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评《监狱来的妈妈》
今天的话题还是《监狱来的妈妈》引起,但是看上去有点“专业”,一个写不好就变得“无趣”――比如让你坐在影院看一部片子,放完出来后让你说出这部片子是“纪录片”呢?还是“故事片”?
或以为只要思维正常,既使平平常常人也能分辨得出;我同意,但要你说说“为什么说他是‘纪录片’或‘故事片’”的理由,我估计能够说明白的人大为降低――我以为这里就涉及“专业”问题。
可我们每天在看电影(看“电视”,看“手机”诸如此类),每天在默认“我看的是什么片”,因此每天在与“专业”打交道――难道不可以这么说?
如果再极端一点说:拍片子的人为了“恶作剧-搞你脑子”,或者为了“测试智商”,或者为了“社会调查”…,反正诸如此类吧,他把片子拍得界线不清、模模糊糊――“纪录片”与“故事片”的界线不清、模模糊糊。
或以为道一人呀谁会这样啊,他别赚钱呀,别人看不懂他咋盈利赚钱啊?这个你别管――我们现在不就是个“假设”嘛?他在技术“可能性”上做不做得到?
我想只要你不故意抬杠,就会承认他在“技术可能性”上完全做得到;也就是说:一个人拍了部片子,我在影院左看看好象“纪录片”,右看看好象“故事片”,让我界分他俩真的有困难――这在“技术可能性”上完全做得到。
既使拍得很清晰,你能分得清“纪录片”或“故事片”他俩谁是谁,但要你说出理由亦有难度;何况他拍得不清晰。
拍得“不清晰”难道不可能?――你管他“故意不故意”,刚才不是说了吗,技术上可以做到――“故意不故意”是心理状况,你咋知道?管那事干嘛?
如果再把幺五幺六、乱七八糟的事情考虑进去――比如还不止“纪录片”和“故事片”,或许还有更多呢?――全都考虑进去那就变得“几何级”复杂;到电影院去事先不跟你说,出来后拉着你的手问你“看了部什么片子!”,你不一定回答得出,哪怕回答出了或蒙对了,你也不一定说出为什么。
难道不是?我们每天在“看”――看电影,看电视,看手机,看什么什么…,管他去呢――每天“假装”或“蒙对了”看了什么,也不会有人拉着你的手问七问八;真有人问我,我第一直觉可能猜想他来找茬或寻衅挑事的,事实上我可能真说不出道理,全都是“假装”或“蒙”的。
啥关系?活得好好的!
难道不是?我们空闲时间多了,越来越多时间用于上述那么一种“过程”,难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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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以上一大摞不是为铺垫而铺垫,而是我经常碰到的,既使不是每天,那也隔三差四碰到,比如:我吃完饭后看了CCTV-N播出的一则,我心理嘀咕“那是‘新闻片’呀还是‘娱乐片’?”――就象上面说的看不懂“那是‘纪录片’呀还是‘故事片’?”
朋友闲聊“那就是什么什么片”,“你智商低!你脑子有问题!”于是只能认栽,反正不死人!我朋友也多,有这个专业的,及时向我普及专业“那是‘新闻片’!诺诺!诺诺!诺!”,“那是‘娱乐’!诺诺!诺诺!诺!”…
后来我不理睬他们了!我的血压高多半这类“专业”引起!直觉上“‘专业’出身的‘好人’不多”,来红坛后我狠狠的“反击”他们,这个内容成了我论坛很大的主题,写过好多这方面内容――比如2022年4月发红坛的《请别再为俄乌冲突视频配乐了,兼谈<听我说谢谢你!>的“合成的谬误”》。
人家俄乌开打还没几天,我们满屏的“新闻”,有几则竟然是“配音”或“配乐”的!――人家两家开打,在流血、哭泣、悲伤,以前还是一个妈生的同胞兄弟呢!你“娱乐”人家呢?还是“正经”报导?――我CCTV还看到有呢!奇怪得很!就投稿了红歌会论坛。
就来气!
第一个“来气”:搞不懂“专业”上(或“制度”上)是否允许?我不吃这个“专业”,开口与人说,弄不好又被“教育”甚至“教训”一顿!
第二个“来气”:如果“专业”上可以,“制度”上允许,看到的那些个“…开打没几天,就“配音”或“配乐”…诸如此类”是否符合“专业”?满足“制度”?――我哪有这水平啊!
能够与人说吗――保证不被“训斥”的前提下与人说道说道?我发誓不再理睬“专业”出身的朋友了!
第三个“来气”:真的与人说,人家一顿“诺诺!诺诺!诺!”专业输出,最后的结论是:你脑子有病!你耳朵有病!人家不象你,吃药去吧!
我不会理睬他们了,我要与“专业”朋友一拗两段,“害”我没这么容易!我要与红坛朋友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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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还是说说《监狱来的妈妈》,这两天好象“高潮”――什么什么“电影局”下场了,要调查个水落石出!但我好象没看到“某某某”的身影。
抖出来许多――比如打着“拍纪录片”旗号,结果弄出个“故事片”!
这就有无限多个故事,无限多个可能,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可能涉嫌“欺骗”甚至“犯罪”呢?
可是无限多个可能呀,比如他欺骗监狱管理员,打着“纪录片”旗号拍出个“故事片”,那他怎么弄到国外还得了个大奖呢?第一步“过关”,怎的又让他过了“第二关”?
这两天这事铺开来了,人们惊讶发现过了好多“关”呢,只是最后一关卡住,前面全都过了!
是吧?这里既涉及“专业”又牵连“制度”,这里涉及这么多!N多!我那些个不怀好意的“专业”朋友在现场,那也不一定说得清楚――既使他没有“不怀好意”。
是吧,没法在这耗下去的!昨天发的《不应只盯姚晨本人而是他的团队及主要成员,并适时适量曝光》直指“怂恿‘杀夫’”一定要搞个“水落石出”,我们一般人没法这里耗下去的――既使搞这“专业”吃这口饭的,也应付不了的!
难道可以便宜他们?难道可以让“歹毒”溜过去,或者传说中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不!我今天这篇稿子就这个意思:有个机构应该下场――“司法部”应该下场,就问一句话:
他们进去到底打了什么旗号――“纪录片”呢?还是“故事片”?他们进去后到底有没有搞“欺骗”――说是拍“纪录片”实际拍成了“故事片”?
他们拍摄全过程没有监狱管理当局在场陪同?有在场,但是竟然没发现“有问题”?以至溜出了监狱或“司法部”视野,到了外国人那里,以至搞出了今天这么大的动静。
我这“问”不算专业吧?全过程没陪同?有陪同但没发觉有问题?
这个应由监狱管理当局以及他的上级单位“司法部”来回答的是吧?这也不能回答的话,那么后续一系列调查就“失去意义”、“黯然失色”――至少也得“难度增加”是吧?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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