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爆火的电影《给阿嬷的情书》,再现了广东、福建贫苦农民下南洋的悲壮历史。著名侨乡福清县的民众下南洋,已经有五百多年历史。我的父亲五兄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下南洋到印尼谋生,一时成为“五子下南洋”的佳话。父亲下南洋十年后返回故里,没有酿成“木生”式的悲剧,母亲也没有成为另一个“淑柔”。
母亲本名周香宋(1922.1.24—2018.3.25),在她十二岁时外公就因病去世。一贫如洗的外婆,只好打发十八岁长子周伟香“去番”下南洋,投靠已经在印尼的姐夫,结果一去就渺无音讯。外婆几乎哭瞎了双眼,无奈之下,十五岁的母亲“阿香妹”只好出嫁,以減轻家庭压力。母亲的姐夫在印尼另娶成家,从此没有回国,没有生下一儿半女;姨妈虽然每年都收到丈夫“侨批”,却守了一辈子活寡,结局比“淑柔”更可悲。
父亲方明廉(1918.7.26—1992.8.26)结婚时十九岁。三位兄长(明炳、明波、明梧)已经在印尼谋生,家里只有父亲和十二岁弟弟明清。父亲年满十八岁后,两次“抽壮丁”幸运未抽中。祖父方登荃非常紧张,开始筹划让父亲下南洋躲避兵灾。于是联系上北西亭村一位陈姓印尼华侨认“干爹”,父亲改姓名为陈明廉。印尼干爹寄回“侨批”要求义子陈明廉前往印尼,才顺利办成了出国护照。
1937年冬天,父亲母亲结婚仅三个月,尚无夫妻之实,就面临第三次“抽壮丁”。父亲连夜出逃,翻山越岭过石湖岭,经长乐县东渡乘船到达福州,转厦门乘海轮过“七洲洋”(南海)到达印尼泗水。

1946年陈明廉回国的“王字”(印尼永久居留证)
(原件存福清侨乡博物馆展示)
父亲在印尼东爪哇柬义里县乡下艰难渡日。第二年,年仅13岁的方明清也来到柬义里与兄长汇合,实现了“五子下南洋”的佳话。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不久长兄方明炳就在印尼“消失”了,不知死于何处。
二伯父方明波早年走村串户卖布,赚了一点钱,1933年匆忙回国完婚,并建一座新房“六栅厝”。由于资金严重不足,举债之后,新房“家徒四壁”。债主多年追索无果,竟堆放牛粪于新厝的正房施压。
大约1940年前后,五兄弟中除大哥方明炳已去世外,其余四人与姑表兄弟(不久病死)一起到泗水照相馆留影。

右起:方明梧、陈家泉、方明波、方明廉、方明清
父亲选取热带雨林丰富的树木烧“碱”,加上当地盛产的牛油制造肥皂,建起了小型肥皂厂,雇佣多名工人生产、销售。1946年,年事已高的祖父祖母多次来“批”(信),要求四兄弟回国两人,为父母养老送终。四兄弟当面商定:老二明波和父亲两人回国,老三明梧和老五明清留在印尼继续谋生。
因为印尼政府严禁资产外流,父亲在回国前变卖了肥皂厂,变成五十斤黄金,打造成金脸盆、金腰带、金拖鞋等带回国。用于续建新房“六栅厝”、偿还债务及修建祖坟。当时印尼出产的黄金不是很值钱,所以这些黄金很快所剩无几,1947年分家后父亲母亲沦为雇农。由于我家后连山村在共产党势力强大的福清县北区,而且是革命基点村新局村属下的自然村,父亲经过多次约谈后,北区区委准备接收他加入地下党。但父亲此时无力缴纳黄金党费,所以婉拒入党。解放后父亲紧跟共产党,积极参加土改、合作化运动,先后担任互助组长、初级社长、高级社长、生产队长等职。
三伯父方明梧(1914.5.27—1998.10.28)历尽艰辛,1965年“9.30”事件中受牵连被捕入狱。1966年出狱后受堂表弟蔡云辉邀请,到印尼盐仓集团(GUDANG GARAM)工作,主管基建,后来担任集团公司总管,并兼任柬义里市曾经唯一的华人社团—妈祖庙理事会主席。1980年前后,三伯父方明梧曾经代表蔡云辉先生,经常回到福清,捐赠巨资鼎力资助福清市经济文化发展,为著名的爱国侨贤。1983年,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项南在福州接见了三伯父。

1986年,三伯父方明梧以个人名义投资“福耀玻璃”(后来上市),成为外商创始股东。图为中外合资企业“福耀玻璃”的申报资料——方明梧先生的印尼护照。
“五子下南洋”反映了旧中国普通百姓的生存压力,没有丝毫“诗和远方”的浪漫,仅有“飞蛾扑火”式的搏命,这是时代的悲剧!
【文/方进枝,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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