在前面的两篇文章:《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涵义与实践理解》、《从劳权公有制实践中形成的按劳分配理论认识》中,我们讨论了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论述,讨论了从人民公社生产队的按劳分配实践出发形成的理论认识。
在文章中谈到: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核心分配原则,长期以来理论界的研究多聚焦于马克思经典著作的理论推演,却较少立足社会主义实践进行理论总结。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的论述,是基于社会主义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及对照资本主义按资分配而提出的原则性的推论和认识,它本身并不是社会实践的总结和理论概括。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环境中,他们并没有条件从按劳分配实践形成系统的理论认识。
因此,要真正认识按劳分配的基本涵义及其规律,还需要我们从社会主义实践中真正的公有制按劳分配实践出发,从规律性的变化中认识按劳分配本来的涵义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而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为我们形成这种认识提供了客观基础。”
自十月革命以来,国内外理论界研究和探索按劳分配的人不计其数,但是,到现在为止,除了本人的劳权经济学理论之外,理论界的研究至今未能形成真正的按劳分配理论。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按劳分配理论方面仍然是一片空白状态。
一,我们先来看由蒋学模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材》中关于按劳分配的论述
蒋学模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材》,出版于1980年7月出版,是华东地区通用的政治经济学教材,是改革前政治经济学研究成果的代表性著作。这本书采用两分法结构,除了第一章导论说明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讲明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和科学性之后,其它内容分为两大部分:资本主义部分和社会主义部分。第一章为导论;第二章到第九章为为资本主义部分,第十章到第十五章讲了社会主义部分,最后一章则讲了共产主义。本书在讲社会主义部分时,分别讲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与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生产实质和有计划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社会主义责任制和企业的资金运动、社会主义商业和信贷、社会主义再生产和社会主义分配。在第十五章的社会主义再生产和社会主义分配的第三节讲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个人消费品的分配,讲了按劳分配及其必然性——按劳分配的历史进步性和历史局限性——按劳分配形式。这些理论层面的东西,都只是复核马克思的相关论述。在讲到社会主义初次分配时,倒是涉及了国营企业和大集体企业及人民公社生产队的分配。但是,其内容是把工资支付和工资制度当作了按劳分配和按劳分配制度,完全不懂得在产权制度条件下不存在按劳分配的基本常识;另一个特点就是完全不懂生产队的基本制度与公有制的工商企业制度完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企业制度,不懂得工分制与工资制完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收入分配形式和支付形式。
二,我们再看一看最有代表性的高教版本的《政治经济学》关于按劳分配的相关内容
高教版本的《政治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是“高等学校类核心课程教材,由吴树青为顾问,逄锦聚、洪银兴、林岗、刘伟主编。这本教材采用政治经济学一般理论,资本主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经济学三大部分。在社会主义部分,谈到按劳分配的内容时,主要包括了:
在说明按劳分配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原则之后,指出:
按劳分配的基本要求;
按劳分配的依据;
作为按劳分配依据的劳动是社会平均劳动;
按劳分配实现的前提条件。
实现按劳分配的意义。
对于按劳分配的涵义和原理解读以马克思的按劳分配论述为主,全部内容大约在1200字左右。
在这里没有涉及按劳分配的主体——劳动所有者,没有指明按劳分配的权利性质——劳动所有权,没有说明按劳分配的公有制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消费价值生产方式,没有指明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经营机制的功能和作用。更没有解读按劳分配的形式特点和过程特征,更没有明确十月革命以来社会主义实践中具体的按劳分配模式!
三,再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3年版)一书中关于按劳分配的的说明:
在谈到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时,此书列出了十个方面,包括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无产阶级是最先进的阶级,肩负着消灭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无产阶级革命是革命的最高形式,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革命的目的;要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生产,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要为目的;要进行有计划的社会生产,实行按劳分配;要合乎自然地利用自然,改善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必须坚持科学的理论指导,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无产阶级政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要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共产主义是共产党人的最高理想。
……
其中在讲述实行按劳分配时,本书用220左右的字对按劳分配原则进行了简略的说明。
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限于篇幅,我们不一一陈列。
四,现有主流教材理论的核心缺陷:停留在经典文本复述,脱离现实分配实践
前述两套国内权威政治经济学教材代表了改革开放前后主流理论界对按劳分配的整体研究水平,二者存在高度一致的根本性短板:所有阐释均以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等经典文本为唯一立论根基,仅做概念转述、逻辑推演,完全脱离苏俄、苏联、我国人民公社、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经济百余年真实分配实践,无法回应实践中涌现的核心矛盾,更无力构建一套完整、自洽、适配公有制运行规律的按劳分配系统理论。
第一,理论主体缺失,回避 “谁按劳、为谁分配” 的根本问题。
马克思经典论述中暗含 “自由联合劳动者” 这一分配主体,但仅作抽象预设,并未结合现实公有制组织细化主体权责。蒋学模教材、逄锦聚版高教教材均只笼统提出 “社会主义劳动者”,从未界定按劳分配的权利载体 —— 劳动所有者。
按劳分配的逻辑起点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下劳动者拥有完整劳权:劳动创造全部产品,劳动者天然具备占有自身劳动成果的所有权,这是按劳分配得以成立的法理根基。但现有教材全程回避劳动所有权这一核心范畴,混淆 “生产资料公有” 与 “劳动归属” 二者关系,简单将公有制等同于按劳分配的充分条件,无法解释一个关键现实矛盾:同样是国有生产资料,国营企业工资制与农村生产队工分制分配结果、分配逻辑截然不同,根源正在于劳动所有权实现程度存在差异,主流理论却完全无视这一区分。
第二,混淆分配制度形态,误将工资制等同于按劳分配唯一实现形式,割裂城乡公有制两种分配实践。
百余年社会主义实践中形成两类典型公有制分配模式:城市国营、集体工商企业的工资分配体系,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的工分分配体系,二者制度基础、计量劳动方式、收益分配逻辑存在本质分野。
工资制依托资本式企业产权框架,企业作为独立产权主体先行截留大部分剩余,仅以固定工资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无法参与剩余劳动成果分配,本质是保留资本运行逻辑下的改良型分配;工分制以生产队全员劳动所有者为主体,全部劳动产出扣除公共积累后,按照劳动者实际付出劳动量(工分)统一分配,完整实现劳动量与劳动报酬对等匹配,是纯粹形态的按劳分配实践。
两套主流教材均犯下统一错误:将工资制直接等同于按劳分配标准形态,仅简单提及工分制作为农村特殊补充,没有辨析二者制度属性差异,甚至默认工资是按劳分配天然载体。这一理论误区直接导致长期以来学界无法解释:为何国有工厂长期存在 “干多干少差别不大”,而生产队工分能直观体现多劳多得;为何同样公有制框架下,两种分配模式对劳动者劳动积极性的激励效果天差地别。理论界始终无法从制度根源给出答案,本质是没有建立区分劳权分配、产权分配的理论框架。
第三,缺失按劳分配完整运行机制,只谈分配结果,不谈分配全过程。
一套完整的分配理论,必须覆盖劳动计量、总产品分割、公共扣除、个体收益兑现、分配调节、分配矛盾演化全流程。但现有教材内容高度碎片化,仅局限于 “按劳分配是什么、为什么要按劳分配、实行按劳分配有什么好处” 三段式浅层论述,完全缺失动态运行逻辑:
没有区分个别劳动、局部劳动、社会平均劳动在不同公有制组织中的核算方式;
没有厘清公共积累、集体福利、再生产投入等扣除项目与劳动者个人分配的比例边界与形成机制;
没有分析不同生产力水平下,按劳分配实现程度的动态变化规律;
没有阐释按劳分配内部固有的矛盾(劳动计量差异、劳动能力差别带来的收入差距)及其自我调节路径。
马克思的经典论述仅针对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做出原则预判,并未设计分配运行流程。而十月革命后一百余年,苏联集体农庄、我国生产队、各类集体企业积累了海量完整分配实践样本,本可从中提炼全过程运行规律,但主流理论始终放弃实践归纳,固守文本注释,自然无法形成体系化理论。
第四,无视百余年国际社会主义分配实践,理论视野局限于马克思文本,缺乏实践对比总结。
自 1917 年十月革命起,苏联先后实行战时共产主义分配、集体农庄劳动日分配、国营企业等级工资制;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古巴、越南等也探索过不同公有制分配模式;我国先后经历供给制、八级工资制、工分制、承包制等多轮分配改革。横跨欧亚、持续百年的多元实践,本是构建按劳分配理论最丰富的现实素材库。
但国内主流政治经济学教材极少横向对比各国分配制度,也未纵向梳理分配模式的历史演化,既不分析苏联工资制弱化按劳分配的制度弊端,也不总结人民公社工分制的经验与局限,更不对比不同生产力条件下按劳分配的适配形态。理论研究陷入 “以文本解释文本” 的闭环,完全丧失实践解释力。当现实中出现分配不公、劳动激励不足、公有制分配模式改革等现实问题时,传统理论只能重复马克思已有论断,无法给出针对性解决方案,暴露理论空白带来的现实短板。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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