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要求台湾社团名称冠以「中华民国」
【台湾《自立早报》3月5日报道】内政部社会司昨日正式发函通知冠上“台湾”名称的社会团体,无法立案。社会司表示,希望这些团体能“依规定向台湾省政府提出申请,而在尚未核准之前,依法不能举办任何活动”。
社会司发函通知的对象包括台湾人权促进会。台湾劳工运动支援会、台湾绿色和平组织等。社会司并且已通知台湾省政府,应密切注意这些地区性社团的一切活动。社会司举例指称,“台湾劳工联盟”经通知后,已冠上“中华民国”成为“中华民国台湾劳工联盟”,现已成为合法立案的全国性社团。
针对内政部社会司发函一事,冠有台湾的环保、劳工及人权团体皆表示不可思议,并认为十分荒谬,不知道内政部在想些什么。
台大社会系教授萧新煌认为内政部社会司的官方说词“实在没道理”。他认为台湾只是个地理名词,冠上“台湾”并不等于“台独”。他说,内政部以此标准审查社会团体,等于是给自己找麻烦。
“如果用这种驳回社团申请的理由可以成立,是不是台湾银行、台湾警备总部都应该重新改名字?”东吴大学政治系教授林嘉诚认为,政府的“台湾结”简直到了令人无法理解的地步,否则不会把这种民间的事情泛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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