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刘振起教授的文章写得太好了!文章明确指出了“人民艺术家”应该是什么样的人。这使我们在脑子里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就按照他的意见,人民的艺术家评选的标准,应该是:
一、他(她)应是人民的一部分,他(她)们应该有着鲁迅的精神,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
二、文学艺术是铸造灵魂的工程,需要暴露,也需要歌颂。暴露一切危害人民群众的黑暗势力;歌颂一切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能够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三、我们提倡双百方针,但绝不允许用文学艺术作品亵渎历史、亵渎祖宗、亵渎祖国、亵渎正义、亵渎人民。一个歪曲历史事实、用小说反党、亵渎母亲的作家,是绝对配不上“人民艺术家”这个称号的。我们的奖绝不能评给这样的人。这关系到社会主义文艺的根本性质和导向!
四、我们的人民艺术家的评审,应充分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和尊重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使这一评审更加公平公正,真正为人民群众所拥护。
二
我不是文艺界的人,对文学艺术界的情况也不甚了解。只是从一个文艺爱好者的角度,提出我对评选“人民艺术家”的不成熟的建议,供有关同志和部门参考。
一、根据以上的标准,举例我知道的优秀文艺作品:
《恰同学少年》、《毛岸英》、这两部作品适合对儿童和小学生进行思想教育。
《红旗渠》、《最美的青春》、这两部剧的特点是写出了毛泽东时代在改天换地的斗争中,党的坚强领导和人民革命精神的伟大作用;
《花开山乡》、《最美的乡村》、《奋进的旋律》、这几部电视剧写的是改革开放后,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斗争与成就;
《激情的岁月》、《跨过鸭绿江》、《特赦1959》、《觉醒年代》、《绝密使命》,......这些电视连续剧都很好地、真实回顾了我们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艰苦奋斗的历史。
类似这些优秀作品的小说、电视连续剧本作者、电视剧编导和演员应该都有资格参加“人民艺术家”评选。
二、在评选过程中,上榜的作品和作家应该及时公示,宣传并征求群众意见;
三、对评选上的人民艺术家的优秀事迹和作品,要进行大力宣传。弘扬正能量,提倡和弘扬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创作思想、方法和风格。
其他如音乐、美术、诗歌、戏曲、都需要在以上政治原则的基础上,确定自己的艺术标准,进行评选。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发布;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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