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至23日召开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住建部定调2026年房地产政策关键词是一个“稳”字,但其背后的“不可能三角”怎么办?
一、基于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国际法治中的大国不可能三角
根据“不可能三角”理论,一个国家很难同时实现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独立与汇率稳定这三个目标,必须有所取舍。房地产背后的产业链使然,决定房价的国内国际市场诸要素的政策取舍极其复杂。如何从经济政策与国际关系等角度理解前社会主义国家、帝国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之间与各自内部的不可能三角?前社会主义国家在转型过程中往往面临经济政策的选择,尤其是苏联曾实行全面国有化的非市场经济模式,但未能有效参与国际劳动社会化而导致经济孤立,尤其是向市场经济转型期间不得不在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独立与汇率稳定之间做出选择,这与“不可能三角”理论高度相关;帝国主义国家通常有垄断资本、金融寡头等特征,在国际经济中往往追求资本自由流动与汇率稳定,但有可能牺牲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尤其是美国通过美元霸权维持全球资本流动,但这也限制了其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而陷入了“不可能三角”的困境;以中国为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在GK后经济快速增长,但同样面临“不可能三角”的挑战,比如不得不在资本流动、汇率稳定与货币政策独立性之间反复权衡。中国选择保持汇率稳定与资本管制并通过独立的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这是对“不可能三角”的灵活应对。金融学领域的“不可能三角”最适用于经济政策,但也可扩展到国际关系等领域,尤其是大国在国际法治中可能面临“核心利益、全球共同伦理与联盟友邦期望”之间的“不可能三角”。根据全球经济中的“不可能三角”理论,经济全球化、政策主权与民主政体不可兼得。“不可能三角”理论有助于理解不同国家在经济政策、国际关系中的选择,前社会主义国家、帝国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都恨难同时实现上述所有目标。中国经济如何破解“不可能三角”?参见《中国货币政策平衡策略案例集》。



国际法治意味着国际关系的法治化与在国际事务中推动良法善治:国际良法要求形成价值妥善、明确统一、内容清晰的国际法规范,全球善治要求国际事务中确立正当程序,国家的权利与义务得到普遍与公正的保障,法律规范的确定、运行、实施与遵守达到公开、透明、公正的标准。法治是国际社会良好的目标,在联合国层面得到了长期的倡导与认可。近年来,中国提出了遵守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的国际法、遵循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的主张,在国际法治推进的过程中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很多时候大国会被赋予更多的期待,进而也是国际法治的重要行为体。大国在国际法治中备受关注,不仅是因为大国在国际法治的确立与发展过程中有着明显优势的话语权,对国际事务有塑造与引领的能力;更意味着大国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国际社会对国际法的态度,引导着国际社会的法治化方向。因此,大国对法治负有更为全面的责任,也要靠大国采取更为严肃的态度。国际法治的思想引领与价值设定的根本在于伦理道德方面的要求,法治领域的伦理道德要求本质上是为了筹划全球公共利益并实施有效的工作。人类社会的道德,无论以个人为基本行为体的小型公民社会还是以国家为行为体的大规模国际社会,精髓都在于为了公共利益而做出奉献尤其是维护弱小者的利益,以利他作为美德的基本标志。这样,倡导国际社会的法治思想理念就不可避免地要求大国为国际公共事务贡献出自身的物质资源与制度智慧,而这些法治的道义要求显然会给大国自身的利益发展造成制约与影响。但正因为大国所具备的能力与国际社会对大国的期待,使得大国在对外事务特别是法治建设中经常处于自身利益与全球利益的两难状态。进一步归纳,考虑到大国对有特别近缘关系的国家的考量,会将自己陷入本国利益、全球正义与盟友情谊之间很难兼顾,这种大国提出与促进国际法治主张、在国际事务中维护自身核心利益与保持盟友关系的困境就是“大国不可能三角”。利益-正义-友谊不可能三角有助于国际法治理论的进化,同时对国际组织确立良好的制度与运行方式,对国际法规范的塑造与发展,对大国行动的价值取向与模式选择都有着很强的启示意义。
在国际关系与国际法中,大国不可能三角特指处于主导性地位的大国不可能在严守本国所作出的国际事务理想观念、本国利益的现实追求与友好国同盟国密切关系中找到同时充分满足的立场。第一,大国为世界公义与盟友诉求而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自利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行为方式。所以,在国际关系中维护自身的核心国家利益,尤其是确保生存与发展是国家的天然倾向。因而,一般来说国家不会伤害自身的利益。但也不排除在一些关键时刻国家为了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国际社会的道德准则与国家之间的盟友关系而损失自身财物与发展机会的例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珍珠港事件。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因为支持反法西斯联盟与轴心国的斗争,美国的珍珠港遭到日本的袭击并在此后积极参与了对轴心国的作战。无论对盟国提供武器与物资还是直接参与战争都使得美国在物质利益、人员方面遭到重大损失,美国牺牲了本国的利益支持与参与战争,满足了盟国的要求,同时承担了对国际社会的允诺,在三者之间只达到了两者。苏联在朝鲜战争爆发联合国安理会讨论、向朝鲜派遣联合国军队时不可能同时既照顾其盟友朝鲜的情绪又满足其在国际社会所作出的允诺,既维护联合国的权威保证集体安全制度又维护自己的利益,即保证本国的安全与军事利益又保证本国在共产主义阵营中的地位;所以,事实是苏联缺席了联合国安理会的会议,使得朝鲜战争在联合国的支持下升级为国际战争,也给中国带来了沉重的战争负担。类似地,新中国成立后的对外援助维护了同一阵营的盟友的利益,维护了中国所积极认可的意识形态,但同时也使中国在物质上受到了很大的损失。这种损失使得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调整对外援助的基本原则。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在国际社会面临着很多问题,主要原因就是其自身的安全与利益总处于传统敌对阵营(本质上是苏联的对手)的威胁之下,而它又期待为国际法的发展与进步作出自身的贡献。它期待在世界上多获得一些盟友的支持,但其邻国总是被北约拉拢而往往处于不安定的状态。第二,大国为自身利益与盟友纽带而背弃全球公义的境况。国际关系的研究者都非常清楚同盟关系与合作关系之间的差异。同盟关系确立的是盟友,同盟协定相当于一种关系与利益绑定的协定。同盟国家之间有同进同退、共荣共辱的特征;合作则是一种相对松散的契约关系,国家之间只是在某些方面、某些领域为了一个共同的利益目标而在政策上相互协调或给予对方便利,对国家的身份乃至观念与行为方式的约束都很不显著。正因为同盟关系的这种特殊紧密的性质,它给参与这一同盟的国家带来诸多的压力与约束。国家选择了同盟关系就意味着自身独立的决定与行动受到了盟友的牵制,国家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与对国际社会公正的允诺都有可能因此而受到影响。所以,绝大多数国家都会非常审慎地选择同盟关系;对在全球或区域内有重要地位的大国而言,参与同盟则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国家立场与行为方式的宣示。通过“修昔底德陷阱”这样一个概念,国际关系学者格雷厄姆·奥列森揭示了大国在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较为普遍的心态即担心其他国家发展强大并形成一股与其竞争的力量。这种状态在国际关系的历史中是有着很多的例证的。与此相对,一些中国学者提出了“杜牧陷阱”,也就是援引杜牧在《阿房宫赋》中所提到的“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这个论断,认为国家的衰落主要不是外在的威胁构成的,而是由本国自身发展不力造成的。这种国际关系的思维方式会推动国家关注自身的利益,努力提升自身的实力并进而防范各种可能存在的风险。将对其他国家的猜忌与对本国的强大融合到一起则不难推论:国家在建设发展的过程中,总是要特别关注自身的存续、安全与核心利益。只有在自身的基本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之后,国家才会去考虑为世界提供公共物品。这样一来,国家能为全球提供的资源就必然是有限的。如果大国考虑的都是自身权力的强化扩张,无论物质层面的军事力量、经济规模、土地面积、人口数量还是非物质层面的影响力、号召力、资源调集能力,都直接会带来一个后果,即国家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势必受到影响。国家只能在本国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才会考虑公共利益。由此就会形成国家的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类似地,有些国家不愿继续以往主张的全球化进程,启动了逆全球化的风潮。有学者认为这并不是真的放弃全球化而只是打造一种新版本的全球化,但全球化的基本属性是人、物、信息等因素无障碍的高速全球流动,国家试图对这种自由流动设置各种壁垒则无论如何美化此种行动都是背弃全球共同目标而追求自身的目标。第三,大国为维护自身利益与世界公义的平衡而选择孤立主义。由国家利益与国际公义的两个要素的重要性就不难推出,在大国不可能三角的基本逻辑中,一个国家最多选择的都是放弃盟友。其原因非常简单,既然“利益-正义-友谊”不可得兼,而利益是一个国家的生存之本,公义则是一个大国的标准配置,那就势必推出国家之间的友谊无论多么值得向往都有可能被牺牲。即使国家有时会与其他国家形成一种积极正面的互动,那也更适合于理解成联盟关系,是一种存在着假想或真实的对手与敌人而构建的暂时的友谊。这种友谊不仅不能长久,国家也不愿为此牺牲太多。在国家的各项目标不能全部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就只能优先维护国家的基本利益、努力提供国际社会的公共道义,友谊则要放到一边。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英国在历史上相当长的时间内实行一种孤立主义政策,甘当欧洲的海外平衡手,致力于维护欧洲秩序并努力保证自身的利益与地位,但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失去了持久的盟友。这也同样有利于理解为什么美国从华盛顿起就主张不要干涉介入欧洲的事务,后来更有了门罗主义,那是美国孤立主义的源泉。迄今美国也有着较多的国家自豪感,同样也就意味着它有较多的与其他国家疏离的情绪。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国提出了不结盟的主张,这是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结果,而这恰好也是中国走向世界大国的重要节点。



当今的国际社会远非一个高度成熟、高度制度化、高度组织化的社会状态,国际关系中存在着法律规范与秩序,但国家靠实力生存仍然是最基本的准则。在国际环境的整体结构之下,国际社会面临着诸多不得不平衡的考虑因素,国家面临着选择的制约。具体而言,国家在迈向法治的进程中很难摆脱“利益-正义-友谊”的“不可能三角”,主要原因有六个方面。第一,国际关系的无政府状态。国际社会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在可期待的未来也不会摆脱此种无政府社会的局面。无政府社会中也有自身的秩序与伦理规范行动准则、判断标准,但无政府社会最核心、最关键的特征是公权力的缺失。由于没有公权力,国家的安全始终是一个不可撼动的首要考量因素。这也就意味着在国际社会提出一系列的行为标准与道德准则并不能保证被世界各国所全面认可与普遍遵守,而国际法能否被有效实施主要取决于行动者自身的意愿与力量。在无政府的国际体系中,决策者会倾向于认为大国在为权力而斗争,进而倾向于认为大国崛起对既有大国有威胁性。大国既要考虑在国际社会确立公共产品以构建一个世界和平的总体格局而轻松承担大国的责任,又要忧虑不断地提供公共物品而导致本国力量的弱化甚至其大国地位的丧失。这样就使得大国处于公共道义与本国利益的脆弱平衡状态,而有不同利益取向、思考方式与行为模式的盟友的存在使得大国的决策变得更加困难。第二,国际法的弱法地位。国际法不是一个既有规范的书面记录,而是一个在国家实践中不断发展的行动体系。所以,要了解现实中国际法的具体形态,不必去看国际条约与文件,而是要看国际关系中实际体现的行动准则。国际社会的非中心化结构性特征决定了国际法的局限性。在多数时候国际法规范都是弱法,它无法强制国家采取行动。遇到其他国家违背国际法而给自身带来损失,国家采用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端,经常得不到有效的回应,其效果不如直接通过自身的力量予以解决。国际法学者凯尔森认为此种自助也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强制,但这显然并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法律的强制力。凯尔森将国际法看成是一个初级的法律秩序,这个观点比奥斯丁将国际法视为实证道德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有一定的提升,但总体上仍然明确地看到了国际法律规范的弱点,这种立场为哈特所承递。国际法会影响一个国家的利益界定与政策过程,但这不会是涉及国家最核心利益、不是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问题。大国会更多地决定国际法的形态,从而在自身影响的范围内塑造国际法,尤其是涉及的自决权会在事实上影响自决行动的结果而牵动国际秩序的进程与方向。美国对国际法的“进攻性”与“防御性”使用努力为它塑造一种“法律上的安全”,而这种塑造过程本质上是通过技巧来达成的,具体而言就是按自身的意愿穿凿附会国际法的术语并炮制一系列“新概念”。作为一种分散化、缺乏自上而下的执行力的法律体系,它的影响与效力显然是非常值得怀疑的。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法治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国家政治格局之上的一种良好愿望,而不能在短时间之内真正落实、实现对国家的有力约束与有效保护。为此,国家必须努力以自身的力量保证自己的生存并面对一个为善未必受奖、为恶未必受罚的法律环境,国家很有可能滑向自利的选择,而暂缓甚至放弃全球公共利益与盟友的需求。第三,资源稀缺条件下的国家生存需求。国际社会的资源是有限的。资源的稀缺性构成了国际关系国家发展的基本前提,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的进程中都不可能忽视资源有限这样一个事实,也无法将一个有限资源的国际关系体系深度改造。在人类可见的范围之内,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而且地球上的资源相对固定。人类已从月球或其他天体获得一些陨石或相关材料,但这些只是实验品而不是日常生活中可用的大批量资源。由于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明显。因而,环境的容量、环境的可用资源也呈现出明显的稀缺性。在这种情况下,要使所有的国家共同有效利用资源就相当困难了。如果说五百年前的世界还可被视为是一个可任由所有国家自由索取的资源体系,那么现在这种前提假设已不存在了。格劳秀斯设想的海洋自由原则相关的资源前提已丧失,我们不得不面对地球资源极其稀缺的情况。在现有资源条件之下,让所有国家走向繁荣富足,面临着极大压力。很多国家都存在着民众饥饿的状况。温饱不足的条件下,全球繁荣发展的目标显然难于实现。现有的资源体系意味着国家之间必然存在着发展张力,全球法治至少要解决资源稀缺前提下如何做出有效选择的问题。法律不能强有力地确定资源配置的原则与方式时,各国都会努力争取资源以确保本国基本生存无虞。这就必然引致了本国与他国、本国与全世界之间的对立与竞争关系。第四,国家行动的现实主义底色。米尔斯海默提出的“大国政治的悲剧”的论断是基于对国际社会长期存在的大国主导政治的观察与批判:在安全困境与修昔底德陷阱的理论观念之下,大国政治显然存在诸多危机。但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社会的描述多种多样,国家在不同的时期体现出不同的思考与行动方式,但每一国家的行动逻辑底色上是现实主义。任何一个国家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不可能不考虑到本身的安全,不可能不考虑到本身在经济社会文化层面的需求,不可能忽视本身所具备的实力与所要求达到的示例之间的差距且在达到目标的过程中深入考虑资源的需求,此时国家在国际社会的发展就面临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张力。国家的发展方向与策略必然联系到的本国利益与大国利益之间的比较得失与平衡,一个国家为了本身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军事强大、科技先进就不可避免地与其他国家竞争甚至斗争。通过此种竞争与斗争,本国获得优势,而这种优势本身就是国家界定自身利益。求取国民认可的重要方式,也是国家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破解政治压力以获得舆论支持的良好途径。国家所有的相对收益理念、国家之间竞争的思维构成了国家在国际社会行动的基本理念结构,也使得国家的法治建构面临着全球均衡与本国利益之间的不可能。公共道义与本国私利之间的张力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要阻碍与核心矛盾,也是国际社会很难形成领袖型大国的主要困境。基于现实主义的基本理念,在资源有限的世界中,每一个国家都会努力自我保全并维护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尤其是要考虑亲密友邦的利益与要求,因而难免顾此失彼,由此也就产生了不可能三角。第五,国家之间的猜疑链。国家之间难于形成信任,彼此猜疑,导致了盟友关系的不稳定。人们经常会把国家之间的关系比成个人关系,将国家对其他国家的设想比喻为国家个人对其他个人行动方式的设想。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行动逻辑就凸显出长期稳定信任的缺乏,甚至不可能。对很多国家而言,友谊与联盟关系都不能持久,竞争与敌对关系也非永恒。国家长期追求的只有本国的利益;是有国家的盟友同样存在着友谊与联盟关系不稳定,对利益的追求被国家视为至高无上的价值的状态。这样,国家与盟友之间、盟友与盟友之外的国家之间就存在着复杂的参与与不信任的关系。在这种猜疑中,只要有重要的冲突与事件就极有可能导致盟友链条的转变。盟友采取某种行动时,国家表示反对,从而使两国进入矛盾与冲突的状态,中国与苏联两国在20世纪50至60年代进入的论战状态甚至敌对状态就是盟友关系很难稳定的突出例证,英美两国、美日两国在关系相对稳定期间的立场冲突也是盟友关系不稳定的表现;由于国际关系链条的脆弱,一个国家如果为了保证盟友关系就必须维持该国在国际事务上与盟友立场的一致,此种一致就非常容易导致意图维护的盟友关系损伤国家本身的利益或突破国家对国际社会所做出的承诺、违背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或群体意识。由此就形成了国家在国际社会上行动的一系列阻碍;身为大国在国际社会的定位用于小国存在着不同的底层价值逻辑,这样就加固了国际法治进程中的大国不可能三角。第六,大国更为突出的国际社会责任。为什么小国不会碰到道义-利益-友谊不可能三角,这是因为从小国的立场上,完全可将自己的追求看成是国际道义。在人类的道德体系中,“扶弱抑强”是公认的道德准则。反之,使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则经常被认为是不道德反道德的。“自然法则”中流行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基本规律,但在人类社会的“自然法”中却经常认为,强者应受到一定的遏制,弱者应受到充分的关注与扶持。因而,弱者对自身利益的要求或弱者形成联盟,都会被认为是正当的。由此不难解释七十七国集团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在国际社会经常被认为是一个与强国相抗衡做斗争的弱者的联合体系,也被视为是国际正义的表现;所以,小国的利益与道义能绑在一起,而小国的友谊也可被视为是道义的延伸;因而小国就不会面临此种不可能三角,但大国由于其本身力量与影响的广泛性、强大性,在采取行动时会受到很多约束,在国际事务国际关系上,其所采取的立场就经常被置于国际社会的焦点,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所采取的行动就会被认为是违背了公共利益,只有损己利人才会被视为是道德的;如果只考虑使本身更加强大或再次强大,都会被认为是自私自利的单边主义,这样公益与自身的利益之间就非常容易发生矛盾,大国强国受到的国际指责,国际压力也比小国多得多。对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而言,放弃自身的利益都是一个非常不理智的选择。这不仅因为从最基本的国家需求看,生存是一个国家所有需求中最有前提性与基础性的;任何国家如果试图实现任何利他的目标则都必须符合一个基本条件,即兼顾本身的存在与发展。贫弱交加的国家很难有机会对其他国家提供援助,自身难保的国家很难为国际社会提供有益的公共物品。国家自身的存在是国家天然的、不需经过任何理性证明的需求,也是国家的自然选择。任何大国都会考虑本国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得不承担的世界义务,直至崛起为能为国际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国家或国际法治意义上的领袖型国家。只在经济上、地理上或人口上占据显著地位的国家都不一定是国际社会的大国,大国更多强调的是其对国际格局的引领意义与对世界秩序的塑造意义。这同样也就意味着,任何一个试图崛起为大国的国家都必须在国际事务上有所作为。
每一个国家都在过去的经验与教训中成长,大国不可能三角不仅能促动大国认真衡量自身在国际事务中的目标设定,也能推动国际社会更加均衡与理性地界定国际法治的宗旨与原则。第一,国际法价值目标的二元性摇摆。对国际法而言,妥善认识国家的利己性,而不试图忽视或盲目地超越国家的利己性,是避免国际法进入片面的理想主义误区、健康而妥当地存续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制定国际法、设计国际组织的基本规范时必须充分考虑国家自身存续与发展的需求并为此种发展需求设计合理的规范与运行程序,要现实地认可国家在追求自身安全与发展方面的需要而不宜忽视或低估此种需要的重要性,国家在自身利益与全球伦理之间的立场变化导致了国际法价值目标的二元性摇摆。国际法治要普遍适用于世界各国而没有偏袒、没有排他,直至形成包容的开放的法律体系,这就要求大国积极地提供公共物品而改变自利的心理状态。对很多大国,尤其是一直占据引领地位的大国而言,这个目标难于达到。绝大多数初起的大国会体现出公共性,但那些长期处于优势地位、甚至已处于衰落状态的大国则更容易注重自身的地位,尤其是保住自身的统领地位,不愿再向世界贡献自身的制度利益与治理智慧。在当前的大国博弈中也非常容易看到,国家之间相互猜疑、彼此难于形成信任并构成了激烈的竞争关系。很多国际政治学者都认为中美之间存在着权力转移的趋势与可能。由此也可进一步推出,大国试图传递的全球伦理经常是一种选择性的目标设计。本质上是党同伐异的,对那些支持大国拥护大国的国家而言,大国会采取较为宽容、友好、援助的方式;反之,对那些大国所不愿接受的政治体制与意识形态主宰的国家,大国则会采取排斥、回避的态度。这不仅表现在军事与政治的联盟上,也表现在贸易政策的制定与运行上。由此,大国构建了自己的友邦圈子,其所倡导的全球伦理、普世价值经常无法被世界所有国家所赞同与接受。这种“不完全的世界伦理”状况既有可能是大国自身主动的排他理念与行为方式所造成的,也有可能是其他国家的恐惧与猜疑所导致的。这意味着大国在存在与运行的过程中经常会在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徘徊,经常处于两难状态。国际法一方面积极倡导全球伦理,另一方面也高度认可国家对自身的存续安全与发展的强调。但国际法在这二者之间无法妥善协调,所以只能尊重行为体的自主性,把国家的自保视为优先与前提性的条件,但同时也期待着全球机制能发挥作用。关于武力使用的国际法规范在联合国宪章中的体现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第二,国际法话语方式的时空不连续。大国在国际社会中的不可能三角进一步导致了国际法话语的时空不连续性。这种不连续性主要来自国家在国际法体系与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无法稳定与持续的话语立场。国际法所有的话语功能与大国在国际法治体系与进程中被赋予的重要地位相互叠加,催生了大国国际法话语的瞩目地位。理想地分析,大国应在国际事务中展现出相对持续与一致的话语,但大国不可能三角又意味着大国必然在不同的状况下提出不同的主张,这就会损伤大国在国际社会的声誉,使得大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下降。通过对国际法功能的考察,人们看出国际法对实体权利义务的约束比较弱,对国家物质性利益的影响比较小,但对国家的话语与形象影响则比较大。这种情况就要求大国认真考虑在国际法律事务上如何良好地表达自身的话语,即在某些时候强调自身利益而另一些时候注重全球伦理,在特别情况下则倡导区域的联盟。这几种目标会相互排斥,所以国家试图形成一种完全一致的国际法话语面临着很大的困难,也就带来了国家国际法话语的局限不持续性。例如,同是一个国家内部的地区分离,美国等西方国家在科索沃独立问题上的立场与克里米亚上的立场就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种立场的不连续性经常被称为“双重标准”。如果大国不能在一个较为持续与一致的话语模式下表达自身的立场,则容易受到国际社会的诟病。对大国而言,应在本国利益与全球利益、自身利益与他国利益之间做更加细致的规划与平衡,避免片面地追求本国的利益而降低了国家的声誉,最终使本国的长期利益损失更多。也要对盟友的行动及其结果有充分的估量,避免联盟的行动给本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故而,大国的选择往往是减少不可能三角中可割舍的部分取向;在所有的取向中,对大国而言最不够显著性的就是盟友关系。这也就意味着大国应非常慎重地去挑选自己的盟友,避免盟友的行动与主张影响了本国在国际法治体系中来之不易的声誉与正面形象。第三,国际法治的妥协性与脆弱性。对国际法治而言,大国不可能三角意味着在国际良法方面不能对大国的行为要求过高,要以一个正常理性国家的标准来要求大国,而不能以一个道德完善、完全利他的国家的标准来期待大国。国际法治仍然只是国际社会系统延续最低标准的规范及其运行,而不是一个完美的法律状态。国际法内在地蕴含着合法性的力量,违背国际法的国家可能面临舆论负面评价与道德压力。在人类的历史上,国家之间的实践已反复证明,每一次理想主义的法治设计最终都因为国家对自身实力的追求而导致坍塌。无论1919年成立的国际联盟还是1994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都在运行中遇到了一些国家为了自身利益而放弃全球伦理,最终导致体系瘫痪的境况。故而,国际法治的规范设计在良法的理念与行为标准、权利义务体系设置方面,都不能超越国家的现实需求、现实能力,不能超越国际社会的现实结构。大国推动的国际法治进程,往往会更多考虑国家之间的博弈,从而在制度设计上有很多的例外保留,从而形成一种较为复杂、微妙与精巧的平衡架构,也就是大国利益不会被法治安排而受到过多限制。联合国安理会表决中的大国一致原则就是这个方面的明显例证。在涉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问题上,五大常任理事国始终保持着否决权,即使在针对与自己相关的问题时也不回避,不妨碍否决权的使用,这就使得大国能保证本国的利益得以始终处于国际法治的最高位置,避免被公共利益所冲淡或被多国要求所转移。反之,小国倡导的国际法律制度则可能更多地考虑国际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在海洋法上提出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在国际经济领域提出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在安全问题上提出的全面禁止核武器,各国在国际会议上都会支持海洋善治、互联网国际法治,这种有广泛多边性的公正理念在道德上没有任何可指摘之处,但大国很难彻底全面地支持,在真正落实时往往陷入困境。国际法治一直相当脆弱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大国所曲解与利用为霸权主义的借口,国际法治的霸权转向正式大国私利与公义之间平衡很难达成。大国在国际法治中主张例外主义表明了其在公共道义与自身利益之间的紧张状态。倡导与遵守国际法被视为是一个国家在伦理上正当、严守国际社会道义的良好工作模式,但很多大国在国际法面前有例外主义的心态,认为国际社会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为中小国家确立的,大国有充分的理由居于这些法律安排之外。基于这样的总体认知,蔡从燕认为中国的例外主义也是一个值得认真对待与思考的问题。从本质上看,国家领导人在主张与确立国际法规范时(尤其是在设计多边国际法体系的过程中)头脑中的意象往往是确立一种全球性的伦理标准,这种伦理标准一旦适用到自己身上就会更多地考虑本国的利益。大国往往会认为标准是常规运行环境中被所有国家确立的,而本国利益受损时以本国利益至上也就成了国际法治运行的非常状态。所以,本国在非常状态中的行动应构成国际法规范的例外适用,因为国际法的运行过程中公共道义的主张与本国利益的主张经常会遇到冲突。
国际法治中的大国不可能三角启示我们,在当今的国际关系格局的时空背景之下,选择法治的立场既有特别鲜明的重要性,同时也有很多不可忽视的难点。意图真正达到法治的一系列指标,决难一蹴而就。作为在国际社会倡导法治的大国,如果试图维护良好的国家形象就必须在公共利益与本国利益之间慎重而缜密地平衡。这种平衡经常困难而复杂。对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在自身利益与公共法治道义之间做出良好的选择就已相当不易,此时如果涉及顾全盟友的利益或支持盟友的行动就落入了不可能的状态。所以,努力负担起全球责任的大国会非常谨慎地选择盟友,甚至采取不结盟的政策。因为对盟友的维护很可能损失全球普遍正义的要求或影响国家的自身发展利益。大国不可能三角并非只是中国的问题,但也无时无刻不与中国相关。作为一个走入世界舞台中心、全球治理核心的新兴发展中大国,中国面临着如何在当今充满风险与挑战的世界上建设与推进法治的重要课题。在中国崛起为在世界上举足轻重而备受瞩目的大国之前,“不可能三角”并不适用于中国,这也足以解释为什么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没有太多可纠结的问题,因为彼时中国尚可韬光养晦。但当今中国已成长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之一,中国提出的“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有别于西方宣传的普世价值,而推进与实现国际法治又必然面临着国家自身的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与我们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之间的目标排序。中国在发展过程中务必审慎考量如何妥当地对待战略伙伴,充分汲取与借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理念塑造中国特色的国际关系认知体系并有力地支撑外交实践,推进中国国际法治话语与行动的良性发展考验的是当今中国的外交智慧。
二、三种国家形态不可能三角拾零
第一,欧美国家政治困境中的不可能三角。美国人民向来乐天派又喜欢刺激,所以美国电视率名列前茅的总是每年的“超级碗”(Super bowl)。但回顾希拉里与特朗普的第一场辩论的收视率,一个美国人民最讨厌的政治节目收视率达到了超级碗级别,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特朗普掀起的这股风潮。但除开特朗普的语出惊人造成的关注点,如果稍微把那些媒体爆点去掉看看,特朗普擅于吸引眼球(得益于他多年的真人秀本事),但绝对不是孤立的现象,英国的脱欧,欧盟始于希腊的折腾与很多国家民粹的崛起。苏联解体不到二十年,美式民主与资本主义在俄罗斯被普京抵制,在中东乱成一团,现在的美国连特朗普都在挑战美国一贯推崇的自由贸易、对外推销民主自由等理念了。“欧元之父”蒙代尔认为,资本流动自由、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与汇率的稳定性不可兼得。保持资本自由流动与货币政策独立性,必须牺牲汇率稳定,实行浮动汇率制,比如很多拉美国家,保持汇率稳定与货币政策独立性,必须限制资本的自由流动,实行资本管制,比如我朝。其实这个不可能三角,完全能衍生到政治领域。欧美的政治现在也陷入了这样一个三角怪圈,全球化,自由贸易,民主政治三者之间很难形成一个稳定的架构。赢得冷战之后,美国推行全球化自由贸易,“世界是平的”之类的价值观曾被西方国家宣传的无往不利,但全球化与自由贸易,加上互联网等技术进步,极大的推动了全球的财富、知识、人才聚集。顶级阶层可利用自己的财富或知识能力全球布局,就像硅谷的这些豪强公司Google与Apple,Facebook全球布局,攫取超额利润,有知识头脑的能自由移民,在本国如果不受重视就到更适合的地方发挥才干。但这幅美好的人尽其责的画面忽略了政治本身的复杂性,在全球化中,欧美的蓝领阶层,尤其是主体白人声音消失了,他们不是推动技术进步的主力,他们也不是有资产能全球配置的人群,甚至在欧美更多照顾弱势群体政策中,他们也受不到重视,之前唯一能提供的劳动力,在全球化,技术化浪潮面前越来越不重要。20世纪50年代高中毕业后进了企业就一辈子衣食无忧的这批欧美蓝领,眼见自己步入退休年龄之后,他们的下一代在亚洲的更低工资,更高效率的工人竞争下,生活还不如自己当年,甚至预期寿命都在下降,这违背了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的心理预期。对他们来说,全球化,自由贸易就是毒药,所以就拿起了自己唯一的武器,民主政治,发出这二十多年来被边缘化思潮的怒吼。英国的脱欧运动中,年轻人与都市人(以大伦敦地区为代表)普遍希望留在欧洲,然后年长的、边远乡村或老工业基地则是脱欧的坚定支持派。无他,这些人群希望生活在当年那个自由贸易全球化之前的年代,本国劳动力能轻松过上中产生活,所以特朗普才会提出Make America Great Again。他就是要提醒今不如昔的本国蓝领白人:你们是全球化与自由贸易的受害者,回到没有中国与墨西哥竞争的时代才能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全球化自由贸易注定让国家的资本与精英有更大的资源配置空间与更多得益,这些利益很多必须牺牲本国劳工阶层,而民主政治的威力注定让本国那些失落人群有发声的途径。欧美国家政治的不可能三角俨然成型:保护主义、民粹主义与孤岛主义,这些被过去政治正确压制的传统价值观与政治力量正在西方社会重新崛起。精英阶层知道回到过去只不过一厢情愿,但这样的思潮能被政治野心家利用于民粹口号,这本身就已足够引起欧美精英的警惕了。“衰败还是涅槃?今年大选决定美国命运”,福山揭露特朗普的基本支持盘的问题是现实的,爱德华卢斯也认为特朗普即使败选也能唤醒美国民粹与反全球化反移民理念。欧美国家注定难逃第一波移民浪潮会是绕不过莽夫赤膊上阵或被民粹偶像玩弄的,但这也应已吸引了真正有水平的政治家从乏味无聊的民主政治琐碎中(福山之前所说的“历史的终结般无聊”)摆脱出来正本清源。
第二,美版印太战略的不可能三角。2023年澳大利亚政府逐步调整原先违背本国利益的对华强硬政策,实际行动的等级层层提升,从全面调整涉华表述,到撤回在WTO提交的诉讼,再到确认达尔文港99年租约合法有效,不可谓诚意不足。有些人说,这是“美国政府现在在全世界疲于奔命,于是指使它的盟友先来稳住中国”。坦率地讲,这种说法还是老毛病,没有深入研究问题,而骨子里又把美国政府想象得无所不能。这是在帮美国政府的忙,因为按这个逻辑推论则结果必然是我们“不应接受这种缓和,而应不共戴天对抗到底”。这种说法完全违背了我们常说的斗争要讲究策略、做事要抓主要矛盾两个原则,也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矛盾观,对矛盾始终处于演化中的规律一无所知。这种思维模式所指向的结果,恰恰就是美国政府最想做而又做不到的事。我们真的拒绝接受别人改正错误、把一切缓和都理解为居心不良就能从根本上断绝其他长期跟随它搞对抗的国家尝试调整政策的念头,从而反过来帮它稳住阵脚。我们有必要学会辨别哪些观点属于出发点是好的但并非真正了解问题,哪些则纯粹是为了煽动情绪来收割流量,还要时刻警惕那些来路不明的破坏性言论。任由上述言论泛滥的结果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我们的节奏与步伐会被带乱,因此我们必须坚决予以反制。事实上,只要稍微专业、负责任一点或多关注官方新闻就能知道美国政府并不乐见澳大利亚调整方向。上个月底阿尔巴尼斯访美,美方干涉无效,最后干脆不顾外交惯例,在公开场合“警告”澳大利亚与中国打交道存在“巨大风险”,而澳国内一些反华势力也纷纷下场唱反调。澳大利亚调整方向即源于其通过自身实践证明了美版印太战略就是一个不可能三角。这个三角形无法同时实现(对华遏制-满足美国利益-保障盟友利益)三个目标:如果美国优先满足自身利益并坚持对华遏制政策就必须推动盟友与中国对抗而让盟友承担全部损失,那就相当于只能牺牲盟友利益;如果美国坚持对华遏制政策,同时优先保障盟友利益就只能牺牲自身利益,不计成本地补偿盟友与中国对抗的全部损失。如果美国既要满足自身利益,同时又要保障盟友利益就只能放弃遏制中国的政策,走合作共赢路线。澳大利亚前几年的经历就证明了第一个结论:美国政府不但无法保障盟友利益,而且会优先牺牲盟友利益。自2017年特朗普执政以来,在美国政府转变对华战略的大背景下,澳大利亚国内右翼政治势力找到了反攻上台的机会,不遗余力推高反华政治氛围激化中澳矛盾。从禁止华为参与澳大利亚5G网络建设,到铺天盖地宣扬“中国威胁论”、捏造“中国渗透”话题,再到实施《外国影响力透明度计划法案》等针对性明显的公共政策,最后演变为派遣军舰与飞机参与美国所谓的“航行自由”行动、参与组建AUKUS联盟推动核扩散,行为越来越有挑衅性,使得中澳关系从原本的良好水平急剧下滑。这种一边倒的选择,从根本上讲就是因为澳大利亚的右翼集团相信了美国所描述的不可能三角,认为自己能从中实现利益最大化。事实表明,澳大利亚为这种非理性选择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仅严重损害了其与中国的政治经贸往来,也影响了其在亚太地区、特别是东盟地区的声誉与地位。然后关键的问题就来了:这些损失丝毫没有得到预想中的美国的支持与补偿。比如美国政府非但没有对澳大利亚的农产品与煤炭、矿产等重要出口产业提供市场便利或关税优惠,反而还支持美国企业趁机抢夺澳大利亚原本的中国市场份额;在澳大利亚因为损失太大无法坚持下去、要求美国补偿损失之后,美国政府又是以“缺乏正式机制与国际贸易规则”为由直接拒绝。又比如在澳大利亚与法国的核潜艇订单外交纠纷中,美国政府作为始作俑者非但没有提供有效的协调,反而把责任都推给澳大利亚,直接导致法澳关系跌入冰点。几年下来,澳大利亚陷入了经济增长乏力、国际关系受损、国家形象下滑的尴尬处境,损失不可谓不惨重,这也是促成澳国内要求换一种思路挽救国家发展前景、最终推动政府换届的关键原因。在这整个过程中,亚太地区国家全程围观澳大利亚的遭遇,除了少数追随美国政府的国家相互鼓气壮胆,绝大多数国家都冷眼旁观,而即便是这少数几个相互壮胆的国家之间也常常为了自身利益而攻击澳大利亚。比如澳大利亚实施新的液化天然气设施碳排放规定,使得40%的天然气依赖澳大利亚的日本利益受损,日本经济产业省自然资源与燃料司司长就出面威胁“如果问题不能解决有可能破坏长期互信关系”,把纸糊的“兄弟情”直接写在脸上。在这个过程中,美国政府同样没有加以协调。几年下来,澳大利亚唯一的收获是为亚太国家率先证明了美版印太战略的第一种图景,即该政府在三角难题中一定会优先选择牺牲盟友。美国政府牺牲美国利益以坚持对华遏制政策同样不可能,否则作为美版印太战略的重要开局,美国近年来又经历了轮流执政,两党中的任何一个若能做则早就这样做了,澳大利亚也不至于伤得这么重。美国当前政治极化的趋势已无法调和,美国的两党政治已演变成“为反对而反对”的“否决政治”,使得美国政府连国内诸多重大议题都很难达成共识,再加上社会面临的民粹主义与新孤立主义日渐高涨的分裂局面,整个就不能好好说话了。这种情况下谁敢提出让大家牺牲本已捉襟见肘的利益为盟友的损失买单?所以澳大利亚才决定调整政策,这种调整符合澳大利亚自身的经济与安全利益,是一种理性的平衡与折衷。由于这是来自美版印太战略最典型受害者的声音,所以就成了美国政府最不希望其他追随者听到的真实声音。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说澳大利亚政策调整将对美版印太战略产生连锁反应的原因。至此,关于“澳大利亚是否是美国安排来稳住我们”与“我们要不要接受这种缓和”两个问题,也就有了清晰的答案。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从此中澳关系就不会再被右翼政治集团或美国政府所影响,因此我们也必须做好应对情况反复的所有准备。毕竟,这是一场长期的博弈,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美版印太战略问世之初就不符合世界的发展规律,违背了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历史潮流。在实务操作层面,这个战略也面临两道很难逾越的天堑。天堑一:美国政府借以横行世界的意识形态道义大旗,在政治多元化的亚太地区并不具备吸引力与示范性;天堑二:与中国相比,美国缺乏方向明确、与亚太地区需求高度契合的区域发展战略。当时我们讲,这两道天堑决定了美国政府必然无法在亚太地区达成其战略目标。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还选择硬上就只有最后一种办法:上不封顶地追加投入,而这又必然与其目前真实的财政能力与利益分配机制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因此问题无解。如果以我们开头那个利润模型来解释:美版印太战略相当于一次战略级的风险投资,一旦成功,其产生的高额利润将足够美国吃到下一轮国内危机爆发,但“高利润-低投入-弱竞争”是一个不可能三角,没有高额投入就必然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壁垒。偏偏它选择的对手还是几千年来就以亚太为主场、有必要、有能力、有意愿把本地区搞好的中国。不满这种结果的如果抱怨就只能去怪美国的精英集团与利益集团,正是它们在冷战之后数十年间把美国的国家财富与政治威信挥霍一空,使得美国再也不是当初一呼百应、睥睨天下的那个美国,丝毫怨不得我们。总之就是目前的局面已证明并将继续证明一点:美国政府如果真的如它所信誓旦旦的那样,想同时实现“满足美国利益”与“保障盟友利益”,最终的选择就只能是放弃“对华遏制”,从而结束在这个不可能三角中的折腾。如果还选择继续折腾就只能说明它不是不在意美国的利益就是不在意盟友的利益,是指是两者都不在意,一旦被更多的学者看出这上述任何一点就离被那一点上的人们抛弃不远了。抱残守缺零和博弈与阵营对抗则很难体面退场,如果他们不体面,以后有的是“盟友”助其体面。
第三,“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的不可能三角。陈云曾说:“按马克思的本义,我们不妨把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分为三个阶段。社会主义国家阶段:国家、阶级存在,但这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新型国家,政治上实行巴黎公社原则,经济上要尽快建成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实现工业化,尤其是对在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或前资本主义国家爆发革命成功后,他们的任务就是尽快工业化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才能与资本主义国家对抗。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与国家一词之差,说明是两种社会阶段。在社会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国家、阶级均已消亡,这意味着要靠世界革命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势力。所以,社会主义事业不可能是一国两国的事而只能是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任务!一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可能的,也是对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精神的背离。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产品极大丰富,人们能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按劳分配,还保留了资产阶级法权,即形式上的公平而实质上的不公平)进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自由世界。”分这样三个阶段,就现在我们的知识而言或还能做一点辩证。关于第一个阶段的表述,称为国家阶段,虽然是社会主义国家阶段,是否合适,还可推敲。社会形态的划分,主要是以所有制形式、经济形态为基础的。从国家这个上层建筑去定义是否合适,还可考虑。尤其是把这个国家的经济基础表述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一个矛盾。按列宁的意见,向社会主义过渡本来就是针对落后国家来说的,而陈云又多了个“前资本主义国家”的提法就把任务规定为“就是尽快工业化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才能与资本主义国家对抗。”难道就不怕误入资本主义歧途?从人类的历史经验来看,落后国家与前资本主义国家还有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问题,这是在工业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历史任务,甚至是工业化实现的必不可少的历史过程。不仅这样,贯彻巴黎公社原则,不是靠主观愿望,愿望一旦落在现实的土壤最高则还是要服从现实而被现实改造。社会改造不是一宣布就能成功的,不如把这件事也视为一个不断努力、不断斗争的过程。在过渡问题上,不要忘了政治,不要忘了思想文化。这是毛主席很有发明的思想,当然也是马列的思想。毛主席提供的实践多,陈云显然是有所疏忽了。关于第二阶段的表述,官方说法是国家已消亡,无产阶级专政已不存在。国家一定会消亡,但阶级(尤其是就《宣言》以来表达的思想)只能说消灭。列宁在谈论国家消亡的《国家与革命》特别强调:“机会主义恰巧在最主要之点不承认有阶级斗争,即不承认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在推翻资产阶级并完全消灭(对消灭二字列宁加了加重号)资产阶级的时期有阶级斗争。”崇信马克思主义的陈云可能是不小心笔误。历史是波浪式前进的,有高涨的时期也有低落的时期。历史有惯性,有时还会走过头,尤其是近代史,这一点恩格斯在马克思《1848至1850年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的《导言》中有精彩的说明。基于这样的历史辩证法,观察历史的运动只能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马克思对1871年的巴黎公社持这样的立场与态度,列宁对1905年革命、1917年革命也持这样的立场与态度。列宁承认俄国社会发展落后,但无产阶级与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与阶级诉求一旦抛弃软弱的不能满足历史要求的资产阶级民主派,列宁就果断地领导布尔什维克党提出社会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并趁难得的历史机遇发动武装起义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历史证明,这是超越了已往理论界限的创举,但这又是成功的历史真实。“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是常青的”。列宁是对的,斯大林继续前进也是对的。后人停止了,垮台了,那是后人的事,后人的责任。当然,这也是一个过程,不是说斯大林没有责任,毛主席批评的也是说他否定了阶级斗争(不是说他搞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历史是有节奏的,有起有伏,就像海浪,作为舵手,把握好航船并不容易。“CR”中,革命高涨时期,谁也不承认是保守派,都争当造反派;转入低潮,没有几个承认自己曾是造反派的。他狂热时只有他最革命,转入低潮之际他逃跑得最快,否定自己也最彻底。个人会这样,阶级也会这样。历史正是这样,这才叫历史。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正是随着这种起伏,也会发生忽高忽低……高潮也罢,低潮也罢,还是有规律性。既有历史的必然,也有历史的偶然,历史就是在这样的必然与偶然的统一中前进。其实,中国革命也是这样,甚至更是这样。正是在毛泽东这位天才的指挥下,一个如此落后的“两半”国家,竟然也搞起了社会主义。当然,毛泽东去世后,历史绕了弯路,但一是历史前进了,二是历史还在展开,还在斗争。历史的结局到底怎样,还要耐心等待。我们奋斗的价值就在这里,历史不是只有一种选择,人的主观能动性会起作用……这里涉及一个历史是否能跨越的问题。只要复习一下马克思恩格斯(两人共同地认为,俄国农村公社不妨被视为共产主义的起点的观点)就不会怀疑,历史是能跨越的,但有条件。俄国的革命必须与欧洲的革命相互补充,具体而言就是欧洲为俄国提供经济、技术支持。列宁在领导俄国向社会主义过渡时也一再期待西欧发生无产阶级革命,从而会从经济、技术各方面帮助俄国。机会主义者不懂这一历史辩证法,也不懂什么是人民群众的历史主动性,只知道历史的“铁的规律”而把唯物史观变成历史运动的紧箍咒,这样的“马克思主义”一钱不值。毛泽东是东方第一个带领人民群众赢得胜利的无产阶级革命家:陈独秀手里的唯物史观,是铐住自己的枷锁;毛泽东手里的唯物史观,是撬动历史、撬动人民群众的杠杆。陈独秀赞成托洛茨基的观点,毛主席赞成列宁的观点。托洛茨基声称赞成列宁,但其实从来不懂列宁。列宁活着,列宁批判他;列宁去世后,斯大林批判他。他在国际共运中的作用不说反动,至少是消极的……一国是能建设社会主义的,一国建设社会主义不会是对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背离。相反,越是建设得好就越是履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历史发展总是不平衡的,社会主义事业也是这样。马恩的设想也只是就发达的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而言的,不可能包括所有的国家。历史至今也没有落实这一预见,暂时看来倒是在走另外一条路。在资本主义母体里,一天天生长着社会主义因素,不敢说和平长入社会主义,但至少是步步接近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创造基础。这是马恩列共同的观点,尤其是列宁的意见。我们往往记住了列宁说的帝国主义是腐朽垂死的资本主义,而忘记了列宁又说过,“社会主义现在已在现代资本主义的一切窗口中露面”。列宁的原则是坚定的,列宁的灵活性又是那些并不懂马克思主义的考茨基之流不可比的。毛主席也是这样,毛派要好好学习这种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因为历史本身就是这样的,历史从来不是僵死的教条的展开。如果人成了规律的木偶则历史还会精彩吗?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国建成社会主义会触动资本主义国家。不仅对无产阶级会有帮助,就是对资产阶级也会有帮助,十月革命成功后的几十年的历史就是这样。中国的贡献有目共睹,这是踏踏实实的国际主义贡献。从列宁到斯大林、到毛泽东,正在从事的社会主义事业,对国际共运的贡献是巨大的。国际共运的命运是共同的,不管在哪里的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获得进展,其实际意义都有国际性。一国建设社会主义不是对国际主义的背离,该论点在一国搞修正主义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修正主义思潮是国际的,修正主义的危害也是国际的,修正主义路线的危害更是国际的。一国搞修正主义会危害国际共产主义事业,一国不敢建设社会主义也会背离整个国际社会主义事业,这是必须勇于与继续革命的结论。陈云曾说:“有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要消灭国家、阶级、商品,这是不可能的,譬如张文木先生,而马克思主义者坚信正如资本主义代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生产方式,社会主义社会是一种新的生产方式是能实现的!”但知行合一呢?知易行难!对待当今中国的改革派务必听其言之后更要观其行。
三、GK过程中的中国经济不可能三角
第一,国家主权,国内民主与参与全球化的不可能三角。一是超级全球化难以为继:贸易全球化持续多年,但“超级全球化”所需的条件过于复杂,在欧盟与欧元区之外,实际上没什么进展。强行力推“超级全球化”既不现实,也不是最优解。欧洲近年来的麻烦就是最好的证明,因为国家主权的让渡必定是有限的。面对全球贸易与经济挑战,各国首先要努力维持自身经济的正常动转,同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重构与全球治理变革。二是逆全球化是历史倒车:快全球化出了各种问题,但任何民族国家如果单纯地退出全球化以减少对他国的经济依赖,终归都将得不偿失。各国政府真正该做的,不是反全球化,而是为修正这些弊端制定相应的机制,让全球化更加完善。新的全球公民不仅要奉行世界主义,也要自行担当本地责任,积极推动本国政策朝向更加有利于全球合作的方向上去。应对气候变化与发展绿色产业,是全球合作新共识与新契机。三是贸易开放损害了谁的利益:贸易开放会扩大国民经济总规模,也会导致收入再分配与一些群体的绝对收入损失,他们是全球化的受损者。长期忽略贸易开放的受损者,不及时采取补偿行动,只会让他们变成反全球化的社会力量。现在实施补偿计划为时已晚,如果真的关心贸易开放受损者的发展,更有效的做法是考虑改变全球化规则本身,大力推动公平贸易。四是反倾销不会能有效:自1948年以来,反倾销就是全球贸易中最常见的制裁措施,为欧美发达经济体所常用,中国是遭到反倾销最多的国家。关贸总协定与世贸组织,负责制定反倾销国际规则,各国根据国内法规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及时裁决,引发层出不穷的争议。反倾销调查与裁决,实际上助长了最糟糕的贸易保护主义,对那些要靠合理贸易政策获得缓冲空间的国家却毫无裨益。五是可控的全球化:低价产品反倾销,导致了很多不必要的贸易纷争。真正最该反的是为了垄断市场刻意压低价格,而不是低成本导致的低价。劳工待遇与环保问题事关贸易公平,有必要对自由贸易的受损者予有所补偿,扩大公平贸易的范围,抵制有可能对进口国的治理制度造成威胁的进口贸易。
第二,中国特色民营经济的不可能三角。其他国家都不存在所谓的“民营经济替代”或“民营经济撤出市场”的说法,没有人会无端让投资者撤出,这无非是自寻烦恼;因此,这是中国特有的难题,是理论、意识形态与实际情况的碰撞,目前看来没有解决方案,确实是无解的。《意见》虽然鼓励民营经济发展与壮大,但如果理论不更新,民营经济运行缺乏长期性则势必陷入一种特有的中国式困境。不可能三角之一:民营经济必须要壮大。中国经济面临下行的压力,高速增长的阶段已结束;民营经济遇到了发展障碍。讨论中国经济,评判经济形势的好坏,主要是看民营部门。民营经济的独特作用决定了其不可替代性,它是中国经济的支撑,也是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民营经济的强弱直接关联中国经济的整体表现。与国有企业不同,国企对中国经济的贡献,无论在税收、就业还是科技创新方面都不与民营企业处于同一量级;国有企业的主要任务是保障体制安全,追求效率不是其首要目标,所以评价中国经济的好坏更应关注以市场效率为核心的民营企业。近十年来中国经济持续下行,一个重要原因是民间投资的回落,民间投资的增速年年双位数下降;相应的,经济增长速度也从两位数下降到了2022年的3%。因此,重塑民营经济的信心,成了政策制定者与专家的共识。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意见》被推出,不再单纯强调对民营经济的“规范有序”,而是加入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新概念并调整了对民营经济长期性的认识,使其成长为中国未来百年计划的新动力,是创新突破的根基。但民营经济能否发展壮大呢?不可能三角之二:民营经济的发展有其界限。如果存在界限则民营经济又如何壮大?界限理论是由一位在大陆的香港网红提出的,这是对大陆私人资本的警示,私人资本也发展,甚至也可盈利,但必须有限度,否则即便是企业家也有可能一夜之间变成恶魔,不是法律制裁你就是老天爷来收拾你。这是一个多么冷酷的界限。民营经济的界限其实很明确,就是私人资本不能无序扩张,不能强大到改变中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性质,这个性质就是必须以公有制为主。民营经济发展过快就一定要靠政府“规范治理”,而民营经济在GK后甚至是发展得过于强大了,包括其远超国企的各项贡献;中国的外贸必须以民营经济为主导,未来亦是如此,民营经济是中国通往全球化的桥梁,这就有了动态的界限。从市场地位来看,民企与国企根本不在一个水平,最好的政策、最高的特权、最赚钱的行业,都是国企的,国企占据了80%的资源。在过去十年里,它们也理所当然地发展,总资产以年均两位数的速度扩张,现已是民企总资产的两倍;但它们并没有真正占据中国经济的主导地位,国企在税收上的贡献仅有26.2%,在民生支持上也很有限,仅支持了7%的就业。就业是国家经济的生命线,如果不能提供就业,任何主义都无法实行,主导与补位的关系颠倒了。这为政策制定带来了一个大难题,从体制安全的角度来看就必须保持国企的主导地位,从经济的实际情况来看,又必须重建民营经济的信心。政策通过“规范有序”的一系列措施影响了私人资本,同时《意见》的发布也决定了为了中国经济的正常发展,必须激活巨大的沉睡资本。不可能三角之三:必须废除私有制。这是《共产党宣言》的核心目标且不会有任何改变。民营经济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上注册的工商实体,这一部分非常庞大,包括一亿多的个体工商户与四千七百万家民营企业。中国经济的市场主体不是私有经济实体而是全体人民?这是一个误解。市场主体特指注册的各类投资者,关系到产权的归属,全体人民不是一个经济学上的概念,没有投资就没有市场,进而又怎么会有市场主体?这么庞大的群体就能基本上定义中国的市场经济了,最终却要被完全废除,这涉及市场经济下私人产权的合法性问题。私人产权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且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否则市场经济就无从谈起。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的根本区别在于,一个是法治经济,另一个是权力经济。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如果权力可推翻私人产权甚至废除私有制,那么法治经济乃至整个市场经济将彻底结束;这是现实吗?中国的民营经济是中国经济的真正推动者,它正在考验一个民族的智慧,其步伐沉重,在不可能三角中徘徊。“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必须以公有制为主导,私有制终将被消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怎么才能摆脱这样的不可能三角呢?
第三,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不可能三角。大疫三年之后中国经济转入下行阶段,尤其是不得不面临“去产能、去杠杆”“宽财政、紧货币”与“保增长、增投资”之间的不可能三角。解决之道在于通过减税与货币宽松与政府自身的改革来促进中国经济的平稳发展。判断经济增长的长期前景主要看资本收益率或企业利润率,现在这些指标也说明中国经济在向好。各项经济指标向好时多数经济学家还是判断中国经济增速仍处在下行通道中,这涉及对经济增速判断的方法论问题。凯恩斯的《货币论》里有这么一句话:“我要提请史学家特别注意的明显的结论是:各国利润膨胀时期与萎缩时期与国家的兴盛时期与衰败时期异常地相符。”判断一国未来经济是继续高速增长还是高速增长期已过去,关键是要看一个国家各行各业的利润率与资本边际收益率。如果各行各业大部分企业都在赚钱,那说明这个国家的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期;如果各行各业或大部分企业都不赚钱了或大面积亏损了就说明一个国家的高速增长期也基本上结束了。2012年上半年,中国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利润总额与平均利润率都在下滑,乃至最近几年一直在负增长,中国经济增速进入了下行通道。回顾世界经济当代史,即使中国经济增速滑落至6%左右,这仍然是一个很高的增速。自2012年1月起,中国企业的税前利润率低于企业实际贷款利率,这是非常糟糕的现象。维克赛尔与凯恩斯把这种现象称为银行实际利率高于自然利率。目前,中国企业负担更重的不是税负,而是贷款与利息。根据摩根士丹利的研究,现存的产能过剩压低了中国企业的投资回报率,回报率从12%落到6%左右。目前一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在4.35%至4.75%之间,但民间融资的成本往往在10%至20%之间,再加上五十多个月的通缩,企业的负担就更高了,这是近年来造成民营企业投资下降的一个根本原因。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三去一补”: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与补短板。经过五十多个月PPI为负值,目前大部分企业的去库存已基本完成,现在已有行业在补库存了,但去产能与去杠杆远没有完成,而且现在还要加杠杆。既然目前中国几乎所有实体部门与行业都存在产能过剩,却还要把大量投资投向实体部门,那是在去产能还是增产能?是去杠杆还是加杠杆?在此情况下,如果政府一方面要去产能去杠杆,又要增投资保增速,又要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还要紧货币,这不互相矛盾吗?所以中国经济整体上目前存在着一个不可能三角。你要说去产能,一些企业就要关停,要减产,那就会导致整个经济的下行。要去产能,靠行政命令让一些企业关门,抑或一些企业因长期亏损而关门,税收也会减少,那会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另一方面,如果政府按目前的“宽财政、紧货币”的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如宽财政,即一方面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同时减税负,那只会增加财政赤字,但资金从哪里来?还是要靠银行贷款,那只会增加政府负债,加杠杆呀!如果再紧货币,那会增加企业的贷款与融资成本,这会逼一些企业去产能,那怎么会去杠杆呢?又怎么促投资、保增速呢?在目前的中国经济格局中,贷款不是央行紧货币的政策所能控制的。“紧货币”一般包括加息与提高商业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但在政府推动投资规模不断扩张的情况下,贷款规模在宏观刺激下仍然激增,加上高利率并不会减杠杆,反而会加杠杆。2016年1月与12月商业银行贷款与社会融资达到天量均证明,“控投资,宽货币”在所难免。根据货币内生理论,只要控制不了贷款,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就控制不了广义货币的增加,控制不了投资,特别是在中国政府推动天量投资的情况下就控制不了贷款就只会加杠杆。看来目前“增投资、保增速”还是政府宏观政策导向的底线。这说明实际上不是去产能、去杠杆,而是想通过投资消化产能过剩,再加杠杆。2015年中国全社会固定投资完成额已超过55万亿元,占67万亿元GDP的81.5%,2016年会超过六十万亿元。中国社科院的一项研究报告预计,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会超过67万亿元,而过去几年中国GDP的增长近50%来自投资,这几年全社会固定资产完成额与GDP的比重每年都超过80%。目前还在加码,但还能加到哪里去?投资这么涨,但投资对GDP的贡献率却在下降,这意味着投资越来越没有效率。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对GDP的贡献在下降,消费的贡献在上升,而外贸净出口则一直是负的。这几年,为了保增速,投资增加速度,但由此而带来的GDP增值却越来越少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投资越来越没效率,但我们还要采取依赖投资的经济发展战略。这是一种饮鸩止渴的经济发展战略呀!基于这种思路,政府没钱了就通过PPP项目来拉投资。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发布的《经济蓝皮书》预测,2017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将达67.1万亿元,名义增长8.9%。其中,仅基建投资预计就高达16万亿元。中国经济高开低走,尤其是企业效率低、盈利低,主要还是过去几年盲目投资、过度投资的结果,其表现是所有产业产能基本上都过剩。上一波大规模刺激经济增长的负效应还没解决,现在又如此大规模追加基建投资,这到底是去杠杆还是加杠杆?将来新的一波几十万亿元基建投资贷款,谁来还?在这种情况下,投向实体部门的大量银行贷款,只会增加中国经济的总杠杆率与企业负债率。这几年企业债券加上股票融资只有18%,超过80%还是银行贷款。所以目前金融风险正在压向商业银行。一是中国企业税前利润率低于企业负担的实际利率,二是中国所有企业的利息负担一直大于GDP增量。2011年,13.7亿人生产的GDP增量能把银行利息还出来。但自2012年起,利息负担越来越重。到2016年,13.7亿人生产的GDP还不了银行利息的1/3。如果一方面靠财政政策来保增速,另一方面像媒体与一些金融学家所说的那样,货币政策刺激已没有效果,要稳货币或紧货币,甚至像一些金融学家主张的那样要加息,对正在下行的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不会是雪上加霜吗?对那些不计成本、不必考虑还款负担的基建投资可能没有多少影响,反正将来还是政府来还。加息一个百分点,在目前仍然加杠杆、企业负债累累的中国经济中会带来什么影响?目前中国一方面有一百七十多万亿元负债总规模,另一方面有一百五十多万亿元各类银行存款,只需经营好现有的企业,通过给企业减息、减税、减负、减费与减少制度性交易费用,让大部分企业活下来,等资产的收益率与企业的利润率有所提高了,等这一轮去杠杆的任务过去了,再考虑新一轮的投资与基建。在此宏观经济格局下,以银行储蓄为主的153万多亿元的广义货币转向金融行业恰恰是更好的选择。金融好了、股市好了,大家的资产收益提高了就会增加消费,也会影响人们的预期。过去几年,人民币实际上在升值,劳动力成本上升,银行贷款利率与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于是中国企业的税负就显得很高了。但中国企业68%左右总税率的形成并非简单地因为某一个税种的税率高,主要是因为中国企业的盈利能力比其他国家低。如果盈利能力弱,稍微加一点税或汇率有一点上升,工资上升一点,企业就要亏损。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大量企业都在生死存亡线上挣扎,这是实体部门投资最近几年持续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财政部的官方月度数据,“营改增”之后并没有真正减税。2016年1至11月,中国的增值税净额高达36752.42亿元,净增加8663.44亿元,增速高达30.8%;同一时期,“营改增”导致营业税减少6012.1亿元。除了营业税本身增收因素外,“营改增”导致增值税净增7913.41亿元,相比营业税减少,“营改增”让政府增收了1901.31亿元。从这个意义上说,“营改增”后企业的税负是增加的,特别是金融行业、房地产行业的税负实际上反而是在增。当然,2016年前十个月税收增长也与经济企稳有很大关系。2012年初中国PPI为负,2016年9月之后PPI转正,企业盈利状况与税收向好。2016年7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已把“降低宏观税负”确定为大政方针,关键是接下来怎么落实。3月就要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该怎么定2017年GDP的增速与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速?如果GDP增速定在6.5%,那么财政收入增速就不应再定7%或7.5%了。如果政府财政收入的增长目标仍高于GDP的计划增长目标,那就意味着税收弹性仍大于1,那就不是减税,而是增税。要害是总量减税,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目前增值税有四档,分别是17%、11%、6%与3%。大部分企业的增值税税率是17%,能不能考虑降到15%?能不能对创新型企业与高科技企业再降低一个百分点?现在营业税基本上没有了,降低增值税税率才是真正的减税。单从单项税率来比较,中国企业的税负不一定是最高的,更大的负担来自“费”,还有“五险一金”,尤其是来自高负债与高利率的还款负担。中国非金融企业贷款已超过一百万亿元,国有企业负债在八十万亿元左右,民营企业负债也有二十多万亿元。实际上民间投资下降,制造业投资下降,跟实际利率上升是密不可分的。2016年企业经营有些向好,是不是跟六次降准、六次降息导致的企业融资成本下降有关?肯定有关。如果未来再加息呢?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现在是4.35%,各个银行一般会上浮20%,所以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是5%多一点,民营企业贷款利率则在7%至8%甚至更高,“温州指数”(民间借贷利率)一般都在18%至20%以上,这才是压在中国各类企业肩上最大的负担。负债重、利率高,对企业的影响超出了税负的影响。因此,货币政策不能紧,去杠杆不能靠紧货币,宽货币才能平稳地去杠杆。但目前央行的货币政策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在新一轮基建投资热与房地产余热未消的情况下,继续宽货币会吹泡沫加杠杆。但为了降低企业负担,实际情况是企业的债务与利息负担比税收负担还重,显然这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务必考虑的因素。除了税负、利率,还有一个因素是中国的劳动力成本已很高了。从名义工资来说,过去十五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名义增速就超过13.5%,到2014年已达到56360元了,比2001年涨了五倍还多。同一时期美国、欧洲与日本的平均工资水平基本上没涨。当然,如果算实际工资,我们的通胀率会上涨得更多,而日本、美国、欧洲基本上没有通胀,多年来一直在低通胀与通缩之间徘徊。对当下中国经济格局的总体判断:第一,由于资本边际收益率普遍下降,中国宏观经济下行是一个自然趋势。不要再期望中国经济有V形或U形反转。第二,中国经济体内可能已存在巨大的“信贷泡沫”。现在中国经济的核心问题不是保增速,而是防范金融风险。这一点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中也一再表露出来。后疫情时代中国经济下行期间,企业负债与还款利息极重且大面积亏损,央行理应进一步降准、降息。但由于中国经济结构扭曲,放松货币政策有可能导致贷款流向财政部、发改委推动的PPP基建项目与房地产两大市场,进一步降息又会吹大泡沫,只会加杠杆而不是去杠杆、稳杠杆,央行被迫采取中性的货币政策而至少不可能充当经济下滑与经济风险的催化剂。第三,中国经济的问题既是供给侧的问题,也是需求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政府侧的问题。政府不改革,中国经济的结构失衡问题永远改不了,只会加杠杆。中国经济发展的道路一目了然,企业才有信心长线经营,长期投资、民间投资才会增长,中国经济才有可能稳中求进。

第四,改革、增长与稳定的不可能三角。一是快与慢的经济发展规律:宏观经济学本来是由周期理论与增长理论两部分构成的,但专注于周期问题研究的学者往往缺乏增长视角。主流经济学家习惯于把观察到的经济增长减速作为需求不足导致的周期性现象分析,所以他们往往寄希望于刺激需求的政策能扭转经济下行趋势,而在增速下行的势头始终未能触底的情况下,便会表现出过分悲观的情绪。但把这个方法论应用于观察中国经济增速的减缓,无疑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因为中国经济面临的不是周期现象,而是经济发展阶段变化的表现,从高速增长到中高速增长是经济发展规律作用的结果,是进入经济新常态的特征之一。如果把世界各经济体按人均GDP排列则不难看出,经济体从低收入到中等收入再到高收入,经济增速递减只不过是规律性的现象。处在更高收入水平上的中国与之前自身处在较低收入水平时比较,增速有所降低无疑再正常不过。更应关注的是,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组标准,中国无论在2000年以前处于低收入水平阶段还是在2000年至2010年期间处于中等偏下收入水平阶段与目前处于中等偏上收入水平阶段(人均GDP接近八千美元)时,其经济增速都显著高于同样发展阶段里所有国家的平均水平。因此,无须从周期性、需求侧着眼追求短期的V字形反弹,从供给侧认识新常态,才会看到中国经济政策定力之所在。也有国外经济学家(如巴罗教授)从增长视角观察中国经济减速,认为中国长期的高速增长是一种后起赶超现象,是经济增长趋同的成功案例,但从趋同递减假说出发是不可能长期高速赶超的,中国经济终将减速。中国以往实现赶超型高速增长,原因在于GK消除了妨碍资源配置的体制性障碍,释放人口红利,现在虽然增长减速,但中国经济赶超的条件依然存在,仍能保持中高速增长的底气。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传统发展动能培养新的发展动能,我们还能收获看得见摸得着的改革红利,进一步提高潜在增长率。二是量与质的经济发展内涵:这不是盲目乐观,而且毋庸讳言,中国经济也存在着自身的问题。但问题不在于增长的速度而在于增长的内涵,即存在着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符合经济发展阶段变化的减速,不仅没有恶化这些问题,反而有利于解决此类问题。事实上,恰恰是在增长速度下行的同时,中国经济以更快的步调走向更加平衡、协调与可持续的发展轨道。经济增长平衡性提高。从拉动需求的“三驾马车”看,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从2010年的43.1%提高到2015年的66.4%,这5年的提高速度是2010年之前5年的5.2倍。第三产业发展加速,第二第三产业之间更加平衡,2015年第三产业产值比重首次过半,在过去5年中的提高速度是此前5年的2.7倍。中国还在形成新的区域经济增长点,一些中西部省份后起赶超,地区发展更加平衡。经济增长新动能加速形成。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必然是一个创造性破坏的过程,即在传统增长动能变弱的同时,新动能蓄势而发。例如,有的国内智库根据人力资本含量、科技密集度、产业方向与增长潜力等因素,识别出一些行业以代表新经济并构造了一个“新经济指数”,发现该指数与传统的采购经理指数并不同步,即使在后者呈现下行趋势的情况下,新经济仍然保持逆势而上。又如哈佛大学学者用“经济复杂度指数”衡量经济体的出口多样性与复杂程度,中国该指标的全球排位,从1995年的第48位与2005年的第39位,显著提高到2014年的第19位。经济发展的分享性明显提高。在ZF再分配政策与发展阶段变化的共同作用下,收入分配朝着有利于劳动者与低收入群体的方向变化。居民收入提高速度快于GDP增速,农民收入提高速度快于城镇居民。以不变价格计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于2009年达2.67∶1的峰值后,逐年缩小至2014年的2.40∶1。全国基尼系数从2009年0.49的峰值下降为2014年的0.47。三是改革、增长与稳定的统一:穆迪分析人员斯卡特曾表示,中国确立并寻求的改革、增长与金融稳定三个目标,不可能同时达到,终究要有所取舍,至少在一定时期内放弃其中一个。把三个目标割裂开而赋予其彼此独立且对立的性质,也是由于作者因循了流行的观察视角与方法,因而未能抓住中国经济面临问题的本质。一旦我们从供给侧观察现象、分析问题与寻找出路就会发现,改革、增长与稳定三者之间并不存在非此即彼或此消彼长的关系。恰恰相反,正如三角形是力学上最稳定的结构一样,从供给侧入手,正确选择结构性改革方向与优先领域、分寸恰当并精准地推进这些改革,既可直接达到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的目标,又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实现经济与金融稳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性质可从其目标即提高潜在增长率来理解,有利于提高生产要素供给与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改革应放在改革日程的优先位置。例如,在劳动力总规模不再增长的情况下,提高劳动参与率是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劳动力供给的重要选择。我们的分析表明,劳动参与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能为潜在增长率赢得0.88个百分点的改革红利,而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则可赢得0.99个百分点的改革红利。这方面的改革主要是户籍制度改革、降低企业成本与交易费用的政策调整、从体制上拆除不利于竞争的进入与退出障碍,着眼于供给侧而无须过度倚重需求侧的刺激政策,因而也降低了金融风险,改革、增长与稳定“不可能三角”是能打破的。
第五,破解中国经济不可能三角的基本思路。中国经济在后疫情时代的下行阶段要完成哪些核心任务?首要任务是稳增长,为了实现增长,必须增加投资,而且是大幅增加。因为投资效率已接近边际,过去一元GDP的拉动要靠三元投资,现在则要增加到九元。其次,稳就业也是一大难题。经济下行往往伴随着产能过剩,这不是信心缺失的问题,而是订单不足导致的。产能过剩使得宽松的货币政策效果减弱,即使贷款额度放宽,贷款需求却减少。企业在激烈争夺订单,利润空间被极度压缩。大量企业倒闭或沦为僵尸企业。在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如何稳增长?这就不得不扩大财政赤字了。中国已打破多年来的3%赤字率底限,经过研究,认为中国的负债率与日本相比并不算高,于是将赤字率提高至3.8%。但关键在于,这些投资是流向国企还是流向市场需求与效率更高的领域或对就业型企业的支持?再者,稳物价也是一项重要任务。M2一直以两位数增长,但中国经济并无全球性的高通胀现象,反而有通缩的迹象。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很快有可能发生变化。工业指标受困于资源错配问题。大量资源与国家投资流向国企,用于完成地方GDP业绩考核,而非满足市场需求。流动性部分被长期项目锁定,部分以负债形式累积,而民营经济作为就业的主力军却面临订单不足的问题。中等收入群体对未来就业与收入预期不佳,消费受到抑制。实际上,物价并非没有上涨,只是控制得相对较好。在日常消费品中,粮食与猪肉的权重较高,这两方面的保障工作做得相对到位,因此民众感受较好。上述政策目标中的三稳(稳物价、稳就业、稳增速)实际上就构成了一个三角:稳物价意味着收紧货币供应,但在当前情况下几乎不可能实现。后疫情时代的经济政策重点是化债,由于房地产销售不畅,地方财政入不敷出,高负债运行成了常态,债务到期时将通过发行特别国债来置换短期债务以确保地方财政的正常运转。基于化债效果,2026年楼市前景依然不明朗,债务将继续累积,因此必须扩大财政赤字。货币超发最终将反映在物价上,物价长期上涨的可能性较大。稳就业则要加大货币供应,但效果可能有限。当前并非银行资金短缺,而是企业贷款意愿不强。企业更缺的是订单与利润空间。在产能过剩的大背景下,企业要的是缩减资产负债表,而非增加贷款。稳增速则依赖于加大投资力度。这虽然可行,但也可能带来严重后果。当前新的投资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领域,虽然有其价值,但中国农业集体所有制的现状使得大农业道路很难走通。如果投资只是为了保GDP,那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得失各半。因为二元结构下的投资拉动经济模式已导致了资源错配、效率递减与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不同步等问题。因此,在现实经济中,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这三个目标之间确实存在重重矛盾。在逻辑上它们并不构成冲突,也不存在真正的“不可能之三角”,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兼顾。近十年来,中国一直在努力实现这三稳目标,但效果并不理想。经济增长自2012年以来一直呈现下行趋势,2025年的5%实际上是一个相对较弱的数据。2026年增速将进一步放缓,挑战将更加严峻。就业形势也不容乐观,青年失业率高达21.4%,而2026年又将有千万级的大学生(包括往届)步入社会寻求就业机会。在资源无法有效流向民企的情况下,稳就业目标显得尤为艰难。至于物价稳定方面,随着全国总负债的不断攀升,物价稳定也面临着严峻考验。如果无法有效刺激经济、促进民营经济重新步入高增长轨道,那么中国经济要走出日益沉重的债务压力,最粗暴的方式可能就是货币贬值,主要表现为物价上涨速度的加快。希望这种情况不会发生,但经济复苏会有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最终,解决“不可能之三角”的关键在于以缓解各种经济不均衡发展为最基本诉求的经济结构调整。
四、国家治理的理性、公正与效率的不可能三角
在西方话术里,帝国主义国家比前社会主义国家先进,而前社会主义国家又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先进。但19世纪的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与《论美国的民主》都表明,无论社会制度多么先进,效率、公平与自由这三件事似乎无法同时实现,这意味着安排社会与政治制度时必须对三者有所取舍,进而催生前社会主义国家、帝国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等国家形态。陆铭认为,任何大国决策中的理性、公正与效率都有可能形成一组“不可能三角”。尤其是当今中国正处在转型与发展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本身的一般规律与中国特殊的制度背景纠缠在一起。针对转型与发展中暴露的问题,一些公共政策的出台非常急促与草率,对公共政策制定的原则缺乏共识,对政策的后果也缺乏全面的预估。理性、公正与效率既是公共政策制定中应被遵循的普遍原则,也是建设现代文明国家所应追求的基本价值。如果围绕中国一些重点现实问题(比如中国城市化与区域经济发展),这三者也关系到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发展战略。第一,统一、效率与平衡的冲突。当前中国的发展问题中最重要的话题是城市化与区域发展的问题,其中涉及的方方面面太多,争论也非常多。城市化与区域经济的发展本质上是一个选址问题,城市化的进程与区域经济的重新布局,它的微观基础就是个人与企业的选址。人在理性的决策之下,其选址是基于对收益与成本的比较,只要收益大于成本,人就会选址在这个地方就业,企业就会选择在这个地方经营生产。反之,如果在一个地方呆着的成本超过收益,那么就会选择离开。当下在公共政策的讨论里,对城市化特别是大城市与特大城市的发展,过于强调城市发展所带来的成本,因为城市发展所带来的生活成本上升,城市的拥堵、污染、犯罪等问题,相对而言是易于观察的,人们比较不关注与讨论比较少的是城市发展的收益。其实,城市扩张有成本我们都知道,但很难解释为什么大城市已暴露种种城市病时老百姓仍然会选择往大城市集聚,这里一定有城市扩张的好处被我们忽视了。大城市能兼顾提高收入、创造就业机会与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城市的教育水平的提高与大学生的集聚能为这个城市的发展与现代经济增长产生正面的外部性。大城市发展不光要靠大学生,而且要投入大量的低技能劳动者。但当今中国的城市发展政策从落户政策、居住证政策到积分政策等都在排斥低技能劳动者,大城市里既要有大量高端的劳动者又要有大量的低技能劳动者。两者之间是“互补”的,这是城市发展政策中反对歧视低技能劳动者的理论与实证的基础。在成本方面,当前的讨论也有一个重要的误区,认为大城市人口规模不断增长的过程中,城市病一定是越来越严重的。延续这样的思维方式的结果是,在政策制定上认为,要解决城市病则必须控制人口。如果我们观察西方国家一些大城市的成长历程就会发现其人口一直在稳步增长,但其城市病经历了一个从恶化到缓解不断得到治理的过程。这就说明,城市病的解决本身应靠技术与管理双管齐下,而不是简单的通过行政方式来控制人口。城市病的形成与城市人口规模之间其实并无简单的对应关系,城市的规模经济本身还有利于降低治理城市病的成本。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应作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因素。在统一的大国里有一个要素市场决定了劳动、资本与土地三种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价格,直至影响普通人的成本-收益决策。在统一的市场里,这个国家的资源在区域间重新配置时不应有行政性的力量或制度性的因素作为阻碍。一个大国内部不应设置生产要素重新在地区之间配置的制度性障碍,这样每个个体都能在市场上获得生产要素的价格,从而不难判断其在任何一个地方选址的成本与收益是多少。当然,市场不是万能的,存在“市场的失败”。经济学的理论告诉我们,城市发展同样存在市场失败的情况,集中表现在正外部性与负外部性两个方面。正外部性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发展过程中集聚大量的高技能劳动者,他们会产生知识溢出效应,但其给城市发展带来的正面效应并未充分体现在科学家、大学教授或医生的个人收入上,这种正外部性是市场失败的一种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负外部性,如拥挤、污染、犯罪等问题给社会带来的成本,也不一定由施加这些负影响的决策者承担。存在外部性时,市场在配置资源与决定资源的空间分布的过程中,的确是有市场失败的,其结果不是最优的,这时候市场就离不开来自于政府的干预了。正确的政府干预方式应是,应用一些政策来扩大城市的正外部性,包括人力资本的提升、发展教育、提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等等。与政府还可通过一些管理的办法来减少负外部性,比如在交通方面征收拥堵费与牌照税,在环境治理方面对排污征税。2015年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新环保法的实施,排污的收费方式要做一个重大的改变,改为按日收取,这样就把污染的负面成本纳入个人决策与企业生产的成本考虑。在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正确的政策应是扩大正外部性与减少负外部性。这时个人与企业在本地居住或生产的收益更大,而成本更小了,他们会更愿在本地居住或生产。在良性的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下,政府的职能是在扩大这个城市的好处,而减少这个城市的坏处,政府的作用不是把城市做小,而是把城市做大,这跟当前政府采取的限制城市规模的政策导向是截然相反的。有了市场与政府的良性互动,每个个体都会在决定自己在哪里生产、哪里生活、哪里就业,这就决定了这个国家城市化的水平与速度,也决定了这个国家的城市体系有大城市、有小城市、也有乡村。进一步就能推出一个结果,一个国家在统一的市场下,在生产要素根据效率原则能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一定是经济活动与人口在空间上的高度集聚,这是现代经济的一个共同特征;在空间高度集聚的情况下,导致被政府与社会各界认为的结果就是经济发展似乎是“不平衡”的。在这个分析框架下,继而能推出三个目标即“统一、效率、平衡”之间的矛盾。由于统一的国家让统一的市场来决定资源配置,价格由市场供求加上合理的政府干预决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包括移民的权利,企业选址也没有制度上的壁垒。个体在衡量自己的收益与成本比较的过程中,都在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或企业的利润,在统一与效率都实现的情况下,资源在空间上的配置一定是高度不均匀的,这也是人们通常理解的“不平衡”。所以统一、效率与平衡三者之间存在一个“不可能三角”。在统一、效率与资源均匀分布意义上的“平衡”三者之间存在矛盾的情况下,如果要三者都追求,不可能。如果经济政策是追求经济资源与人口在空间上的均匀分布,那么就得至少放弃掉前两个目标中的一个。历史上有很多大国解体了,这时经济资源的空间集聚在很大程度上会被阻止,但经济效率也同时被损失了,这不是世界的主流。相反,国家之间通过经济一体化来追求市场统一与规模经济却是主流,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欧盟的一体化进程;在一国内部,虽然政治统一,但经济上如果存在市场分割就会阻碍资源的流动,这样实际上也同时放弃了效率。具体而言,用政府的行政干预限制大城市发展,用大量转移支付、财政税收的优惠鼓励企业到中小城市发展,全国各地都在搞工业园,结果是工业园遍地开花,经济资源表面上是均匀分布了,但也就没有效率了。如今新城建设如火如荼,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即便不考虑已有的市民,现在全国各地新城规划的总人口是34亿。当前中国均匀分布的区域发展政策与新城建设所带来的严重的低效率已给了我们答案,“统一、效率与平衡”之间的矛盾到底是有解的,关键是怎么理解这个平衡。很多老百姓与政府官员对平衡的理解就是经济资源的均匀分布,实际上对经济发展来讲,更加重要的平衡应是人均收入的均等化。在世界银行的《世界发展报告2009》里的示意图中,横轴是每个国家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纵轴是这个国家不同地方之间在人均GDP意义上的差距。这些国家都走过了一个倒U形的曲线:经济发展的早期,这些国家人均GDP大概在五千美金左右之前的阶段,地区间差距的确是扩大的,但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地区差距进一步缩小了。资源的区域间再配置的均衡结果就是人均收入的区域间均等化,如果存在差距,人们就继续流动,流动到在任何一个地方生活都一样为止,只要我们相信市场的力量,相信人口自由流动最终带来人均收入的收敛,而恰恰是人口的自由流动能实现区域间真正意义上的平衡发展。当然,这种意义上的平衡发展,它的前提是经济资源在空间上的高度集聚。美国每个州在全美的GDP份额与人口份额都是高度一致的,份额最多的州能占到全国15%的GDP与人口,排名靠后的州总人口只有几十万,经济活动与人口的空间分布是非常不均匀的,但由于每个州在全国的GDP与人口份额是高度一致的,通过很简单的数学推算就能得出州之间的人均GDP相近,有的地方发展工业与服务业,有的地方专业化于农场与旅游业。现在中国的每个省在全国的GDP所占份额差距比美国小得多,每个省所占的GDP份额与人口份额差别非常明显。通过很简单的数学推算就能得出,中国的省之间的收入差距必然非常大。对此,人们一直有一个非常严重的误解,认为中国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是由于经济高度向沿海发达地区集聚所导致。由于存在各种政策的阻碍,中国人口的集聚落后于经济的集聚。如果人口的集聚与经济的集聚同步,区域间的人均GDP趋于一致。不同地区的经济各有特色且分工很明确,地区之间加强经济的分工与合作反而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当今中国学术界围绕中国公共政策问题的观点很多,但讨论此类问题之前还有必要打好讨论的基础,尤其是要先确立公共政策的一系列基本原则。
第一,理性。社会科学的研究到公共政策的政策建议过程中要具备三个要件:理论、数据与国际经验。中国的储蓄率(国民储蓄与GDP的比率)一直很高,很多人也都来解释中国的高储蓄率。如果要拿既有的理论来用,的确可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解释中国的高储蓄率,但对中国来讲真正在政策上、实践上重要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的储蓄率比那些同样高储蓄的亚洲其他国家(比如日本、韩国)还要高。中国当前的储蓄率比日本与韩国历史上的最高点还要高十个百分点,这十个百分点大概只占到中国总储蓄率的1/5,可能并不是主要的影响储蓄的部分,但恰恰是这十个百分点的储蓄率的研究是重要的,因为它事关中国如何能回归正常的经济。由于农村到城市的移民(与城市间移民)不断增长,同时受制于户籍身份,很多外来移民预期未来将回到老家并预期未来回乡后收入将下降,从而在当前更多地储蓄以备未来之需。移民由于社会保障覆盖率低,从而有更多的预防性储蓄,又由于未来迁移成本的原因,而不愿消费耐用消费品。根据2007年的CHIPS调查数据估计,移民的消费比城镇居民低16%至20%。据此可推,户籍制度改革对促进移民安居乐业、释放消费潜力与改善经济结构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有了理论分析以后,有的理论会告诉你X对Y的影响是正的,也有的理论会告诉你X对Y的影响是负的。存在理论争论时,中国当前一个非常大的问题是忽视数据,一旦相关理论告诉我们两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可能是正的也可能是负的,唯一的办法就是到实践里检验真理,到底是正的还是负的,要用严谨的数据分析来说明。当今中国学术界最急需的是以经验数据为基础的研究,即判断在影响一个结果的诸多因素中,到底哪几个在起作用,在起什么样的作用。在数据分析方面有必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简单的相关性,一种是因果推断。有时简单的相关性是非常说明问题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里,简单的相关性可能与因果分析的结论完全相反,这时的相关性分析就会产生严重误导。如果社会科学要持续进步并为经济政策提供更好服务,社会科学工作者就应努力去求因果性。中国的经济发展未来在空间上到底有多集聚?城市化水平到底有多高?上海能发展为多大的城市?市区扩大以后会不会有更严重的城市病?针对此类现实问题的讨论都有必要国际经验,但很多我们现在做的政策跟国际经验并不相符,我们深信不疑的中国会走的发展模式(比如低密度的新城)恰恰是被绝大多数发达国家摒弃的。中国这个强大的政府应首先服从于科学规律,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应让政策跟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客观规律一致起来,帮这些规律实现得更好,克服在这些规律下所产生的一些问题,而不是要逆转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律。这是一定要讲清楚的问题,一口咬定“中国是一个例外”的结果是非常危险的。与城市化与区域发展相关的例子不胜枚举:首先,很多人把城市病简单地归结为人多,这是一个非常简单却又特别误导人的时间序列意义上的分析。如果城市人多必然导致城市病,那么要减少城市病就只有减少人口。人口规模与城市病的关系似乎是因果性的,但其实不一定。或说,即使两者之间有因果性,这种因果关系在影响城市病的各种因素中也未必是重要的。我们如果看美国与欧洲城市,它们的环境污染最严重时是在20世纪50年代,现在这些国际大都市人是越来越多的,但它的城市病问题反而比半个世纪前缓解了。在美国,虽然大城市的拥堵问题比中小城市严重,但随着时间推移,城市间的差距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城市人口增加甚至有可能通过规模经济机制而有利于治理城市病,比如地铁的建设、城市排污设施等都有规模经济性。大城市人多,产业结构更加偏重于服务业,对资源的消耗反而比工业化的城市更小,城市病在很大程度上是技术、管理与产业结构的问题。这样在政策上就应主要靠技术与管理的改进与产业结构的调整治理城市病,而不是直接运用行政手段来控制人口。再退一步,即使城市人口真的是造成城市病的因素,城市病也只是在城市生活获得更高收入、更好就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所付出的代价。前面已说过,如果市场是配置资源的决定性力量,城市规模就是由个人与企业的选址决策决定的。政府如果要更好地发挥作用就应通过公共政策来扩大城市的正外部性,减少城市的负外部性,而这反而会让城市更大。日本的东京能发展为全球最大的城市,只要是因为当地政府的政策不断地提高城市的宜居程度,使得东京成了一个非常干净、交通畅通(地铁通勤为主)且犯罪率低的大城市。第二个例子,地区间差距的问题。很多人说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越来越高,但在20世纪最后二十年,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是越来越大的,中国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也是越来越大的,直到最近几年才有所改善。这使得人们认为城市化是导致城市与区域经济差距扩大的原因,这也是非常简单的看时间序列的数据的相关性的结果。其实,从理论到经验都表明,恰恰是城市化的过程能缩小城乡间收入差距,又恰恰是人口的自由流动能在集聚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中有助于缩小区域间的差距。城乡间与地区间差距扩大时,我们不能说是城市化的错,而是城市化进程中存在一些制度约束,导致城乡间与地区间的劳动力流动不自由。最近还有一个相关的讨论受到关注,即一些地方(比如东北)的人口流出。很多人认为这是个严重的问题,但我们看发达国家的历史就知道,一个国家在城市化与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一些地区人口流出是很正常的,这是人口在空间上重新再配置的过程。有人有可能说,那些人口流出地形成了很多空心村,人口老龄化严重。但我们也应这样想,城市化必然导致农村人口减少,空心村的蔓延也是正常的。真正的问题应是,在既有的制度下,那些人口流出的地区与农村有大量的老人、女性与留守儿童不能进城;这些问题本身不是城市化的错,而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户籍制度与土地制度出错了,否则为什么历史上的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中怎么就没有这样的问题泛滥成灾呢?
第二,公正。很多公共政策涉及每个人的个人利益或涉及地方利益,讨论公共政策时,如果要达到一个公正的结果就应把每一个人放在一个“无知之幕”之后。这个原则是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提出的,其含义是,公共政策的决策者切忌摇身一变为利益相关者,这样才能在决策时不失公正。在理想状态下,“无知之幕”应作为我们这个社会讨论与制定公共政策时的原则。当然,现实中这个原则很难做到。那么我们即可退一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提法更适合中国当下的语境,至少没有排除我们在公共政策讨论里可有自己的立场,但发表公共政策的观主张时切忌把自己不喜欢的结果强加于人,这能在最大限度上防止既得利益阻碍改革。比如,如果有人主张保持中国的小农经济,在城镇化的问题上主张农民工就地城镇化,特别是希望他们不要到特大城市来了。持这样主张的学者有必要首先问一问自己:为什么自己一家不能去小城镇定居?为什么自己及其家人不去做农民?绝大多数普通人是不可能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有时可能是在理论与经验上没明白道理,更多时根本上还是因为自己处在一个既得利益中。但现代文明社会与民主社会的前提条件是,这个社会的公民能学会“公共利益至上”的思维方式。如果每个人(或地方)都以个体的利益为追求,那么社会进步则无法实现。一个理想的社会应在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补偿受损者。一个公民如果在有既得利益时无法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式的公正,那么谁能保证你在下一个公共政策的讨论与决策中不是既得利益格局的受损者呢?谁来保证你能受到公正的对待而不至于被迫“顾全大局”呢?
第三,效率。很多经济学专家认为公正与效率之间不可兼得,但事实上公正的市场经济也是有利于效率的,甚至在结果上,还有利于收入的均等化。比如,在城市化进程中,自由的移民既是公正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从而也是有效率的。对收入的均等化来说,基于自由移民的城市化进程,也是有利于缩小城乡间与地区间收入差距的。对中国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国土面积接近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发展中大国而言,其国家发展战略必须考虑大国的地理特性。但中国当前由于地方主义所产生的各种保护本地市场的政策导致了严重的市场分割,使得劳动力、资本与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跨地区自由配置面临严重障碍并由此而造成了不容忽视的效率损失。与理想的目标相比,中国今天面临两个方面的效率损失:一是全局的效率损失。每个人都想着自己的利益,每个地方都想维护本地的利益,结果却损失了中国作为大国本应有的跨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二是长期的效率损失。普通消费者往往短视,看不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长期利益,而政府官员的任期也短又加强了政策的短期化。公共政策如果导致效率损失,结果可能导致经济的竞争力下降,这在全球化的时代是非常危险的。同时,制定公共政策不讲效率则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尤其是浪费纳税人的血汗钱。作为大一统国家,中国在户籍与土地制度等方面还存在着大量不利于实现自由移民的障碍,借助于劳动力自由流动来达到人均收入均等化的机制未能有效实现。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不得不靠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支持内地发展经济,而这又与地方政府做大本地经济的目标相吻合,结果造成各个地方都大搞工业,各种产业园与开发区遍地开花,违反了工业务必经历集聚发展的经济规律。如果当前生产要素误配置的状况持续下去则将造成更多的效率损失,进而危害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与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如果劳动力没有充分流动,欠发达地区要为本地居民提供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还要为本地提供基本建设,在存在收支缺口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有着借债发展的激励,进而形成当下规模庞大的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大国崛起过程中的统一、效率与平衡三个目标的冲突要靠放弃在经济资源均匀分布意义上的“平衡”,转而追求城乡与地区之间在人均GDP与人均收入意义上的“平衡”;为了实现兼顾统一、效率与平衡的国家战略,学术界有必要深挖城市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以公正为诉求促进市场统一与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促进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将经济学领域的“不可能三角”套用到国际经济学中就是任何国家都无法同时实现以下三个政策目标:货币政策独立性,央行能自主设定利率以调控经济;资本自由流动,资金能自由进出本国市场;固定汇率制,汇率保持相对稳定。现实中,国家只能选择其中两个目标而放弃第三个。例如,保持资本自由流动与货币政策独立性需放弃汇率稳定(实行浮动汇率制),如巴西或加拿大;保持汇率稳定与货币政策独立性需实施资本管制,如许多发展中国家;保持资本自由流动与汇率稳定需放弃货币政策独立性,如阿根廷或2000年以前的欧洲国家。前社会主义国家、帝国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在历史、经济制度与国际角色上差异较大:前社会主义国家在转型期常面临经济重组的挑战,例如在向市场经济过渡时很难同时实现三大经济政策目标,即资本自由流动(吸引外资)、货币政策独立性(应对通货膨胀或衰退)与固定汇率制(稳定对外贸易)。历史案例显示,许多前社会主义国家在转型中优先选择资本自由流动与固定汇率,但导致货币政策失效或金融危机(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虽非前社会主义国家,但原理类似)。帝国主义国家(通常指19世纪至20世纪初的殖民强国,如英国、法国)在历史上主导全球贸易与殖民体系,其“不可能三角”主要体现为追求全球霸权(核心利益)、维护国际盟友关系(如二战同盟)与倡导全球共同伦理(如人道主义干预)不可兼得。参考国际关系中的“大国不可能三角”,帝国主义国家常因自身利益与盟友或全球责任冲突而陷入困境。例如,英国在殖民时期需平衡本土经济利益、盟友需求(如二战中的美国)与国际舆论压力。但帝国主义概念较历史化,现代应用需谨慎。以中国为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协调经济开放(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独立性(调控增长与通胀)与汇率稳定(支持出口导向型经济),例如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在经济政策实践中通过资本管制(如外汇管理)与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部分实现了三者兼顾,但也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加入WTO后资本流动增加,央行需在独立性与汇率稳定间权衡,这至少在理论上是符合不可能三角的取舍逻辑的,但不可能三角基于理想化假设,如完全资本流动。现实中国家可通过外汇储备、市场发育等缓解矛盾,但无法完全避免取舍。该理论也被引申到非经济领域,如投资中的高收益、低风险、高流动性很难兼顾。在国家层面,决策需根据阶段优先目标,如前社会主义国家转型期可能优先资本流动,而社会主义国家可能侧重汇率稳定。从“中国模式”到“北京共识”,从“前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转型不可能三角”到“中国货币政策独立性挑战”,相关研究尚需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蒙代尔与克鲁格曼总结的“不可能三角”等金融学理论都建立在严格假设条件的基础之上,即完全的资本自由流动、完全的货币独立性与完全的汇率稳定。资本自由流动、货币政策非独立性与固定汇率制度这一组合在现实中有效的前提是一国有相应数量的外汇储备,但一国的外汇储备总量再大也很难应对规模庞大的国际游资。“不可能三角”隐含的假设是一国有发达的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但中国等大国经济体的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对实现物价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就业增加与国际收支平衡应是其政策选择的首要目标。更加灵活的汇率制度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总体稳定,有利于抑制通货膨胀与资产泡沫与更好地发挥货币政策作用。利率、汇率的市场化与资本账户的开放有可能相互促进,金融体制改革有必要拟好路线图与时间表以积极稳妥地推进经济发展。
【文/陈俊杰,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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