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主义是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中的一个(另外包括民族主义、民生主义),居核心地位。它包含国体与政体的内容。
孙中山创建的民权主义,发扬历代农民运动反对封建暴政的斗争精神,继承了儒家“天下为公”思想,吸纳西方民主、自由、平等的革命口号以及“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形成了中国旧民主革命时期最为完整、先进的民权理论。
孙中山认为民主、自由、平等包括于民权之内,认为真正的民主、自由、平等必须在“民权上立足”,“要附属于民权之上”。换个说法,只有民权发达了,民主、平等、自由才可以长存,如果没有民权,什么民主、平等、自由都将保持不住。
晚年的孙中山与时俱进,批判了西方资产阶级的“共和政治”与“代议政体”,认为“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强调要通过以军事行动为主的“国民革命”,推翻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以“适合于现在中国革命之需要”的“最新式的共和国”,努力实现“全民政治”。
民国建立后,孙中山坚持“主权在民”的原则,强调“主权在民,民国之通义”,“共和国家,主权在民”。因此,“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吏是人民的公仆”。孙中山指出,“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是“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这和毛主席与毛远新说的“人民群众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主人的监督下,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当好仆人”以及班长说的“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领导干部的主人。这个关系任何时候都不容颠倒”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新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的政体是民主共和国的议会制。孙中山称之为“在共和政体之下,就是用人民来做皇帝”。这和新中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与中国共产党宣传的“人民至上”,与毛主席喊出的“人民万岁”以及与班长说的“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在本质上也是完全一致的。
那么,一百多年过去了,面对现实,扪心自问: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民权主义的革命任务,我们果真完成了么?【待续】
【文/痴人呓语,作者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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