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12月26日报道,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有商户收到一则明山区除运雪指挥部的通知,通知要求沿街单位、商户等要在24小时内清除门前积雪,否则将实施处罚。
报道还称,2023年8月,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以24年28亿元的价格,外包给了一家公司,其中就包括除运雪服务。当地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坦承,“今年是政府外包环卫服务的第一年,需要时间理顺合作关系、进行磨合。”
将环卫外包并不是本溪市一家,而且全国很多地方都这样做了,都存在着下大雪后,大街上的积雪不能及时打扫的问题。
早在12月19日,我就曾写过一篇《北京下了一场雪暴露了哪些问题》的文章。
文章中指出北京积雪没有及时打扫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将环卫外包给第三方造成的。
现在,将政府有关部门本应该自己的干的活,统统外包给第三方,成了一种普遍现象。
机关有这种情况,事业单位有这种外包情况。前几天去一家医院,有医生告诉我,现在有些医院连抽脊髓、按假肢等工作也外包了。
这真是应了过去人们常说的那句话了:“凡是能用钱(公款)来解决的事,都不是事,一律外包。”
更突出的是有些政府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都外包了,比如罚没权、收费权、评审权等都给了第三方。
难怪有网友质疑,你们这也外包,那也外包,都将工作包出去了,你们这些公职人员还干什么去啊?是不是你们写个领导讲话、写个总结报告、造个报表也要外包啊?
外包都要用钱,这钱是出自哪里?还不都是国家财政的钱?这国家财政的钱来自哪里?还不都是来自老百姓?
对这种现象,人们还不能提出质疑,更不能提出反对意见。
因为,人家将此美其名曰“改革”,是花钱购买服务,叫的多好听!
现在,凡事一沾上改革的边,就不能反对,不能提意见,谁反对,就是反对改革。谁就是妄议改革的大政方针。
要么,你的文章不让过审,要么说不定有关部门请你喝茶。写这种文章一般要冒风险的。要么没有人敢碰这种话题,要么写很隐晦,不像我这样直白。
早在改革之初,我们的总设计师就明确提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改革的目的,就是让普通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的红利,改革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公平、公正。更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更有利于共同富裕。
而这种事事外包给第三方,让谁得利了?
就说城市的环卫工作外包吧?是让真正的干在第一线的环卫工人得利了吗?不见得吧,去问问辛辛苦苦的环卫工人吧。他们大都是来自农村的年龄大的农民工,每个月拿着很可怜的一点工资。
这种外包,显然是肥了一些承包的老板个人。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以24年28亿元的价格外包给那些承包的老板了。这不但不利于共同富裕,而且是进一步拉大了贫富差距。
提高工作效率了吗?显然也是否定的。为什么往年没有出现的问题,现在出现了呢?
为什么老百性连门前都不愿意一起打扫了呢?你都花钱外包了,还用我干吗?我干了,那外包的第三方不就将钱节省了吗?道理就这么简单。不是人们的觉悟低了,而是这种做法影响了人们的积极性。
所以,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有商户才会埋怨:“5天了没除干净雪,现在怎么还要罚我们呢?”
所以,《澎湃新闻》才评论说:两边一对照,处罚通知就难免让人感觉“刺眼”:既然已经花了28亿外包给环卫公司进行环卫作业(包括除雪),现在不仅除雪效果不理想,还把责任转嫁到沿街单位和商户身上,合理吗?合适吗?正如有商户吐槽:“马路好几天没整干净,咋不见追究谁责任呢?”
既然,老百姓都知道,有些工作不能外包,这种外包“花了国家的钱,富了个别人”,又造成新的不公平。
那为什么有人却热衷于这种外包呢?这个话题本应该留给网友讨论。如果我说出来,可能影响过审。但我这个人心里有话放不住,不说出来难受。
在我这个体制内退下来的人看来,主要是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这是一种懒政的表现。花钱购买服务,虽然花了些钱(又不是自己的),但是,省事、省心、少麻烦,当领导的谁不喜欢?
二是,这样外包可以推卸责任。大家可能经常看到,凡是出现被曝光的丑事,有关部门第一个解释的就是,出事的不是我们单位的正式工,而是临时工(第三方),我们已经将其辞退了。
三是,凡是公家的钱,不花白不花。别人不都在花嘛,我们干嘛不花,只要造了预算,上面就批钱,有钱不花是傻瓜。
四是,这是改革,是创新。上面都支持,老百姓反对没用。
任何一项改革,都不能太任性了,都要充分论证其利和弊。更要听听老百姓的呼声。人民群众支持不支持,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才是衡量我们改革对与错的标准。
【文/晨风细雨,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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