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妻子们为什么要杀死丈夫?
【美国《纽约时报》9月23日报道】题:埃及的痛苦:妻子杀死丈夫
此间报纸开始报道一系列妇女杀死丈夫的事件。这些消息占据了报纸的头条位置,引起一些人对这个国家前途的争论。
正象报纸所报道的,一个名叫莎米哈的妇女把她的丈夫剁成十块以便于扔掉;另一个名叫拉芭的女人用一把屠宰刀趁她的丈夫低头向真主祈祷时砍掉了他的头;蒙纳在她丈夫的胸部刺了20多刀,她要报仇,因为他野蛮地虐待她。
正如对这些谋杀事件公开辩论时所披露的,许多社会评论家认为,这些谋杀事件是一种深刻的社会问题的反应,而这种社会问题是与埃及以及阿拉伯世界许多国家近几十年来发生的变化密切相关的,这段时间的特点是:贫富悬殊迅速扩大、人员流动。人口增长以及都市化迅速发展。
一位从事妇女权利运动的领导人说:“我们处在十字路口,并且有许多矛盾。”
开罗大学一位心理学教授说:“在家庭内或者夫妻之间没有对话或理解。没有把他们联在一起的感情关系。相反,有的是一种新型语言:金钱、自私及高利贷剥削。”
另一位教授说;“埃及妇女和东方妇女总的来说面临同样的问题。一方面她们是加入现代劳动大军的妇女,另一方面她们又仍然是传统的家庭主妇。”但是这种变化并没有使她们的地位得到相应的改善。
巴德兰博士说:“社会上有一种对妇女存有偏见的反应。如果出现了失业,那就是因为妇女就业造成的。如果出现了少年犯罪,那是因为妇女离开家庭去工作。如果公共汽车太挤,那是因为乘车去上班的妇女占据了位置。”
埃及的婚姻法也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现实。许多婚姻仍然由亲属来安排,也不管妇女是否同意。而且男人在法律上可以一夫多妻,可以很简单地同他们的妻子离婚,只要说三声“我同你离婚”就行了。妇女可以申请离婚,但是丈夫不同意就离不成。
埃尔莎达威博士是一位主要的男女平等主义者。她说,这种法律是出现大量丈夫被杀事件的根源。她说:“拉芭同她的丈夫结婚13年。她之所以要杀死他,是因为她发现没有办法制止他同另一个女人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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