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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国家和法研究所所长说:改革需要一系列新法律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7-07-20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苏国家和法研究所所长说:改革需要一系列新法律 【塔斯社莫斯科7月4日电】讨论国家生活重要问题法将促进苏联民主的发展和公民更广泛参加管理国家、利用社'...

苏国家和法研究所所长说:改革需要一系列新法律


【塔斯社莫斯科7月4日电】讨论国家生活重要问题法将促进苏联民主的发展和公民更广泛参加管理国家、利用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是苏联科学院国家和法研究所所长弗
拉基米尔·库德里亚夫采夫的看法。
他在评论本周苏联最
高苏维埃会议通过的这项法律时强调指出,目前进行的司法改革要求全面更新立法工作,从质量上改变司法机构的活动,提高人们的法律水平,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将使加速进程和改革建立在牢固的法律基础之上。
这位学者认为,苏联正在进行的改革要求通过一些新法律文件——企业(联合公司)法批准之后还应确立合作社法、发明法和财政、价格形成方面的一系列其他法律文件。还必须有公务法、公开性和舆论工具作用法、志愿协会和创作协会法、实现公民权利的程序和法律保障法、保护自然责任法。同时,各科学机关应当制定近期和更长远期间的国家与法律发展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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