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官司外的官司
【本报华盛顿5月7日电】(记者何大隆)5月4日,审理“伊朗门”案件的美国联邦特别法庭陪审团裁定:“伊朗门”丑闻中的核心人物、美国前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人员诺思犯有协助与怂恿阻碍国会调查、销毁官方文件和违法接受礼物3项罪。
诺思可能因此被判处多达10年徒刑和75万美元罚款。
而正当法庭陪审团在审理诺思罪行的时候,美联社、《华盛顿邮报》、《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美国广播公司、全国广播公司和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等美国10大新闻机构却与法庭法官格塞尔打着另一场官司。
这场官司外的官司起因是:4月6日,被告诺思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为诺思辩护时出示了一项物证以证明诺思无罪。这项物证是美国国防部下属的国家安全局的一份情报报告,记载着1985年底诺思向伊朗出售美国导弹的价格与运送方式等详细情况。此报告当时曾呈送执政的里根总统、布什副总统、舒尔茨国务卿和温伯格国防部长等17名政府要人阅。
这项物证立即引起了美国新闻界的浓厚兴趣,因为此报告是它们前所未闻的,若顺藤摸瓜,必大有文章可做。
于是美国各大新闻机构欲竞相抢先报道,无奈法庭法官却以“怕干扰诺思案审理”为由拒绝向新闻界提供此物证。10大新闻机构恼火万分,便决定联合起来与法庭法官打一场官司外的官司。它们请了律师,联名上诉美国最高法院,要求维护新闻界有权报道法庭上出示的物证的权利。
法官自知理亏,不得不让步,决定与10大新闻机构私了这场官司:同意向新闻界提供这份情报报告的概要(非原件),而10大新闻机构则撤回在最高法院的起诉。原来在这场官司背后法官格塞尔也有难言苦衷:早在2月21日“伊朗门”案件开庭审理前,美国司法部曾以“国家机密”为由拒绝向法庭提供此物证,后因法官一再坚持,司法部才“破例”以“仅供陪审团阅”为条件提供了这份情报报告。
而现在要捅给新闻界,法官哪能不考虑再三?
现在诺思是定罪了,而人们头脑中的疑虑并未随之消除:里根、布什等人是否知道“伊朗门”丑闻内幕?他们应在其中负什么责任?
现在这份情报报告以及在法庭上出示的其他6份国会调查委员会在1986年11月调查此丑闻时未曾见到的文件表明,里根、布什等人不仅知道诺思向伊朗出售军火的内情,而且里根政府在1985年2月7日开会,制定了美国增加对洪都拉斯的军事援助,而由洪都拉斯支持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继续从事军事活动的计划,并派布什作为美政府特使于同年3月前往洪都拉斯与洪总统商谈此事,从而直接违反了美国国会1984年10月通过的禁止美政府直接或间接向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提供任何军事援助的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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