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进一步加强企业自主权
【本报莫斯科7月1日电】(记者郑揆)今天此间报纸刊登了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于昨天通过的《国营企业法》。与今年2月公布的草案比较,定本主要在计划、供应、价格等问题上作了以下原则性修改:一、计划工作。草案说企业自行制订五年和年度计划,没有提由谁批准。定本规定企业自行制订并批准这些计划。
定本还对企业制订计划的依据
——控制数字、国家定货、定额与限额作了更详细的说明。控制数字包括:产值、利润、外汇收入以及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方面的指标。目前还可以规定劳动生产率和产品的材料消耗指标。长期经济定额确定企业与国库的关系、劳动报酬基金以及经济刺激基金的形成等等。二、物资供应:草案的提法是物资供应通过集中分配和批发贸易实现,定本把二者的顺序倒过来,而且说只对某些种类的物资实行集中分配。草案和定本都指出,批发贸易将不断扩大,成为主要的供应方式,但定本删去了草案提出的扩大批发贸易的条件:扩大物资的生产,更好地满足需求,经济核算制促使物资消耗降低。三、价格制度:草案规定实行3种价格:集中规定的价格、与消费者协商确定的全国价格和企业自定的价格。
定本规定下列产品使用合同价格:只制造一次或单独定制的生产技术产品、新产品或第一次开发的产品、新的非食品消费品、某些食品、科研设计组织的最终成品、国营农场向居民收购的农产品以及合作社收购并出售的产品等。
没有集中规定价格的产品,以及企业通过自己的商业网出售的产品,由企业自行定价。国营农场通过自己的商业网和在集体农庄市场上出售的部分计划内产品和全部超计划产品也由国营农场自己定价。
四、有关企业权利、企业经营和自给的其他一些新规定:1、企业有权占有、使用和支配它的财产。2、企业自主使用折旧费。草案规定企业可以使用全部折旧费。3、为了进行固定资产的各种修理,企业设立修理基金,这笔钱列入产品成本。4、草案说,企业在完成合同义务的情况下,有权自行处理超计划产品,以及签订了合同的用户和物资供应机关拒绝接收的产品。定本删去了“超计划”三字,使企业能支配更多的产品。5、关于企业与国库的关系,定本加了一句话:企业除向国库缴纳资源使用费外,付出使用费和贷款利息后余下的一部分利润还应纳税。但文件未对利润税作进一步解释。6、定本删去了草案中“上级机关为企业规定领导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职员的工资基金定额”一句话,看来企业在规定技术人员和职员的工资方面有了更大的权利。7、草案说,中央部委只能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向企业下达指示。定本将这项规定具体化,授权企业在部委越权或违反法律下达指示时,向国家仲裁委员会声明该指示全部或部分无效。8、劳动集体全体会议审查并批准企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如果职工选出的企业领导人没有得到上级批准,将再次进行选举,同时上级应说明不批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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