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昆仑策网上读到了《彭华岗:现代新国企有六大特征,引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作者:彭华岗 来源:“澎湃新闻”发布时间:2024-08-18)一文。文章介绍了8月15日在上海外滩举办的“现代新国企研讨会”。介绍了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彭华岗在做主旨演讲。
文章介绍了彭华岗对“现代新国企”的观点:彭华岗认为,“现代新国企不仅能够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而且能够引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他认为,现代新国企有六大特征:一是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合格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模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二是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引领战略性前瞻性产业发展,在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科技创新的国家队,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主导者,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推动者,可靠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四是市场失灵的稳定器,改善供给需求、引导要素流动、弥补市场失灵,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最优结合。 五是安全发展的压舱石,应对重大斗争,化解重大风险,筑牢经济社会发展基石。六是共同富裕的支撑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领域有效供给,更好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更广泛惠及人民群众。
读完文章,我觉得存在一个不可思议的问题:
1,既然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那么公有资产就具有整个国家范围的整体性,用周其仁的话说,就是“公有主体只能作为不可分割的产权所有者整体性地存在,而不容许把公有产权以任何形式分解为个人产权”(周其仁,《公有制企业的性质》)。因此,在国家所有制基础上的企业,并不存在完整独立的资产者。这国有企业怎么能够自负盈亏?
2,在国有企业,无论是员工还是管理者,无论是员工个人还是员工集体,虽然都是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但是,他们只是生产资料公共所有者。他们无论是以个体方式出现,还是以集体方式出现,都不是完整的“国有资产所有者”,他们有权用国家所有的资产来承担经营责任吗?
3,企业的员工或管理者,都只是企业的工作人员,他们又如何用国有资产来承担经营责任,自负盈亏?
4,在国有企业或公有制企业,并不存在单纯的、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没有人格化的资产者的企业,为什么要建立体现产权的体制?为什么要采用资产经营方式呢?
国企改革应该尊重实事求是、从国有企业的基本特点出发吧?国有企业明明只存在人格化的劳动所有者,不存在人格化的资产所有者,为什么我们不进行体现劳权思路的改革,而要进行体现产权思路的改革呢?
【文/钟建民,本文为作者投稿,作者公众号:钟建民的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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