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地方法院对“教科书诉讼”作出判决
【时事社东京10月3日电】3日,东京地方法院就“第三次教科书诉讼”作出了判决。东京教育大学原教授家永三郎(76岁)1984年1月提出“审定违反宪法”,要求国家赔偿200万日元。
审判长加藤和夫就审定制度指出:“不能说(审定)是侵犯学问和措词的自由,这是符合宪法的。”关于对幕府末期的义勇军“草莽队”的记述的审定,加藤和夫判断说:“乱用文部大臣的裁定权,是违法的。”同意家永的部分主张,命令国家支付10万日元。关于对“南京大屠杀”等的审定,认为“从社会的一般看法来说,不能说缺乏妥善性”,实际上判家永为败诉。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