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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定佛教为国教的条例草案介绍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缅甸定佛教为国教的条例草案介绍 【新华社仰光讯】缅甸众议院经过十三个小时的激烈争论后,18日以多数票通过了吴努总理所提出的定佛教为国教的联邦宪法修'...

缅甸定佛教为国教的条例草案介绍


【新华社仰光讯】缅甸众议院经过十三个小时的激烈争论后,18日以多数票通过了吴努总理所提出的定佛教为国教的联邦宪法修改条例。
吴努总理向国会提呈此条例草案时说,佛教定国教的措施是满足缅甸信奉佛教的绝大多数国民的愿望。有些议员对国教措施的过份忧虑是不必要的,佛教定国教不会损害其他教徒应享受的权利,亦深信不会欺压少数民族。
吴努早在7月19日向众议院提出一项《定佛教为国教赞助条例草案》。条例说:所有政府学校的佛教徒学生,必须进修佛经。所有政府师范学校和学院,必须将佛经定为必修科。条例还规定为佛教徒学生举行佛经考试,以给及格证书和奖金。条例说:政府要新办小学时,对那些有足够的校舍和愿遵守政府所规定的规则的寺院,应给予优先权。巴利文是所有大学入学考试的一个科目。任何升级考试或选拔人材考试中,必须以巴利文当作重要的一个科目。
条例还规定:政府机关、企业机构、市政府或其它地方行政机构,应准许公务员参加国家佛经学会和根据条例举办的佛经考试,并应准许为参加该考试而需要的一切假日。或由总统根据条例所需另行颁布的假日。政府机关、企业机构、市政府或其它行政机关的官员每逢持戒日必须把各自的机关,学校放假。一切酒店,每逢持戒日,必须休业。
条例说:政府厂播电台在持戒日,至少要广播一小时的有关佛经的节目。
政府开办的图书馆内,必须具备佛学经典,巴利文经典及翻译成缅文的其它佛教经文。政府各监狱内必须为囚
犯开办佛经班。法庭或办公厅内设立可供公众敬仰的佛教礼堂和佛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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