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北京律师赵小鲁发文《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事”的思考与建议》,很有同感。
十一月,在红歌会网上看到原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邓保南发文提出“司法乱象应该整顿”就是典型事例。
一九九六年一月十三日,邓与两位朋友中午在南宁市兴宁区辖内的玉林博白饭店吃饭,南宁市西乡塘公安分局西乡塘派出所民警潘国建、颜建明,在当时机关“创收”的指使下,带着两位社会女青年跨地域来到饭店,将邓等三人抓到派出所,诬称三人“嫖娼”,罚款两万五千元。邓不服,向南宁市检察院、向西乡塘区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西乡塘区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嫖娼”没有事实证据,不予认定,判决将“罚款”二万五千元退给当事人等三人。
在一审法院正在审理没有判决期间,广西高级法院即对邓保南作出:开除党籍,撤销审判员,行政从副处级降为正科级,工资相应降低的处分。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西乡塘公安分局不服,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维持一审判决,驳回西乡塘公安局的请求。
至此,邓保南没有嫖娼已真相大白。按理,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应撤销原先对邓保南的处分,但是,广西高院仍顶住不纠。
邓不断地向上级有关单位申诉,在此期间,国内外七十多家新闻单位相继报道,社会影响极大。最后,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干预下,广西区直机关党委,于2012年12月30日直接发文,恢复邓保南的党籍。但是广西高院机关党委在接到广西区直机关党委文件后,仍压了六年不予宣布执行。2018年中央巡视组进驻广西。邓保南直接向巡视组申诉。在巡视组的督促下,广西高院机关党委才给予宣布,并通知邓保南过党的组织生活。
可是,邓保南的行政处分的纠正,仍然没有落实,邓保南依照《法官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最高法院将案件转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第三者立场提出意见,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邓保南的申诉合理合法,并通过短信答复了邓。最高人民法院也通过短信通知说案件已转广西高院处理。今年十一月,邓保南在红歌会网发文后,广西区党委即转广西政法委督促办理,并用短信通知了本人。
现在,在广西高级人民法院内部,在邓保南问题的处理上发生严重矛盾。在行政再审上支持一、二审判决,认定邓保南没有嫖娼;而在邓保南的行政处分又顶着不纠,这不是很矛盾吗?
邓保南的案件审判后,已经历了四任院长。责任院长已任职九年多,这么一个简单明了案子,拖了三十一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我认为根子就在“新官不理旧事”上。
共产党员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希望全国上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克服“新官不管旧事”的错误观念,都不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止当口号来喊,而是要落实到群众的“急难愁盼”身上,融合党群关系,打牢党的执行根基,为中国现代化建设添砖加瓦!
2025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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