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上突然密集出现大量专题视频片,用视觉艺术直观展现“文革”中,张志新遭到惨无人道地折磨,其制作之精良、画面之生动、冲击之强烈、受众之广泛,格外引人注目。可无论怎么耸人听闻地宣传张志新那些带“专利性”的悲惨遭遇,只要稍有常识性思维判断能力,就会看破涂鸦在张志新身上的“五大谎言”。
1.张志新被“割喉”是最大的谎言。为制造和树立张志新是为坚持真理而牺牲的革命烈士,在陈禹山领衔对张志新的宣传中,最吸引眼球,最令人垂泪,最令人痛心,最惊世骇俗,最能引爆舆论的,就是残忍地“割喉”。
陈禹山在《走向永生的足迹》一文中写到:“没等张志新弄清是怎么回事,就被几个蹿上来的人按倒在水泥地上,头枕一块砖,强行切断了喉管。为了维持呼吸,就把一个三寸来长的小手指粗的不锈钢管插进气管里,再用线将连接着钢管的金属片缝在刀口两边的肉上。张志新奋力反抗,剧痛使她咬断舌尖,血水淌满了前胸。她脖颈上的伤口,不时地冒着带血的气泡,嘴里不时地呕吐着似血似水的唾液。”“她被割开喉管,拉到大会上接受最后一次批斗。”
对如此血淋淋的,令人惊心动魄的,令人发指的法西斯行为,连德国鬼子、日本鬼子都干不出来的,只要心里问上几个常识性问号,就会看破其是一个弥天大谎。
对陈禹山满嘴跑火车的胡说,试问:由谁具体下达的执行“割喉”?通过什么渠道和方式达的执行“割喉”?具体在何时、何处实施了割喉?具体由谁实施了“割喉”?现场医护咋配合做的“割喉”?到底有“几个蹿上来的人”?“割喉”的“不锈钢管”从何而来?是哪“一个女管教员目睹惨状旋即昏厥”?由谁将被“割喉”的张志新拉去批斗?由谁参加了张志新“割喉”后的“最后一次批斗”?由哪个部门提供的“割喉”材料?防止喊口号还用“割喉”.......?
无论举国愤慨,如何“天问”,如何要求惩办“割喉”凶手,却一个疑问都不回答,一个实证都拿不出来。作为一个起码的法律常识,任何案件的审理,都必须重证据,重铁证如山。若全部找不到实证,全部找不到出处,全凭胡说八道,怎么去认定罪行?怎么冒出的“割喉”?
2.张志新被“轮奸”是无耻的谎言。2012年8月13日,凤凰卫视采访陈禹山《张志新在狱中拒绝认罪,有人唆使男犯人数次强奸她》。2013年12月10日凤凰台口述历史栏目《陈禹山忆报道张志新事件:很多事情不能说》:“张志新遭到狱警轮奸,还遭到男犯将张志新拖到厕所轮奸!”“监狱当局却命令众多刑事囚徒肆意轮奸张志新,并给轮奸者以奖赏……五个20岁上下的流氓恶棍来到张志新所在的号子……他们将志新推倒在地,一个个像恶狼似的扑上去,残暴地轮奸了这位已有两个孩子的妈妈”。连360百科张志新条目都写到:“辽宁省的政府官员多次在狱中殴打张志新,将其头发拔光,政府官员多次派遣男犯人对其实行强奸、轮奸。”
对于这样在臭名昭著的奥斯维辛集中营中,都没出现的轮奸场面和强暴罪行,在陈禹山的笔下和嘴里,却如临现场般做了活灵活现地描绘。可用正常的思维,只要弱弱地问一下,这无稽之谈就会被戳穿。一问:女监不关男犯,何来男犯反复实施轮奸?二问:说张志新遭到狱警轮奸,女监无男狱警何来实施轮奸?三问:“政府官员多次派遣男犯人对其实行强奸、轮奸”,谁派的?谁送过去的?送了几次?一次送几人?用什么方式送的?四问:监狱当局“并给轮奸者以奖赏”,怎么奖赏的?奖赏的什么?奖赏多少人?都谁去领奖了?五问:陈禹山独家曝料的张志新遭到反复轮奸,“连经期都不放过”,这样被轮奸的情况,由什么部门提供?由什么人提供?咋做的具体求证?谁陪同陈禹山采访?什么时间在“张志新所在的号子”实施的轮奸?当时的号子里有几人?有什么人见证......?
一个人民民主专政下的监狱,被一个漏洞百出的无耻谣言,描写得的如此不堪,却能大行其道,这不是咄咄怪事?即使“文革”罪该万死,可用制造如此拙劣不堪的谣言去否定,是否太下作、太下流、太无耻,太无政治道德底线?
3.张志新背18斤背铐跑圈是恶意瞎说。陈禹山虚构在张志新的悲惨遭遇中,还浓墨重彩地落下一笔。即,他耸人听闻地向深圳媒体“解密”:张志新因为拒绝认罪,监狱不仅将张志新“铐上18斤重的双脚镣,双手铐,还叫她在露天的地里10圈10圈地跑”。一个纤弱美女,背18斤重的双脚镣,双手铐,被强迫在露天地跑圈,这又是一个怎样地骇人听闻?这不是古今中外的监狱,包括法西斯的集中营的世所罕见?这更引发了多少人对“文革”的愤恨?
可“铐上18斤重的双脚镣,双手铐”,就是一个体格壮硕的男犯,蹒跚走路都极度困难,一个弱女子如何能跑圈?还“10圈10圈地跑”,这每圈有多大?都在什么地方跑圈?又在什么时间跑圈?由谁监管要跑够10圈不偷懒?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谁听说过给政治犯铐过脚镣?铐双脚镣双手铐监狱有明确规定,由谁下达给张志新“铐上18斤重的双脚镣,双手铐”?谁是看跑圈的目击证人......?
什么证言、证据都没有,什么案卷记载都没有,就是这样一个拙劣地谎言,一个极力地抹黑,一个凭空地妄想,却能被主流媒体广泛传播,还能被当秘闻解密来爆料,作为造谣者无耻,这毫无疑问,可作为一些大牌媒体做节目疯狂转发,仅仅就是弱智吗?恶意传播这样的谣言,可有新闻操守?可有做人良知?即使对“文革”可以批判,可以指控,可用这样的谣言,能批判“文革”吗?不遭否定之否定吗?
4.张志新常年蹲小号绝对是癔病妄想。在《张志新烈士的真实情况》、《真善美人张志新!》、《张志新事迹介绍》等文章,都记载了为惩罚张志新,狱方将她单独关在一间只有一米见方,只能坐,不能躺,不能站的阴暗囚室里,除了放风以外,不准出来,揭开地板就是便池,扣上地板再坐上去反省地“蹲小号”,张志新竟然蹲了一年零七个月。
如此惨绝人寰的迫害,令多少人唏嘘不已。可所谓监狱里的“小号”,意用来处分严重违反监规的禁闭室。关监狱中的小号,也是有规定的,也不能随意将犯人关到小号。那么,将张志新关到小号里一年零七个月,这是哪位监狱领导批准的?具体关押小号的地点在哪?全中国可有一米见方的小号?在全世界可有1米见方的小号?古今中外可有1米见方的小号?长宽高为1米的小号,都没狗笼子大,地板下就是便池,怎么揭开地板?这样的袖珍小号具体在什么位置?都关过什么人?渣滓洞、白公馆里可有这样恐怖的小号......?
“在一米见方只能坐,不能躺”的“小号”,蹲了一年零七个月,还要带脚镣手铐,这在古今中外全世界的酷刑中,不是绝无仅有?而张志新能在如此“小号”蹲一年零七个月,不仅没有瘫痪,还能在“割喉”后,英姿飒爽地走上刑场,这何止是创下人体极限的世界纪录?不也创造了一项编造谣言的记录!张志新即使是动漫中的钢铁侠,她也做不到呀!将新中国的监狱说的这样不堪,又到底意欲何为?
5.张志新“用例假血蘸馒头吃”更是胡扯。《陈禹山:张志新,我们民族那份带血的记忆》中说:“她曾无数次被轮奸,最后精神失常,在床上大小便、就着经血吃馒头——现在看来,张志新那时候已经完全疯了。狱警上报此情,上面的回答是:装疯卖傻!”张志新被逼疯用例假血蘸馒头吃,就又成了张志新标志性的一个独有悲惨。
令人好奇和不解的一点,陈禹山笔下所描述张志新遭遇的悲惨,什么“割喉”,带18斤刑具跑圈、蹲一米见方小号、被“无数次轮奸”等,如何都是“专利性”、标志性、离奇性的悲惨?如何能成为过目不忘,且能口耳相接相传的悲惨。无论看过多少法西斯监狱制造地悲惨,都没见过“用例假血蘸馒头吃”的场景,又偏偏在张志新身上出现。可这破天荒的奇闻能经住推敲吗?
试问:通常犯人每星期有一次细粮(馒头、大米饭没准),在严格的监狱式管理模式中,张志新可有机会、留有馒头来例假时蘸经血吃?张志新蘸着经血吃馒头,在何时?何地?何人为证?张志新若这样做,就没人制止吗?陈禹山所言的张志新的悲惨遭遇,为啥全都是自谈自说?无一个权威出处?对张志新能凭陈禹山写啥就是啥吗?若陈禹山写啥就信啥,岂不是大傻瓜?
结束语:涂鸦在张志新身上的谎言,远远不止这样的“五色”,就如《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女犯一律留齐耳短发,男犯留寸发或光头。可张志新竟被“将其头发拔光”,又成了独具特色的恐怖等等。
涂鸦在张志新上的谎言,用常理、常识、常情就能看破,为什么很多人深信不疑,并得到广泛且经久地流传?除却政治操作、垄断话语权、恶意怂恿等因素之外,又该让人思考点什么?
100年前,法国作家古斯塔夫勒庞写了《乌合之众》,鲁迅推崇“是他觉醒的启蒙老师”,这本书中有句话别有意味:“在一个乌合之众,产生最多的就是--‘傻子共振’”。一个人进到乌合之众,“智商就严重降低,群体的心智水平,常常降低到个体的平均水平以下”。
可甭管怎么说,谎言就是谎言,谎言能蒙蔽一时,绝对不能蒙蔽一世。即使是“乌合之众”,也有觉醒之时,人民毕竟是历史的审判者!所以,无论谎言怎么编造,怎样“换马甲”,也不过是“禽兽之变,徒增笑尔”。
【文/辽宁王忠新,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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