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最高法院首次判决:公款请客是违法行为
【日本《朝日新闻》9月6日报道】题:最高法院判决说,以公款进行招待是违法行为
岐阜县海津郡的海津镇和平田镇建立的高须轮中防汛事务组合的管理人员、海津镇镇长伊藤光好,曾邀请县知事等人在高级饭店吃饭,每人花费22000多日元。这是不是违法支出呢?当地居民提出了诉讼。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5日作出了这样的判决:“从社会的一般看法来说,这超出了礼节的范围。”维持一审和二审的判决,驳回了伊藤等人的上诉。一审和二审的判决是,命伊藤把其支出的约29.5万日元还给高须轮中防汛事务组合。在以“招待行政”为中心的诉讼中,最高法院判决“支出公费是违法行为”,这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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