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成武县发布“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指导标准”,其中部分条款引发争议。譬如,婚礼参加人员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婚宴标准“烟每桌不超过2盒,每盒不超过25元;酒每桌不超过2瓶,农村每瓶不超过60元,城区每瓶不超过100元”;丧事“严禁私自办理”,“丧主要第一时间向村红白理事会报告,由红白理事会主持办理,并向镇(街)民政部门报备”。
这个成武县,想必大家已经熟悉,就是前几天让大家刮目相看的地方,执法人员称“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的地方。看,成武县执法人员不但有“干跨一个企业太简单”的本事,而且折腾老百姓也毫不逊色,也更是有手到擒来的本领。
哲木观察注意到,成武县红白喜事《指导标准》不但对婚丧事的参与人员、费用标准作了细则要求。而且还对订婚参加人员仅限双方家庭成员;婚礼、丧事的参加人员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对婚丧事随礼一般每户不得超过200元。农村喜宴每桌不超过46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660元;每桌不超过2盒香烟、2瓶酒水,每盒烟不超过25元,农村每瓶酒不超过60元,城区每瓶酒不超过100元。彩礼控制在6万元以内,提倡零彩礼,不准借婚姻索取财物,不准超出实际承受能力要求建新房、买轿车、买楼房等。倡导非亲属“零随礼”,鼓励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句问候等方式表达祝福问候。不组织豪华车队,婚车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
成武县这个《指导标准》总体来看,凡是你能想到的成武县领导都替你想到了,即使你想不到的,成武县也事无巨细的帮你想到了,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成武县没有细化到红白喜事的客人吃饭可以吃几碗,大碗多少,小碗多少;喝水可以喝多少毫升。这算是一大败笔,《指导标准》还需进一步的完善,不然老百姓用餐就没有一个官方标准,那成武县这个标准就不标准了。
不可否认,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促进乡村社会文明进步。确实需要地方因地制宜的引导,但在引导的过程中还有充分尊重社情民意和地方风土人情,任何工作,说到底就是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要做得有血有肉有情有义,不能囫囵吞枣,治理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随礼攀比本是好事,但如此具体细致甚至到了教条的地步,显然过头了。若新人想请同学、朋友参加婚礼,难道就不合理、就该被禁止?如果主人家经济条件不错,请客人们喝点好酒有什么问题?办丧事本就是民事、私事,谈何“严禁私自办理”!不私自办理,难道成武县政府给老百姓包办红白喜事?如果违反了规定是否要被处罚?处罚的依据又是什么?你根据什么法律条文去处罚百姓?
看似很有创新意味的“指导标准”,完全是脱离实际甚至有不近人情的形式主义官样教条主义,反而容易在执行过程中沦为笑话,最终停留于纸面而被弃用。更重要的是,成武县这样做是对人们正常生活的粗暴干扰,这种典型的“好心办坏事”也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也是地方相关领导能力水平的直接影射。如果没有能力给老百姓办点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就别瞎折腾。
红白喜事,是老百姓的私事,大部分群众都能量力而为,移风易俗已经搞了好多年,早已深入人心,政府宜倡导为主,通过宣传教育、典型示范等方式,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陋习,树立新风。同时,要尊重群众意愿,不要搞“一刀切”,允许并鼓励群众在遵守基本规范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安排红白喜事。别动不动就干涉老百姓的私事,你要指导,就好好的指导基层政府把群众的生活质量如何提高,如何搞个高标准生活水平亮出来,让全国人民看一看成武县领导的真本领,别在没啥技术含量的事上,做得有模有样,有个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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