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方扣留大陆渔船作靶船
【台湾《联合报》4月20日报道】为反制大陆渔船侵扰偷渡行为日趋严重,国防部决定修改相关法令,对扣押的大陆渔船,由“原船遣返”措施改采为“并船遣返”(即将数艘渔船上的大陆人民,集中在一艘遣返,其余则没收),除对中共“海上上统战”策略发生一些吓阻作用外,我方亦可依法处理没收的渔船。
军方人士透露,处理这些没收渔船的方式之一,就是转供三军作为炸射的“靶船”,每年当可节省相当可观的公币。
军方人士指出,以往三军实施炸射演习时,均是向渔民购买买报废渔船充当靶船,但因渔民索价颇高,致军方在实弹炸射时,均需将靶船锚定于浅滩;炸沉后,再由蛙人设法打捞修补、费钱费时。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