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均的文章《洪钧:这种化债办法要不得》,看了让人震惊。山东青岛某市居然打起了卖水库化债的主意,将五座水库产权以8亿人民币卖给平度市卓城源水水务有限公司。
平度市卓城源水水务有限公司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公司,是国营的,还是私人的,查了一下,查不到,但我想一定是私人的。如果是国营的,直接拿过来就是了,还用得着卖水库吗。奇怪的是,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居然可以拿出8个亿的巨资买下水库。当然,对于这个,我是不懂的。也许该企业老板原本就非常富有,用于公司注册的资本,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或者,该老板神通广大,可以在银行或者她的上级母公司轻松搞到8个亿(据说,我们这个地方的工厂私有化,就是把工厂作价卖给厂长,然后厂长凭工厂的价值,到银行做抵押贷款,厂长就这样不用花自己一分钱,空手套白狼,工厂变成私人的资产了)。不过坦率讲,钱不钱的与我们普通老百姓没有什么关系,也不是我们所能关心得了的。
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是否可以有权问一声,水库水资源作为国家的重大资源项目,是可以随便拿来卖给私人的吗?是可以随便卖给私人赚钱发财的吗?
我不是当地人,我不知道这几座水库是什么时候建设起来的。但是,从我们国家在伟人时代建立了8.4万座水库,而改开以后基本上没有建设水库的情况看,这几座水库基本上应该是伟人时代当地农民依靠人挑肩扛,一锹一锄辛辛苦苦干出来的,水库的权利属于应该人民,属于国家,首先是属于当地农民,属于当地农民的集体财产。属于当地农民集体财产的水库,没有经过当地农民的集体同意,地方政府凭什么可以有处置权?你们没有这样的权力,没有!
水库卖给私人了,以后是不是就成为了私人所有财产了?如果农民需要用水抗旱,或者需要从水库里抽取生活用水,农民还能从水库里取水吗?这不是对于投工投劳辛辛苦苦建设了水库的广大农民的严重欺侮和严重剥夺吗?
当然,如果抗旱需要,农民也可以从水库取水,但是不是就需要向私人老板支付高昂的费用?如果这笔钱要农民出,合理吗?农民现在种田本身就没有什么收益,如果以后用水也要交费,这是不是会加重农民的负担?
非常赞同洪均老师的观点,这种用出卖国家水库资源的办法“盘活国有资产”,“化解地方债务”,实在是“饮鸩止渴”,杀鸡取卵,是盘“死”国有资产。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加重地方政府(用水)的负担,加重老百姓的负担,让地方政府今后的日子更加困难。
几十年私有化市场化外资化少数人富的私有化改开,已经搞乱了中国,搞困了国家,搞贫了绝大多数中国百姓,搞坏了社会人心,搞得人民怨声载道,怒气冲天,是几十年来最大最重要的道路政策失误与错误。事实已经越来越证明,这条路是走不通的,是死路一条,这个道理,中国老百姓都看的清清楚楚,作为官场人,你们内心里应该比中国老百姓更清楚吧。在这样的情况下,青岛地方政府怎么能继续这么干呢,你们继续这样搞穷搞困自己的作为错误,究竟要把中国带向何方,究竟要把中国搞成什么样子才肯罢休。
这些年来,我们的官家和媒体似乎总在说,中国富了,中国发展了,并且挖苦朝鲜穷,朝鲜落后,讽刺俄罗斯的GDP不如广东。可事实如何呢,全体朝鲜人民享受着国家完全的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免费住房,朝鲜人民的幸福感满足感全部拉满,俄罗斯虽说搞了资本主义,但苏联时期给予了人民的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却仍然维持着,而且,俄罗斯老百姓用水电气价格也都非常低廉,而我们呢,不光剥夺了伟人给予了人民的免费教育免费医疗免费住房,而且还搞得整个国家负债累累,这种后果,不该严重反思吗。
2024.11.15
【文/宁可抗日死,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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