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世纪比利时几起大案(二)
事后,当询问证人时,一位证人说,“我是一个普通的人,我不想死。当他们要我趴在地上时,我就那样做了。当时我恨无地洞可钻,我恨不得通过一种拟态的办法使我自己变成跟地板的颜色一样,好使他们看不出我的存在。”
后来,通过对弹道的鉴定肯定了一点:即凶手使用的武器中有一支38毫米口径的手枪,跟15天前抢劫德雷兹超级市场时所使用的手枪属于同一类型。
后来,在布拉班特省又发生了一次抢劫案,但这次抢的是一个佛兰芒人开设的商店。
瓦尔特·韦尔斯塔佩是一位已经结婚并有两个孩子的佛兰芒人,他经营的超级市场离高速公路很近。1983年3月3日,他正在他的办公室与两位职员在谈话,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种喧闹。两名男子从一辆高尔夫牌汽车上下来后径直来到商店,如同上两次抢劫时所作的那样,刚一进门就恐吓性地朝天花板上开了两枪。一个用深色围巾围着脸的人把住门不让顾客和其他人乱动,另一个带着黑色面罩的人闯进瓦尔特·韦尔斯塔佩的办公室并大声吼叫:“都给我趴到地上!”他用大棒砸坏了电话机,然后用蹩脚的法语命令韦尔斯塔佩:“你,把东西拿来!”这位佛兰芒人明白了是什么意思。他打开了保险柜。歹徒将钱装进了一个大旅行袋。一个趴在地上的工作人员想扭过脖子看看所发生的事,但头上挨了重重的一棒。谁也不清楚事情是怎么进展的。不知道是瓦尔特·韦尔斯塔佩想反抗呢还是那个强盗有意将他杀害,总之他挨了一枪,一颗38毫米口径的子弹先打穿了手掌又穿过了咽喉。瓦尔特在当天晚上就死了。强盗们一刻也没耽搁,他们很快就钻进了那辆深色的高尔夫牌汽车,他们的一个同伙在驾驶室等着他们。汽车开动了,从敞开的车顶上露出一个身影,手里拿着枪。这时陆续追到了门口的那些商店工作人员见状赶紧又一次趴到了地上。车人的人开枪了,但幸好没有造成新的伤亡。强盗们的战利品是19万多法郎。据在场的人反映,这两人中有一人是大高个。汽车和武器都同前几次行劫时的一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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