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笋同志谈:扩大农业社和发展生产的一些问题
【本刊讯】越南《人民报》8月17日报道,越南劳动党中央第一书记黎笋最近在视察宜安、河静、广平三省和永灵区时,曾谈到关于扩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一些问题。
黎笋说,目前党的任务是努力建立新的生产力量。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来,二、三十户的合作社是太小了,不能建立新的劳动分工。五
六百户的过大,也不适合,因为目前我们农业劳动,一般地说仍是手工的,干部水平还低,管理经验不足,因此还有不少困难。为此,平原地区合作社只应以扩大到全村的规模、户数大约150—200户为合适。
他说,在建立新的生产力量中,建立农业的物质基础是很重要的。必须针对着在全部面积增加复种指数、开荒、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的正确方向,并且三者应同时进行;应以粮食生产为中心,同时注重杂粮、经济作物、畜牧、渔业等等。
他说,必须把水利工作看作是目前保证农业生产发展的先行的、最重要的措施。在目前越南还没有农业机械供应合作社的条件下,合作化应同水利化联在一起。在水利工作中,国家将非常注意增加投资,建设大、中型的水利工程。但是如果没有群众的革命运动,水利工作不能做好。
他说各个省在领导农业生产中应直接掌握到乡。省委同志应腾出较多的时间下乡,建立好的合作社并加以推广。
最后他说,目前在领导群众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应极力尊重群众当家作主的作用。应使群众看到生产是自己切身的利益,不只是国家的任务。应使社员内部——贫农与中农之间团结一致,以便集中力量推动生产。对贫农与中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应该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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