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类型
(1)地区性的工会
若是在一个农园,一个工厂或一个企业内工人们的组织,则谓之为地区性的工会。它可能拥有一群的理事及少数的 会员,并靠着其所揭示的目标和原则将工人们结合在一起。 地区性的工会联合工人们来保护他们在经济及其它方面的权 利。它代表工人们在共同契约协议中谈判及申诉,并代表工 人们在必须的情形下同政府管理部门或资本家进行协调。它 同时结合了在社会中的其它工会、组织和受压迫的团体,且 经常邀请真正的工会团体来参加由其主办的座谈会。
(2)联盟
联盟是由在单一或不同产业界的地区性工会所组成的集合体。
它的理事是在开会时由加盟的地区性工会之代表所选举产生的。而它的章程及法规亦以同样的方式加以起草和修改。
在加盟的地区性工会在为争取较高的工资及较好的工作 环境努力时,联盟增强了他们的力量及成效。而在共同契约 协议谈判时,竞选当选证书时,或在其它大规模的协调行动 时,它代表了工人们。一个联盟因掌有较广的范围,故能有助于更快速地传播真正工会主义所揭示的原则并训练工人从事联合的行动。随着时间的过去,联盟能够在一些国家的问题,摆明其立场。它同时出版时事分析并教育其会员去认识真正工会主义的内涵。
并非所有地区性的工会均会加入联盟。若一个地区性的工会决定不加入任何的联盟,而只愿为独立的工会,原因大 多是因为过去遭受到亲资方联盟所给予的痛苦经验。然而一个独立的工会在对抗资本家的奋斗历程中,将会因为缺乏其它工人们的支持而容易感觉到其本身力量的薄弱。
(3)工人同盟
所谓同盟是指在一个产业界,同一业主但不同之工厂的集团或一个工业中心的工会集合体。在对抗资本家有组织的势力时,它是一个有效的反对力量,而在一个同盟里面,每个会员工会都享有它自己的组织、章程及独立性。
任何工会,不论它是独立的或已加入联盟的,均能参加同盟,但是一个同盟并不能像联盟一样在共同契约协定谈判时,代表它的会员工会。
(4)劳工中心
所谓劳工中心是全国工人们的组织,有时,它会和以相同宗旨的国际性劳工组织相联系。在与资本家及政府谈判有关全国性的事件时,例如增加工资、罢工权利、罢工处理的政策和影响层面涵盖广大群众的种种问题时,劳工中心代表其所有的会员及一般的工人。
无可置疑的,劳工中心增强了工人组织的力量,并在社会中形成一股潜在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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