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歌星声音也有专利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报道】题:名歌星声音在美国有专利
明星云集的广告业界,有一条金科玉律:如果找不到某位巨星,就退而求其次。不过,这种制作“近似声音”广告的一般作法,最近终于栽在洛杉矶联邦陪审团的手里。事情缘起是这样的:贝蒂·密德勒拒绝为水星系列汽车在电视广告中现身说法,广告代理商杨·鲁比卡姆公司找来一名枪手,大唱“你要跳舞吗?”惟妙惟肖的模仿密德勒的唱风。
密德勒不接受模仿乃最诚心恭维的说法;她首开名人以声音遭人模仿为由提出控告。而被判胜诉的纪录,获40万美元赔偿。法庭判决:她独树一帜的演唱风格属个人财产,不容侵犯。
这项判决结果对演艺人员将不啻为一大佳音,却是广告业者的头痛问题。为广告商服务的纽约律师柯尼特说:“这项判例将提供名人新的法律理论根据,借以防止声音遭人模仿。”前此,声音沙哑的歌手汤姆魏茨,曾控告弗里托来点心公司在一支多里托斯广告片中模仿他的声音,逼真得“让我以为是我本人”。
不论名流是否已作古,密德勒的判例并不会让名人的声音从此成为绝响。不过,广告业者今后必须避免模仿,并且要多花些钞票,以取得当事人本人声音的合法使用权。这种作法,使猫王艾维斯普里斯莱的女儿,甚至今天仍能拥有源源而来的稳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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