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之时,小岗村是安徽省滁县地区凤阳县梨园公社严岗大队的一个生产队,周家庄是河北省石家庄地区晋县的一个人民公社,下辖十个生产队(村)。
当年,小岗村(生产队)的十几个人“按红手印”率先搞了“大包干”的分田单干,后来被誉为“农村改革先进典型”(此说法见张广友:《中国农村改革的宣言书——小岗调查的历史回顾和思考》,载《百年潮增刊:中国命运大抉择》,(98)京新出报刊增准字第248号,百年潮杂志社1998年出版);而周家庄人民公社正从事着集体化农业和工业生产,在后来的“农村改革”风潮中一万多社员摁红手印坚持了人民公社体制,没有搞分田到户,它显然是属于“农村改革后进典型”。
那么,一个“先进典型”,一个“后进典型”,在1978年前后,它们各自的状况是怎样的呢?现在无法找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详细统计资料,只能根据正规刊物发表的文章、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和网上一些文章中的记载,大致了解一些。
找不到小岗村1978年的资料,在相近的1976年,小岗村全村人口111人,全年粮食总产量35000斤,全年人均口粮230斤,全年人均分配收入32元,5月份吃国家给的供应粮(救济粮)共计15000斤。
1978年搞了分田到户后,1979年全村(当时称“生产队”)粮食总产量132370斤,油料作物总产量35200斤,生猪饲养量达135头,向国家交售粮食24995斤,交售油料作物花生、芝麻共24933斤,没有完成棉花交售任务,归还国家贷款800元,留储备粮1000多斤,留公积金150多元,农副业总收入47000多元,人均收入400多元(人均分配数额不详)。
(以上数据来自于《一剂必不可少的补药——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包干到户”的调查》,见《百年潮增刊:中国命运大抉择》。)
根据以上数据,小岗生产队(村)分田单干后次年的各种农产品产量和收入,与两年前相比大有增加,的确可以表明,就该村来说分田单干改革效果显著。
不过,在网上查询小岗村1979年之后到“农村改革”完成的1984年之间的粮食产量和村民收入等情况,却找不到任何数据(1984年以后的也找不到),所有谈论小岗村“分田到户调动了农民积极性”的文章,都是拿1979年的数据与之前合作化、公社化时期进行比较,这种现象耐人寻味。
周家庄人民公社在1978年时,当年工农业总收入约为494万元,纯收入约为185万元,平均每个生产队(村)生产总收入约49万元,纯收入约18万元。(根据《全国唯一幸存的人民公社--周家庄》披露:周家庄人民公社“1999年,全社(乡)经济总收入22280万元,纯收入6027万元,分别是1978年的45.14倍和32.59倍”。)周家庄人民公社在1978年之前、之后都没有要过国家的返销供应粮(救济粮),没有向国家贷过款。
1979年,周家庄公社完成了国家粮棉征购任务。公社投资4万元办了养老院;投资8万多元为全体社员提供了自来水;投资3千元兴建了副食品厂;投资8万多元建了粮食加工厂,对全体社员指标内口粮免费加工;成立了服装加工厂,为孤寡老人、五保户免费服装加工、被褥拆洗;购置十七台电视机供社员观看电视节目;办高考补习班为全社参加高考的学生补习功课;为全社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提供了全部费用;全社人均分配145元。
1979年周家庄人民公社办了养老院
1980年,周家庄人民公社工农业总产值715万余元;社员人均口粮541斤,人均分配228元,全体社员存款累积116万元;全社2600多户有自行车3456辆、缝纫机1950多台、收音机2540多台;全社有13辆汽车、14台大中型拖拉机、660多头大牲口,固定资产47万多元,公共积累达546万多元;公社拿出13万余元全部还清了高级社成立时社员的投资款。
1981年,周家庄人民公社的社员人均分配达320元,比去年增加92元。
1982年,周家庄人民公社全体社员公决拒绝分田单干,继续实行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体制。这年,周家庄乡(公社)建成了全省第一座农民文化宫;开始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计划为全体社员建设二层新楼房,由公社提供平价砖、钢筋等建筑材料,公社建筑队免费建房;开始实行惠及全体社员的福利保障举措:对老年社员实行津贴制,对农民干部实行退休制,对五保户、残疾人实行生活费用供给制,对烈军属实行优抚制,对全体社员实行水、电、合作医疗优惠制,对全体社员实行生活补贴制,等等之类。
1982年周家庄乡(社)建成了全省第一座农民文化宫
1983年,周家庄乡(社)“新农村建设规划”开始启动实施,为全体社员建设两层新楼房。
1984年,周家庄乡(社)工农业总产值达1502万元;社员人均分配达734元,全体社员仅在乡信用社的存款就有780万元,人均700多元;全乡积累分配基金达536万元;全乡有电视机1610台(其中彩电1050台),户拥有率50.23%;洗衣机、电风扇、收录机、轻型摩托车正在普及发展;乡(社)集体投资110万元建成了新的文化中心,投资20多万元建成了河北省第一座乡村农民游泳池,投资100万元建成三座教学楼(乡办中学一座、乡办小学两座),适龄儿童、少年从小学到初中免费上学;全乡社员免费使用自来水。
(以上材料主要出自:《周家庄:中国农村奇迹》,刘国运著,河北人民出版社2016.11出版;《周家庄,该到了让全国人民都明白的时候了》网文,见 https://m.163.com/dy/article/I3T75OI905561IZQ.html)
根据以上资料,1978年前后一直坚持集体生产的周家庄公社(乡),其生产和生活逐年持续提升,而且很多年份是大幅提升的,这表明与小岗村不同,周家庄人民公社(乡)的农民(社员)在集体经济体制下一直是有“生产积极性”的。
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定论和“实事求是”的要求,上述小岗村和周家庄在1978年前后的发展状况,值得深思、研究。切实总结经验教训,当然是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发展方向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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