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建设部长谈印尼经济建设政策
【新华社雅加达20日电】印度尼西亚建设部长萨勒在《远东经济评论》记者摩尔蒂访问印度尼西亚时对他说,“外国公司肯定不能以从前的殖民方式直接参加印度尼西亚的发展工作,新的方法主要将以分配产品方基础。”
萨勒在谈话中说明了印度尼西亚规划的和执行的当前的发展任务和石油政策的各个方面。
虽然在计划的最初三年中重点是在衣食方面,也将努力为印度尼西亚需要的一切工业奠定基础。
当前的问题是迅速在开发天然资源方面投资,以便迅速形成资本为在地区发展计划范围内散布在全国各地的335项工程提供资金。
在开发了国内的全部主要资源以后,政府将考虑与外国人合作。
这些天然资源的加工将尽可能由国家本身进行。国营企业可能与印度尼西亚人或外国人进行技术的和财政的合作。管理和监督将操在印度尼西亚人手中。
革命政策的最显著的表现是在石油方面,石油的开采是由专门的法律节制的。
在其它一些方面,与外国公司进行合作是可能的。外国公司只能以签订合同的形式进行合作——不再给予开采权。现有的开采权正在重新进行谈判。
印度尼西亚石油的开采权将只给子指定的印度尼西亚公司;它们将讨论与外国公司签订合同,这种合同将具有法律的力量;这些合同将由国会批准,列入法典中。
根据新办法,外国公司将获得报酬和以分配生产的石油的形式得到汇回资本的便利。新合同的期限最多为20年。
壳牌石油公司、德士古石油公司和美孚石油公司有义务重新签订它们的合同。根据旧法律,开采权还有几年才到期,但是必须尽快过渡到新的基础上。分配产品的条件是签订合同的外国公司得40%。
目前的生产约为二千万吨,国内的消费是七百万到八百万吨。需求量每年约增加15%,以后将建立一个国营炼油厂。
在根据新条件申请签订石油合同的公司中有三家美国公司和一家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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