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酝酿“第二次土地改革计划”
【台湾《中国时报》7月6日报道】题:第二次土地改革、从观念改起
贯彻住者有其屋、售屋不卖地(记者卢谋全)
据了解,由经济部酝酿推动的“第二次土地改革计划”中,建议采取只卖房子不卖地的策略,以有效抑制国内房地产价格的狂飚。政府财经官员并且分析说,国内适合兴建国宅的土地已愈来愈难取得,而已取得的成本也将愈来愈高,因此,国宅的价位势必要逐年提高,要使中低收入者得以享受真正平价的住宅唯有采“只售屋、不卖地”措施。
财经官员强调,现在都市区内土地,可说是寸土寸金,一栋建筑物,土地就占了总成本的五成,换句话说,只卖房子,其售价至少可比连土地一起卖,便宜一半左右,而且政府可以永远持有土地所有权,不虞被不肖建商利用炒作。
不过,部分不动产学者却指出,卖屋不卖地的做法是指购置国宅者只有房屋所有权,而无土地所有权,此点国人恐怕很难接受。但他们强调,人们应打破有土斯有财的观念。
尤其在目前大都会区内,人们大多栖身于水泥森林内,拥有的活动空间,就是自己所持有的一层楼。除了一楼及顶楼住户享受到“有天、有地”的感觉外,余者都只能拥有房屋使用权。
同时,站在都市更新及发展的角度来看,唯有政府握有土地所有权,才能做最佳的利用,日后要都市更新时,才不会遇到征收困难的问题,因此,国人应支持仅出售国宅“使用权”的变通作法,以协助低收入民众,能够尽早拥有自己的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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