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法制建设
【香港《南华早报》11月23日文章】题:建立西方式的律师合作社是个迹象,表明中国过去常常受到嘲弄的法律制度发生了变化(记者约翰·科胡特)
中国自1979年以来已采取一些步骤恢复律师这个职业。但是,直到去年开始成立律师合作社以前所有的法律工作全由国家控制。
据研究中国法律的专家蒂莫西
·盖拉特说,到目前为止政府似乎还不准备废除过去10年在法律方面所取得的一切成果。盖拉特在上海为纽约的保罗—韦斯律师事务所工作。中国法律的情况可能与西方人认为法律应有的情况不一致,但是,现在对法律已经关心了。
合作社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与国家办的律师事务所的区别在于合作社得不到政府的补贴,因此需要吸引当事人才能生存。
君合律师事务所的5名合伙人都会讲英语,每个人都是法学硕士或具有同等学历。
君合律师事务所是去年5月以来北京成立的4个律师合作社中的第三个。中国现在大约有五六十个律师合作社,都是在司法部的鼓励下成立的。
中国大约总共有3万到4万名律师。
据美国法律专家盖拉特说,政府方面有人认为,成立合作社性质的律师事务所可能有助于增强人们对律师的信心。
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现年30岁的吴先生说,在中国当律师,“最重要的是把当事人放在一切之上,避免受到任何干扰”。
象君合律师事务所这样一些开业的事务所的优点,在于它们不受司法部门的管束。
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当事人大约有一半是外国人——日本、香港、美国和新加坡的公司。
尽管自6月份以来生意清淡,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赢利还是不低。
据西方专家和中国的报刊说,虽然成立律师合作社是中国法律系统的一个令人鼓舞的迹象,但是律师这个职业在中国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最先办起中国的律师合作社的吴先生说,他的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案子中大约1/4是刑事案件。他的事务所除他之外还有8位全日工作的律师和8位兼职律师。
他坚持说,他不会拒绝接受任何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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