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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文章:大陆四大城市推出「牡丹」信用卡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9-12-1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台报文章:大陆四大城市推出「牡丹」信用卡 【台湾《经济日报》11月14日文章】题:大陆四大城市推出“牡丹”信用卡 中国工商银行于10月15日在北京、上海、天津、'...

台报文章:大陆四大城市推出「牡丹」信用卡


【台湾《经济日报》11月14日文章】题:大陆四大城市推出“牡丹”信用卡
中国工商银行于10月15日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4大城市开办“牡丹”信用卡新业务,其目的是减少现金流通,强化社会服务。这是中国大陆继“长城”信用卡之后的又一信用卡新业务。
日前,4大城市已落实了受理“牡丹”卡的特约受理单位和储蓄所,并接待持卡人前来购物、消费和存取现金。“牡丹”信用卡分金卡、银卡两种。
单位使用金卡,个人使用银卡。领取金卡的单位,必须在工商银行开有存款帐户;领取银卡的个人,必须在开办机构开立存款专户。信用卡有效期为一年。凭卡可在特约商场、饭店、宾馆购物和消费。在指定储蓄所存取现金。
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卡和国外信用卡以及大陆其他银行发行的信用卡相比,有两个显著不同的特点:其一是牡丹卡尚属记帐性质的存款帐,它不同于国外先消费、后付款的方式,而是先存款后消费,允许适当透支,把持卡人的消费限制在其支付能力范围内。这一做法,比较适合中国大陆目前的国情;其二是在工商银行设有存款帐户的企业单位中领牡丹卡不需另交存款,其持卡购货、消费或取现金均在原帐户支付。这一特点主要是充分利用工商银行据点遍布,客户众多的有利条件,这样可以简化单位领卡手续,减少资金占用。
据了解,中国大陆在4大城市受理牡丹卡存取现金的储蓄所有96个,特约受理该卡的单位有173家。
信用卡在国外已成为普遍采用的先进的结算支付工具。随着中国大陆改革、开放政策的进一步贯彻执行,今后发行“牡丹”卡之类的信用卡,应注意以下6点:(1)要促进大陆结算改革朝着国际化、通用化方向发展;(2)与代发工资挂钩,和储蓄结合,方便存取现金和转帐结算;(3)应扩大发行面,可在各省会之间发行;(4)适用于消费档次大众化,方便人们日常生活;(5)发展行业性专用的信用卡,如用于高速公路收费、汽车加油等;(6)用于行业系统内批发采购或有固定供销关系采购的转帐结算等。
总之,中国大陆发行信用卡业务要不断改善,不能局限在高档次的消费上。要认真研究开辟信用卡使用的新领域,使其忠实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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