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查处的不少贪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他们在提任现职前就存在贪腐问题,特别是被查处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大多数在他们任现职前两三个职务甚至5—7个职务时就有贪腐问题。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公布的案例,2024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不含军事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共16人(其中正省级2人、副省级14人),全都存在上述情况,违法犯罪所涉职位,最少的人在3个职位上违法犯罪,最多的人在14个职位上违法犯罪,平均为6.3个职位。具体情况如下:
1、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董云虎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国务院新闻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志刚利用担任湖北省委常委、秘书长,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贵州省委书记,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3、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姜志刚利用担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副局长,管理二局副局长、局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银川市委书记,北京市政协副市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殷美根利用担任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副省长兼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5、国家体育总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兆才,检察机关起诉指控:杜兆才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中国田径协会副主席、秘书长,国家体育总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副局长,中国足球协会党委书记、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6、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郑洪利用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原担任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重庆市九龙坡区委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7、山东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述涛,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孙述涛利用担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威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连舸利用担任中国进出口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再勇,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担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黔东南州委常委、副州长,铜仁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贵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朱从玖利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1、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金柱,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金柱利用担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榆林市代市长、市长、榆林市委书记,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2、重庆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熊雪,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熊雪利用担任重庆市南岸区副区长,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北部新区管委会副主任、主任,重庆两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重庆市永川区委书记,重庆市商务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重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部长级干部骆玉林,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骆玉林利用担任青海省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青海省委常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部长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4、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继兴,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继兴利用担任广东省江门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退休后利用曾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江门市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5、黑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曲敏,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曲敏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负责人、院长,哈尔滨市呼兰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哈尔滨市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哈尔滨市正厅级干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党委副书记、师长、政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黑龙江省绥化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黑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6、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区长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黄岛区委书记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山东省东营市市长、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交通运输厅厅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什么这些干部会被带“病”提拔?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这些干部的问题隐藏较深。这些被带“病”提拔干部都是“两面人”,表面上是“两袖清风”,暗地里却肆意敛财,组织和群众平时难以发现他们的问题。
二是有关部门把关不严。平时对干部的考察流于形式,不深入被考察对象工作单位特别是曾经工作的单位调查了解和听取群众意见,结果不能及时发现被考察对象存在的问题。在研究干部提任使用时,征求意见的面过小,有时只听取主管领导的意见,结果把一些群众有意见的干部也提升使用了。
三是有的领导任人唯亲。有的领导喜欢任用自己的亲信,被一些党性不纯、思想和作风不正的干部钻了空子,他们阿谀奉承、投其所好、大表忠心,甚至送钱送物,被这些领导看作是“自己人”。研究干部提任使用特别是对重要岗位干部的任用,“非自己人”不用,结果把一些干部带“病”提拔上来。
总之,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不仅直接破坏了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影响了干部使用的公正性,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而且还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和声誉,对社会风气和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有关部门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对干部的考察,在研究干部提任使用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把关,并建立完善推荐使用干部的终身负责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发生。
【文/阿华,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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