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提出发展亚太经济四项原则
【日本《朝日新闻》6月16日报道】题:日本提出了发展亚太经济的四项原则
在通产省的帮助下于去年9月成立的“亚洲太平洋合作推进恳谈会”(主席是日本贸易振兴会理事长赤泽璋一),6月15日发表了题为《进入基于开放性合作的发展时代》的报告。这份报告以同一地区在文化、民族和经济的发展阶段富有多样性为前提,提出了四项原则,譬如不是为了建立排外的集团经济圈,而是有关国家在共同关心的领域多方面、渐进地开展合作。这个恳谈会据此提出了倡议:为了促进有关国家的经济发展,设立亚洲太平洋技术研究所和亚洲中小企业大学,举办亚洲太平洋展销会。
这份报告提出的亚洲太平洋地区合作的四项原则,除了主张“多方面、渐进地开展合作”之外,还强调“相互尊重与平等参加”、“多层次合作”和“重视利用民间活力与市场机制”。报告指出,这不同于美国、加拿大以及欧洲共同体的统一市场和经济合作,这一地区国家的国情各不相同,应该解决的课题是贸易、投资、技术和建立产业基础。报告认为,经济力量强的国家和经济力量弱的国家都应该以平等的立场参加。
报告列举了以下具体的合作目标:一、通过推进关税及贸易协定新的多边贸易谈判和日本扩大进口来进一步扩大地区间的贸易;二、建立发展中国家以培养人材和促进技术开发与转让为主的产业基础;三、解决确保能源的稳定供应和保护环境这些旨在保证经济持续增长的课题;四、实现促进国际分工和日美协调经济政策等保持平衡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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