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外商担忧的又一项措施
【美国《商业日报》7月18日文章】题:中国实行政治风险保险(记者诺埃尔·弗莱彻发自北京)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广东省投资公司将分别增设人身保险和外国投资保险,这显然是为了消除外国公司对政治风险和军事风险的担忧,但目前尚不清楚这两家公司何时开始承包这两类保险。
如果发生战争、罢工、动乱、骚乱和暴动,保险公司将负责向这两种投保者赔偿损失。
在中国,许多外资公司经常因工人停工和损坏财产而蒙受经济损失
。
据广东省投资公司说,在华合资企业若要为政治风险投保,保险费必须由外国合伙人支付。
广东省投资公司对在华外国公司的政治风险投保规定了几项限制,凡是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均不予赔偿:投资项目倒闭;投资项目被核武器摧毁;投资者没在中国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汇款;由于投保人或投保人的代表违反或没有履行投资合同或故意违法乱纪,其货物被政府征用或没收。
人身保险业务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新开设的。
同政治风险保险一样,该公司也为投保者因战争、罢工、动乱、骚乱和暴动造成的人身伤害提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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