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仍禁止发行
【香港《明报》9月15日报道】题:刊物倘含中共旗帜人物台出版处按当地法例禁止发行或抽页处理
中央社台北14日电:出版品是否能刊登中共的五星旗或毛泽东照片?台湾行政院新闻局出版处表示,虽然出版法并未明文规定禁止,但台湾视中共为“叛乱团体”,向来不承认象征中共的旗帜或人物,自然禁止这类出版品出版发行。
对于刊登五星旗及中共代表人物照片的出版品,新闻局出版处表示,情节并非重大时,出版处是依照出版法条,在删除禁载或禁令解除时发还民众,也就是将“敏感”的图片撕页或将整张抽掉。台湾出版处表示,由于该处对五星旗的处理办法有例可循,例如香港《虎报》每周或不定期刊载的“今日中国”专栏,刊头都有五星旗,出版处都以整张抽掉处理。
出版处表示,解严后,出版处对出版品的审查已放宽不少,以9月9日出版的英文《亚洲周刊》为例,毛泽东为封面,出版处经过审慎的研究后,为了不损及订户阅读的权利,决定放行对订户的《亚洲周刊》,零售则不准。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