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5日,国家审计署发布《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其中披露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报告指出,重点审计了13省159县2021年至2023年8月补助资金231.37亿元,占抽审县同期补助总金额的91%。其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较为混乱。有的被直接挪用,66县将19.51亿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基层“三保”等支出。有的被变相挤占,41县和1533所学校等通过压低供餐标准、虚构采购业务等变相截留挤占2.7亿元。有的被串通套取,5县教育部门与中标供应商合谋,通过供应商分红、捐赠等方式套取4216.02万元,用于发放福利等。
二是部分供餐单位违规经营。147家供应商和部分学校食堂等供餐单位违规经营,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餐。
三是餐食采购招标和供餐监管等不够规范严格。25县通过违规直接指定、设置不合理条款等方式,确定52家供应商向2605所学校供餐。78户企业或个人通过违规借用资质、伪造资料、围标串标等方式,中标 35 县的101个营养餐项目。监管权力寻租,相关监管部门和77 所学校的工作人员,在供餐监管等过程中涉嫌徇私枉法,谋取个人利益。
农村学生营养餐对于农村地区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旨在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他们的身体素质,促进其健康成长和学习,为国家、民族的未来发展培养更多拥有强健体魄的后备人才。 然而,一些地方却将营养餐专项资金视为“唐僧肉”,出现上述审计工作报告中所列举的种种违规现象。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农村学生的利益,影响了他们的营养健康,也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更是无异于牺牲民族的未来。这是一种经济上无能、政治上短视、道德上自贱、情感上冷漠的违法行为。
有人说,挪用学生营养餐补助金,是由于地方财政压力大,才不得已而为之。这是一种无能且无耻的说法。财政压力大,是因为你发展地方经济无能使然。即使由于区位条件较差及历史旧账积累等原因导致地方财力吃紧,也绝不可以打学生营养餐补助金的主意,因为“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这钱,得用在刀刃上,得吃到学生嘴里。相关地方宁可降低“三公经费”和公职人员福利待遇,也绝不可以从孩子的口中“夺食”。因为挪用或克扣学生营养餐补助就是牺牲孩子的健康,也就是牺牲民族的未来,这是任何一个负责任的领导都不会也不应该动的念头。
为避免挪用学生营养餐补助金等违规情况的发生,笔者认为,主要应做好以下几点:
一、完善制度与强化执行。要严格规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管理要求,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例如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中央财政安排的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确保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二、建立完备高效的监管体系。要引入多方监督力量,包括纪检监察、学生家长、学校老师、大众传媒等;同时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日常监管,核查资金开支和账目,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例如可以将营养餐补助资金的财务信息及具体流向账本在网络上定期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三、优化补助资金的拨付流程。要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支付效率,避免或尽量减少资金被挪用的可能。如依据全国联网的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测算具体拨付金额,直接打入学校对公账户上。
四、明确并落实各方责任。要清晰界定政府部门、学校、企业等在营养餐计划中的职责,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于违规违法行为,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形成有效震慑。
五、提升相关人员素质与意识。要加强对涉及营养餐补助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使其充分认识到营养餐补助资金的重要性和违规违法行为的严重性。
最后,笔者想再强调一下,挪用和克扣学生营养餐补助金等不是简单的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这是一种经济上无能、政治上短视、道德上自贱、情感上冷漠的违法行为;必须依规、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实名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否则,将形成破窗效应,不了了之,禁而不止。
【文/顾玉才,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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