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选举广告活动战火频仍
【台湾《中国时报》7月10日报道】题:打知名度、传播媒体成了第一战场(记者尹乃菁)
朝野政党初选活动已热烈展开,各种攸关候选人知名度的广告活动早已战火频仍,候选人利用各种媒体频频出招,连以往被视为禁地的电视广告也在人团法、选罢法相继订立或修订后开始有政党投石问路,但因规范政治性广告的法令杂乱、标准不一,使得文宣战在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
由于广告所依附的媒体非常广泛,举凡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看板甚至空飘气球都能刊载广告,广告内容的审查尺度,也因媒体性质和影响力不同松紧不一,并且各主管机关之间并无联系,常是各行其是,使得标准更加模糊不清。学者林嘉诚对于目前政治性广告呈现规范不明的现象不以为然。林嘉诚表示,必须先将目前杂乱无章的行政法规、名种相法条条做一番总整理,清楚整理出一套规范,否购选战未开,争议就将持续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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