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六害”要斩草除根
【香港《明报》11月21日文章】题:除“六害”(作者吴康民)
“北京风波”以后,中央在清除社会上的腐朽现象方面做了不少事情。最近提出要“除六害”,就是一例。
什么是“六害”呢,就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私种吸食贩运毒品,聚众赌博,利用封建迷信骗财害人等。
“六害”在近年有所发展,有的还十分猖獗。但这并不是由于“开放”,主要也不是“外因”。物先腐而后虫生,有了贪污腐化、以权谋私、大吃大喝等骄奢淫逸等风气,进而污染社会,腐朽的“六害”就发展起来了。
“六害”的蔓延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近年来已引起海内外人士的注意和焦虑。但当局的清除措施不得力,使这些腐朽的东西得不到应有的遏止。而且有的地方,也获得了“合法”的保护伞,也就是得到某些权力单位的包庇,就显得更加肆无忌惮了。
国务院秘书长罗干指出,近几年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像瘟疫一样传播蔓延,严重毒化了社会环境,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已到了非整治不可的地步”。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说,从1983年8月至87年底,审结的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流氓犯罪集团等7个方面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84945件,人犯共931093名。今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说,自1983年6月到今年9月,法院共判处上述“六害”犯罪分子89500余人。
今冬明春能进行一次声势浩大的统一行动,总是好的。为了斩草除根,请当局注意清除为“六害”作幕前、幕后庇护的权力单位。举一个例,笔者去年赴惠州旅行,官方旅行社的某副经理指着宝安与惠州交界的一个客商来往的小镇,说这样的一个路边驿站,居然有140多家“饭店”,而其中大多数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淫窟”!如此明目张胆,谁令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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