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匈风云(十二)
1989年8月29日匈牙利《人民自由报》报道,由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各反对党和社会群众组织参加的三方圆桌会议,就向多党制和平过渡问题,已进行了近两个月的协商。在28日举行的会谈中,以波日高伊为首的匈党代表团作出让步,接受了其他两方的建议:不在一切工作单位建立各党的组织。这样,各党只能在居住区开展政治活动。
三方协议规定:从有关的政党法通过之日起,各级法院的政党组织就要停止活动;国家行政机构中的政党组织今年12月31日停止活动;其他工作单位的政党组织1990年6月31日前停止活动,只有武装力量中的政党组织可以迟到至1990年12月31日停止活动。
三方圆桌会议还同意,今后任法官者不得参加任何政党,从而保障司法独立。
1989年9月18日圆桌会议就6项重大的立法草案达成协议,其中包括建立宪法法庭,制订政党法、国民议会选举法,修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匈党改组为社会党
1989年10月7日匈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通过决议,将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改建为匈牙利社会党,决议说:
作为国家党的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的历史业已结束。为了全面、彻底地进行社会、经济和政治复兴,在其基础上建立新党是必不可少的。
我们的党从国家党变为现代左派社会主义运动,变为由党员监督的政治性的群众党,它并把自己看成是欧洲左派的有机部分。它愿为达到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在任何时候都尊重法治国家的法律,同所有愿意合作的力量团结起来,以便使国家摆脱危机。它希望促进基干混合经济、社会市场经济和自治制度之上的多党制议会民主的建立。
代表大会也希望通过改变党的名称表达出它进行彻底的政治改革的愿望。
它在保持合法继承的情况下宣布成立匈牙利社会党。
(匈牙利社会党将在代表大会之后进行觉员登记。匈牙利社会觉的建立牵涉到党员的党籍问题。因此,在1989年10月1日以前,原来所有的支部都应召开支部会议。只要接受基本章程和觉纲的基本原则,并通过签字加以确认和证实,他就成为匈牙利社会党党员。
匈牙利社会党党员在1989年11月10日之前,在自由选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成立支部,并开始为新的党组织招募党员。在党员大会上上进行党员登记,发给新的党证,并选举支部领导和代表,讨论有关大选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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