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开始之前,先请读者诸君对铁流先生的公开信有个大概了解,以便形成一个正确的判断:
读了铁流先生的这封公开信,不知道读者诸君感觉如何,我是感受到了老先生字里行间那种切齿拊心的愤怒。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理解铁流先生此时的愤怒,但对这封信里的诸多观点我是不敢苟同甚至是坚决反对的。
首先,铁流先生在该信中认为,网友毛星火起诉莫言就是“文字狱”的观点我是反对的。
毛星火起诉莫言诋毁抹黑英雄烈士美化侵华日军,他是有证据的,他的证据能不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脚,能不能被法院采信,莫言构不构成违法犯罪,毛星火说了是不算的,一切是由法院裁定的,这怎么能构成“文字狱”?
铁流先生总不至于认为法院是制造文字狱的地方,或者法律是制造文字狱的法律吧。
第二,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究竟是国家和人民的“光荣”还是耻辱,我看还是让人民去定义,您一个人说了不算。您既代表不了这个国家,也代表不了人民。虽然您是“文坛宿将”“错划的大右派分子”,您就是天大的“右派分子”,您也只能代表您自己不能代表别人。
顺便告诉铁流先生,我本人就是在读完诺贝尔奖评委会给莫言的颁奖词之后才对莫言反感和愤怒的。
和您铁流先生的“光荣”感相反,我认为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那是国家的耻辱,人民的耻辱,也是莫言先生他自己的耻辱。
铁流先生如果认为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带给您的是一份“光荣”,就请您一边品尝着颁奖词,一边独自慢慢享受莫言带给您的“光荣”吧。但千万记住不要以国家的名义人民的名义来享受。
我这样说,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我感觉绝大多数中国人,缺乏您铁流先生那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修炼”。仅此而已。
第三,毛星火起诉莫言,他的起诉材料中列举的证据都是来源于莫言的作品,这些证据连哪个作品哪一页都写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说他的起诉是“无中生有”“罔顾事实”,这种话,究竟说的是您自己还是毛星火?希望您明示。
铁流先生您咒骂一个依法办事的毛星火,是“鼠辈狼窝蹦出来的”,这种语言,出自一个“文坛宿将”之口,让我们这些无名小辈目瞪口呆,您的这种言语,是不是涉嫌诋毁诽谤?
第四,公民毛星火依法起诉莫言诋毁抹黑英雄烈士,是合理合法的行为,他哪里触犯了寻衅滋事罪?是因为莫言先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带给您的那一份“光荣”就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吗?请铁流先生告诉我们。
铁流先生在公开信的最后说,如果公安机关不接受他以寻衅滋事罪把毛星火抓起来刑拘,他就要聘请律师起诉毛星火。
我觉得铁流先生如果真的这样做,如果真的不是搞恐吓,我看这总比玩那种曾经被你们无数次给别人“贴标签”,现在又被你们玩的很溜的“打棍子”“扣帽子”更靠谱些。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有理就到法庭上讲去,总比躲在暗处放冷箭打闷棍搞借刀杀人更光明磊落些,更男人些。
您说呢!我们的铁流“老宿将”。
【文/退休汪老头,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