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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宛平县县长回忆卢沟桥事变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7-07-12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当年宛平县县长回忆卢沟桥事变 【台湾《中国时报》7月8日文章】题:七七回忆录(作者原宛平县县长王冷斋) 事变发生于1937年7月7日夜间10时,日军一中队在卢沟桥附近实'...

当年宛平县县长回忆卢沟桥事变


【台湾《中国时报》7月8日文章】题:七七回忆录(作者原宛平县县长王冷斋)
事变发生于1937年7月7日夜间10时,日军一中队在卢沟桥附近实行夜间演习毕,集合回队时,突然扬言有一名日兵失踪,在宛平城外到处寻觅不见,意图进城搜索,并开枪数响示威。一面由北平日特务机关向我市政府及外交委员会交涉,谓日兵失踪定被卢沟桥驻军或该处土匪所害,应准日军进城搜索,如有其他情形,须由我方负责等语。
我当时接到各方电话后,即通知驻军金营长对于城防切实戒备,一面并令警察保安队代为搜寻,历一小时毫无结果,乃亲赴市府及外委会报告。当即奉命赴日本特务机关部向松井机关长交涉,到达日军机关部时已午夜2时左右,斯时外委会主席魏宗瀚、委员孙润宇、专委林耕宇、绥署交通副处长周永业、日特务机关长松井、顾问樱井均在座。当听见松井已得报告谓失失踪日兵现已归队,惟须明了如何失踪情形以便谈判,我即反诘说如何失踪只须询明该兵即可明了,即为周到起见由双方派员调查亦可。当即决定我与周、林、樱井,并日通译斋藤5人前往。
正拟出发间,得报告驻丰日军数百人全部武装开赴卢沟桥,事态已见严重,同时日军联队长牟田口并请我同林耕宇前往一谈,当即同林赴日兵营与牟接洽。牟见我即询王专员此去能否负处理事件之全责?我答云:顷间在机关部所商系负调查使命,事态未经明了,尚谈不到处理,且此事责任应由何方担负,此时亦不能臆断。牟复谓:假使事态明了,总以当地处理为宜,日本方面现已决定由森田联队副全权处理,因为事机紧迫,势或不及请示,阁下为地方行政长官,发生事件系在贵辖内,自有权宜处理之权。我仍以先事调查再谈处理为原则,对牟所求坚决拒绝,如此谈判约半小时,牟见无法,乃允先行调查。
我同林出日兵营时,见日兵300余人分载大汽车8辆已向卢沟桥出动,乃急会同周永业、樱井、斋藤等出发,我与林2人在后一车中,当车抵宛平城东北角沙岗时(距城约1里),见该处已为日兵占据布防,士兵多数伏卧射击准备,斯时突有日特务机关部辅佐官寺平奔至车前,阻止前进,并手出地图向我云:“现在事态已十二分严重,不及调查谈判,应请贵员迅速处理,下令城内驻军向西门外撤退,日军进至东门城内数十米地点,再行谈判。”我答云:“此来系在贵机关部商定先从调查入手,适间牟田口所求处理责任我已拒绝,贵辅佐官所云离题太远,究奉何方命令,本人实未明了。”寺平当谓:“平日日军演习均可穿城而过,已有先例,何以今日演习不能进城。”我当反诘谓:“恐尔来华不久,尚未明了此间情况,向来日军演习均在野外,从未有一次准其穿越而过,尔所谓先例,请指出某月某日事实以为佐证。”寺平语塞,遂恼羞成怒云:“是项要求系奉命办理,势在必行,请君见机而作以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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