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社会党机关报说:日本政府犯了时代性错误
【日本社会党机关报《社会新报》6月19日社论】题:损害日中关系的日本政府的错误
今年是卢沟桥事变50周年,也是日中恢复邦交15周年,是值得纪念的年头。在这样的时候,日中关系围绕光华寮的归属问题掀起了风波,这是极为令人遗憾的。从日中间围绕这个问题会谈的经过来看,日本政府的态度只能说是傲气,所犯的是时代性错误。由傲气导致胡言乱语
外务省首脑讲话并非仅仅是“说走了嘴”,它有更深的意思。有人还说,中国采取如此强硬态度“同中国的内政问题有关”。这完全是无视事情的本质和重要性,把责任转嫁给他人的卑劣态度。日本政府当局如何看待过去发表的日中联合声明和缔结的日中和平友好条约呢?在这点上不能不令人产生疑问。
在日中恢复邦交15周年之际,日本政府应该重新回顾一下日中的历史,重新确立基于日中联合声明和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的基本姿态。光华寮是中国的财产
既然日中恢复邦交当时已经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日中间的各种悬案就必须本着这样的精神和原则加以解决。因此,在解决日中间各种悬案时,当然不能允许日本政府已经不承认的所谓“台湾当局”介入。如果确立了这样的原则,那么显然目前成为问题的光华寮应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对光华寮应这样看,它是中国政府用变卖日本军从中国掠夺的物资的资金购买的。它是用中国的“政府资金”购买的中国的公有财产、国有财产,所有权当然属于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因1972年日中恢复邦交,中国的公有财产应移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不言自明的。政府应遵守条约
政府从我国三权分立的原则出发,持“政府不能介入司法的规定”的立场,因此一直在回避政治责任。但是宪法第98条明确规定:“日本国有必要严格遵守缔结的条约及已经确立的国际法规。”第73条又规定“处理外交关系”的权限在内阁。责任是明确的。
日本政府口头上总是讲要遵守日中联合声明及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但经常是言行不一致。篡改教科书,正式参拜靖国神社,把朝鲜的“清津”号船员经台湾送往韩国,军费突破占国民生产总值1%的限额等就是其具体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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