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民政部官网咨询关于婚姻登记信息同步的问题。其留言称,“请问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同步了嘛?如果登记结婚之后,是否需要去变更户口簿上面的婚姻状态呢?”
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10月9日答复称,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公通字〔1995〕91号)相关规定,当事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应及时到派出所更改。
现行《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而居民户口簿是其应当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性增加,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异地工作、生活,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无形中增加了额外负担。
经国务院批准,从2021年6月起,全国多地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各地在试点过程中,只要凭一方当事人身份证、居住证就可以在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2023年5月起,试点又扩大到21个省份。
今年8月,民政部公布《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该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删除了现行条例中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需出具居民户口簿的相关规定。
据新华社当时报道,民政部有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这次修订《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当事人需要出具户口簿的规定,主要是从人口流动客观规律出发,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
该负责人提到,目前,全国婚姻登记机关已基本实现实时在线登记、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互通和婚姻登记数据及时汇聚,民政部婚姻信息数据库的现有数据,各地婚姻登记机关都能够做到实时查询使用。同时,为确保公民身份信息合法、有效,优化婚姻管理政务服务,2017年,民政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在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并专线联通了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通过这种部门间信息共享,可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人口信息核验,有效防止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
尽管婚姻登记制度有望与当事人的户籍地脱钩,但户口簿中“婚姻状况”栏的更改仍需要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
比如,广东汕尾市公安局官网2023年2月刊发的一则文章介绍称,领了结婚证户口本理论上需要进行户籍登记更新,但是没有硬性规定要去更新登记。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的一些纠纷问题,最好还是携带相关的证件到相关的部门进行更改。
文章建议称,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不一定必须要改为已婚,但是建议改为已婚。1、为了防止以后不必要麻烦的出现;2、理论上领结婚证后户口本上要改为已婚;3、由于婚姻登记由民政局(民政部门)负责,而户籍资料的更改则由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负责,负责的部门不同,而目前这两者并未联网,最好领取结婚证后最好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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