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标题

台湾组成三人光华寮案律师团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7-08-0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湾组成三人光华寮案律师团 【共同社大阪8月4日电】题:台湾方面组成光华寮案律师团,对最后审判做正式准备 关于中国和台湾就产权问题正在诉讼的“光华寮'...

台湾组成三人光华寮案律师团


【共同社大阪8月4日电】题:台湾方面组成光华寮案律师团,对最后审判做正式准备
关于中国和台湾就产权问题正在诉讼的“光华寮案”,台湾方面的张有忠律师于8月4日表明,已由3名律师组成一个律师团。可以认为,这证明台湾方面对最高法院将要进行的最后审判已着手做正式准备。参加律师团的有两名日本律师,一位是草鹿浅之介(87岁,东京第二律师会成员),原为最高法院审判官;另一位是胜尾镣三(73岁,东京第一律师会成员),原为广岛高等检察院检事长。
自1967年台湾方面要求中国人离开光华寮从而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以来,至今一直是张有忠律师一人作为代理人,负责此案的诉讼。今后,将由新组成的这个律师团来申述台湾方面的主张。
【台湾《中央日报》8月5日报道】题:对抗中共对“光华寮”案压力,我决定强化诉讼阵容增聘两名日本律师(记者陈康泰发自东京)
有鉴于中共不断对“光华寮”诉讼案向日方施加压力,我方业已决定在多年来独撑大局的张有忠律师之外,再增加两名日本资深且具有权威的律师,组成律师团。据先后为我方赢得地方及高等法院两审胜利,辛苦耕耘多年的张有忠律师表示,他们预定在今年11月,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详细的“答辩书”,供给最高法院做为备忘录。张有忠律师说,“光华寮”诉讼案的本身仅仅是我方要求8名无权居住的房客迁出而已,在性质上,根本构不成与“国家重大利害”相关的因素。另外,中共在此一诉讼案中,既非原告,也非被告,基本上就无权发言;就算是日本法务大臣真的运用了“权限法”,顶多也是提出“意见”而已;法院审理案件当然是立法为据,依法行事。
张有忠律师很肯定地表示,我方获胜的事实不容改变。因为“光华寮”一案牵涉到所谓日本与中共的外交关系,据估计,日本最高法院最后判决,很可能会拖延至2或3年。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