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谈选举制度改革:变「我的人」为「我们的人」
【南《政治报》6月15日文章】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选举不应该成为西方社会那种不同政党之间权力之争的工具。我们社会主义的社会纲领是符合绝大多数人民利益的,就是说,是符合赞同社会主义、自治、各民族平等、南斯拉夫的联邦制度及其独立的不结盟对外政策的所有人民的利益的。我们不需要西方民主的药方。但是,我国社会的总纲领未能得以成功地和始终不渝地实施,其中除了其他非体制性的原因以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实行、制定和接受民主选举、工作监督和社会管理职能承担者负责的相应制度。这里指的是,必须对选举制度和干部政策实行根本的民主化。
这是我国的社会政策应该进行的重要改革之一。
选举制度的民主化必将会为干部的轮换制度创造令人乐观的条件。可以避免“永久性”的垂直轮换,也可以打破那种以“我的人”为最高标准的干部政策。相反,直接选举应该保证这些人是“我们的人”,他们的主要优点不是是俯首听命于某个集团或某个人,而是聪明、勤奋、富有正义感。
不对选举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就不会取得成功。
另一方面,如果选举制度的改革不成为政治和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一个职能部分,那么选举制度的改革本身也就失去了任何意义。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