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来信反映,在浏览网络平台时,经常刷到一些短视频博主对影视作品进行再创作时,为博人眼球、吸引流量,随意剪辑内容,刻意扭曲作品原意,甚至使用粗俗的不文明用语,严重损害了原作品作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原作品的艺术价值。(12月18日《人民日报》)
在数字时代,短视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娱乐消遣的重要途径。“二创”在短视频里占比很大,一般都是将经典影视作品,或者一些爆款短视频、网文等,进行重新剪辑、二次创作。应其源自于经典、爆款,本身就有着广泛的阅读、播放量,所以“二创”短视频的受众基础好,点击量也相对很高。但是,部分“二创”一味追求流量,不顾立场的随意剪辑,则就偏离了轨道,对原创构成侵害,需要加以约束。
短视频“二创”缺乏原创性,乃是二次创作,应建立在尊重原创的基础之上。短视频博主作为内容的传播者和再创作者,有责任和义务尊重原作品和作者的智慧成果,而不负责任的剪辑和篡改、歪曲,不仅是对原创作者劳动成果的不尊重,更是对知识产权的肆意侵犯,也会误导网友。这种为追求短期流量,而牺牲艺术完整性和原创精神的行为,不仅可能导致法律纠纷,更会破坏良好的创作生态。
艺术作品的魅力在于其能引发深思、启迪心灵,而粗制滥造的“二创”短视频,则可能使网友产生歧义,错误理解原作的真正内涵。比如一些“二创”短视频对经典影视剧的解读,就热衷给角色贴“渣男”“绿茶”等标签,将复杂剧情简单化、庸俗化,完全丧失经典作品的艺术价值。因此,大众应当提升审美水平,辨别和抵制低质量、恶意的“二创”短视频,从而倒逼创作者提升创作质量、恪守职业道德。
短视频博主必须认识到,在二次创作过程中要“守规矩”,不能随意剪辑、恶意解读原创,只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原创精神、维护艺术价值的内容创作,才能赢得观众的长期喜爱和市场的持久认可。“二创”必须尊重原作者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如果是用于商业行为,不得未经授权擅自剪辑。注意保持作品原意的一致性,不能随意剪辑、篡改作品,以保障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价值。
短视频平台也应扮演好“守门人”角色,承担起监管责任。平台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加大对违规内容的处罚力度、推广原创保护标识等方式,鼓励和保护优质、原创内容,遏制恶意“二创”行为的蔓延。同时,平台还应积极推广版权意识教育,引导创作者和用户遵守规则和法律,共同塑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文/江德斌,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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