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台当局以“判乱犯”通缉傅朝枢发表声明
【纽约《中报》7月18日报道】题:傅朝枢郑重声明
据中华社16日自台北发出消息称,在国府宣布解严,将军法机关办理案件移至司法单位处理后,台湾高等法院检察处15日下令通缉许信良等15名通缉犯,其中名单上赫然包括本人在内。此为台湾当局首次对本人点名通缉,加以“叛乱犯”罪名。为免是非不明、黑白不分,特发表郑重声明,以正海内外视听:
一、本人在台湾居住30年,于1979年离台赴港,后定居美国,从未鼓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方式颠覆国民党政府。国府今竟下令“通缉”,依法必须公市“犯罪事实”,以昭大信。
二、本人及《中报》一向基于民族主义立场,主张中国和平统一,反对武力统一,亦反对台独等集团以暴力推翻国府之主张,此为世所周知之事实。国府或谓凡主张和平统一者即视为颠覆行为而论罪,其实不然。和平统一非仅有利于北京,亦更有利于台北。
三、美国政府亦一再声明,希望中国统一问题采用和平方式解决。《中报》系分在美国纽约、加州、得州合法注册登记发行之报纸,从未在国府管治下的台湾地区发行。今国府竟以其管治下之法律,对远在美国政府管治下之《中报》言论追诉,据为犯罪之张本,诚为荒天下之大唐。
四、1981年,本人在港接获母亲在江西家乡重病急电,即于翌日赶赴大陆,后亦多次应邀往北京访问,此固违反国府“三不”政策。但就法言法,并不构成国府“叛乱罪”之要件。海外著名华裔如杨振宁、李政道、丁肇中、李远哲等,皆曾赴北京与邓小平深谈,不但未被通缉,反受台北当局礼遇,赴台并获蒋经国接见。法律因人而异,双重标准何至于此?
五、本人在台财产被冻结、女儿之土地被征收、妻女曾被禁止出境多年、儿女财产亦被非法拍卖。本人从未在中外报章公开指责国府此种非法行为。本人虽数度访北京,亦从未发表任何谈话批评国府或蒋经国,国府当局今非法发出通缉令,非特有违情理法,且腾笑天下,严重影响国府司法威信,破坏解严后国府开明形象。深望国府最高当局明令彻查此事件之真相并处分有关渎职人员,则国府法治前途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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