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顺利实现中国化,绝不是偶然现象。从文化深层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存在诸多内在契合、能够自然结合,是因为二者在价值立场、社会追求、整体思维上高度相通,这并非简单巧合,而是由各自的社会基础与文明基因决定的。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天下为公理念,诞生于农耕文明与大一统社会结构。在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古代中国,国家安危、社稷存亡高度依赖百姓安定,因此形成了以民为重、以公为先、追求社会均平、强调整体秩序的文化传统。这种传统从根源上就重视多数人的生存与福祉,重视公共利益高于一己之私,重视社会整体和谐。
马克思主义立足于现代社会运动,站在人民群众立场,追求人类解放、社会公平、共同富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样强调人民主体、集体利益与社会公义。
由此可见,二者之所以能够走到一起,是因为在根本立场上都向着人民、向着公共、向着公平正义,这是价值方向的高度契合,是文化底色的天然呼应,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供了深厚土壤和独特优势。
但必须清醒认识到,价值相通不等于思想等同,文化契合不等于概念同一。儒家“天下为公”是古代等级社会中的理想仁政,人民是被爱护、被治理的对象;而共产主义是建立在现代大生产之上,以消灭阶级剥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目标的科学理想。二者社会基础、价值主体、制度本质截然不同,绝不能随意混淆。
如果在理论和实践中混淆二者,将会带来四个方面的突出危害:
一、消解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与革命性
把共产主义等同于古代“天下为公”,会将科学社会主义矮化为传统德治理想,淡化其阶级立场、历史使命与现实批判性,削弱理论的彻底性。
二、模糊传统民本与人民主体的根本界限
混淆二者会把“人民当家作主”曲解为被动接受仁政恩惠,将人民从权力主体降格为被治理客体,背离现代政治的本质要求。
三、弱化制度变革与社会建设的实践方向
以古代道德理想代替现代制度建设,容易忽视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变革、法治完善与公平正义构建等根本任务。
四、阻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
不加区分地混为一谈,既不能真正激活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也无法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影响理论创新与文化发展。
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天然优势,更要守住理论边界、认清本质区别,在明确差异、尊重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融通与升华。
【文/青荷,作者原创投稿,授权红歌会网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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