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宣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然而社会主义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形态,既然生产资料是属于全体人民公有,又哪来的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呢?官方对此的解释是,因为目前中国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很不平衡,所以不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而是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且不论如今中国的国有经济是否是主体,也不论所谓的国有经济能不能算是公有制经济,单就理论上说,既然有私营、外资、个体等私有经济成分的存在,也便有了市场的存在,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倒也大体上能说得通了。有市场便有竞争,于是官方主张公有制企业与其它所有制企业在市场上“公平竞争”。那么,公有制企业真的能与私有制企业在市场上公平竞争吗?
我们首先要弄清的一点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的生产目的是根本不同的。资本主义企业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其生产目的是为了榨取雇佣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敲骨吸髓般地攫取利润是资本家发展生产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则完全不同,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全体人民的生活需要,而不是为了逐利。社会主义劳动者创造出的财富是归劳动者自己支配,而不是转化为资本家口袋中的利润。生产目的完全不相同的两类企业怎么能在一起“公平竞争”呢?可见,“让公有制企业与私有制企业在市场上公平竞争”这种提法本身不是荒谬的,就是别有用心的。
然而,荒谬也好,别有用心也好,国企与私企在市场上的竞争已经成为了既成事实。那么,这种竞争的结果怎么样呢?事实很明确,吃亏的是公有制企业。为什么会是这个结果?抖音上一些视频一针见血地道出了其中的玄机。当年的国企与私企、外企竞争时根本不在同一条赛道上。当年的公有制企业需要负担职工的社会保障,要办医院、学校、澡堂、幼儿园,要足额交税,工人工资也普遍较高,并且不能随便裁员。国企还要遵守所有安全环保质量标准,是全责任全负担全规范。而当年的私企则是零负担低成本野蛮生长,不用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社保也通常很少缴纳,偷税漏税更是常态,生产的产品虽然质量低劣,但成本与国企相比要低得多,因而在价格竞争中占了便宜。外资呢,则有着国企难以企及的更多优惠:超国民待遇,多年免税减税退税,低价拿地,政策倾斜、信贷优先,并且还是舆论上的“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如此规则不同,负担轻重悬殊,政策倾斜有别,更不必说生产目的本就根本不同的两类企业怎么能做到在市场上“公平竞争”?之所以把它们硬凑在一起“竞争”,是因为改革家们明知在竞争中国企必然落败,于是“国企不行”的假象便被制造了出来,这样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打压国企乃至改变国企的性质寻找借口,为改革家们那套所谓“计划经济僵化,国企效率低下,大锅饭养懒汉”的理论强行制造合理性。
既然大众已被“国企不行”的假象所迷惑,社会也普遍认同了“国企不行”这个假象,那么所谓的“改革”便顺理成章了,“国企改制”这剂药方就被自然而然地开了出来。于是官方提出了国企改革的目标:建立所谓“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让国企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然而,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国企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属于全体人民所有,由国家代表人民经营管理国有企业,而按他们的改革路线,政企分开了,国家对国企撒手不管了,国企成为市场主体了,盈利成为国企的根本目的了,那么所谓的“全民所有制”还怎么体现?社会主义企业为“人民的需要”而生产的目的又怎么来保障?也许有些人会天真地以为,改制后的国企虽然像资本主义企业一样也以逐利为目的,但是所得的利润完全可以用在人民身上啊!事实真的会这样单纯吗?道理不必多说,我只举一个例子,当年蒋宋孔陈的官僚资本也都是以国家的名义经营的,可是所得的利润与老百姓有半毛钱关系吗?
无产阶级政权的根本任务本是要在剥夺或赎买私人资本之后建立公有制经济,然而,我们这个仍然标榜社会主义的国家却是在“改制国企”,使之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变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为生产目的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为“以逐利为目标的现代企业主体”,这难道不是在故意地走一条相反的道路吗?这难道不是对马列主义的任意涂抹吗?这难道不是对历史的公然欺骗吗?然而,也许群众会被欺骗一时,但历史永远是公正无私的,那些违背历史规律、开历史倒车的个人和群体即使把坏事做得再巧妙,也绝逃脱不了被历史清算的下场!
【文/雨凡,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