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班德里约说将在今年年底签署中─印尼双重国籍条约实施办法
【合众国际社雅加达26日电】据今天这里获悉,已经规定目前拥有印度尼西亚和共产党中国双重国籍的华人可以在1962年1月20日以前选择其中之一。
特别地方法院第一法官马德·拉普德说,一旦选定国籍以后,这种选择就不可更改了。但是,他又说,在1961年1月20日和最后日期以前选择共产党中国国籍的年纪较小的人可以在1962年1月20日以前换领印度尼西亚国籍的证件。
双重国籍问题的协议是在印度尼西亚和红色中国谈判了将近八个月以后达成的。
外交部长苏班德里约说,两国将在今年年底以前签订一项双重国籍条约(编者注:应为有关条约的实施办法)。
印度尼西亚华侨本周的其他活动有:另有两船回国侨民回到了红色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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