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生报》报道:国际蓝球会议通过篮球新规则
【本刊讯】台湾《新生报》3月2日刊登了关于“国际篮球新规则”的报道,摘要如下:
国际篮球规则每四年修订一次,1961至64年的新规则业经去年在罗马世运期间召开的国际篮球会议上修正通过,并已将英文本寄发各会员国,通令于今年5月开始采用。兹将修改条文及修正的理由分志如下:
①在每次罚球时,最靠近篮底的两个位置将由被判犯规者一方球员占居,此项修改目的是在使主罚球队球员减少托球入篮的机会,而使被判犯规的一方有较多机会夺回球的控制权。
②球员球衣之号码自“4”号开始,因“3”与裁判员宣布“三秒钟”规则的手号混杂不清。
③只有教练,而非队长,始有权叫“暂停”,但每次叫“暂停”或更调球员,须在死球时。
④教练如在球队休息处随意走动,或有其他影响裁判与不礼貌的行为时,裁判得请其离场,如不接受者,裁判可宣告中止比赛。同时,规定教练必需穿着运动服装。
⑤罚球球员出手的时限,由“十秒钟”改为“五秒钟”,是为了加速球赛的进行。
⑥中线取消,将前后两半场合而为一,因为“30秒”规则的施用,在时间上已有限制,再用不着十秒钟过前场的规定,因此,回后场的规定亦同时废止,仅在原中线与两边线处划一个十公分长的记号,以供技术犯规后发球之用。
⑦中圈除原有之半径一公尺八十之圆圈外,其中之六十公分的小圈取消,即不会再有踏线跳球的规定。
小圈之取消,系因欧美球员身材高大,小圈的一半不能容纳巨大的双脚。
⑧技术犯规并入侵人犯规内计算,侵人犯规五次(包括技术犯规)即取消比赛资格,此项修改是使球员恪遵规则及其精神,限制狡猾的球员利用规则的漏洞故意技术犯规而仍在场继续参加比赛。
⑨最后五分钟及所有决胜期内任何犯规,均判罚球两次,并停止比赛时间。
现行规则因无此项规定,故每逢赛至最后几分钟,双方比数接近时,两队均利用犯规战术以一分换取两分,往往形成打架的场面,经过如上的修改后,必能使比赛有所改善。
⑩每场比赛,每队只准有替补员七人(全队十二人),即使有连续三天以上的比赛,亦不得增加。
些一条文之修改,是为了防止有球队采取利用犯规的战略,而影响球赛的进行,例如甲队有一善于射篮的长人,乙队可用九人(共四十五次)犯规阻止他投篮,而仍能维持五人在场上作战。这次修改无形中减少了球队的犯规次数。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